余华的作品,看过活着,看到最后很心酸,福贵陪着外孙,外孙被豆子撑死了,福贵还坚强的活着。福贵的一生是充满悲剧的一生,从年少时败家的少爷到败光家产,到亲人一个个离开,他的一生最好地阐释着活着的意义,活着就有希望,活着胜过一切。
今天看完许三观卖血记,以历史时间为背景,以许三观几次卖血经历为线索,穿插家庭琐事,社会现实,小人物间感动。有温馨,有愚昧,有无奈,有挣扎,有坚强。看得过程一直提心吊胆,很揪心,就怕许三观死了,尤其是许三观一个月内卖了三四次血的时候,从一路卖到上海。怕他死在途中,来不及赶到医院。怕万一他赶到医院看不到一乐,又怕一乐突然死了。还好,结局是好的,他们一家人最后结局都很好。
书中有几个地方,很有感触。
他第一次卖血,因为好奇,听见四叔说卖血的人身体好,听见阿方和根龙说卖血挣钱比较快,卖血前多喝点水,将血冲淡些,卖血后补回来,不会对身体有影响。他一个在丝厂工作的城里人也去凑热闹,卖血后跟着根龙和阿方来到胜利饭店,吃碗炒肝,喝壶黄酒。从此后,每当许三观遇到困难时,就去医院卖两碗血,再到胜利饭店吃碗炒肝,喝碗黄酒。帮他度过了困难时刻,以至于最后,他们一家的生活好起来,他想吃炒肝和黄酒,想起了去卖血,血气方刚的血头将他骂出来后,他竟然在街上哭了。卖血已经不仅仅是他生活中收入来源,成为一种寄托,是他年轻时的一种回忆,一种信心,为家里付出的心甘情愿,对未来充满憧憬的美好。
一乐这个别的男人的孩子,许三观养了十一年,知道不是自己亲生后,气愤地把他赶走,后又因不忍心重新建立良好的父子关系,成为比二乐三乐还亲的父与子。许三观第四次,六次,七次,好几次卖血都是为了一乐。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把铁匠孩子打得住院,铁匠带人将家里家具搬走了,他用卖血的钱将家具赎回来。
第三次卖血是全家人喝了两个月的玉米粥后,饥肠辘辘,他去医院卖血,拿着卖血的钱,带着许玉兰,二乐,三乐到胜利饭店吃面条,给一乐买了红薯,一乐没吃饱,饿了一夜,第二天要去找亲爹,在那个谁都饿肚子的时代,填饱肚子才是最要紧的,认儿子才不重要。他们无情地将一乐赶出去,一乐在大街上哭着喊着谁给我买面条我就叫谁爹。一乐为了吃碗面,在大街上,哭着喊着叫着,也没找到愿意为他买面的爹,最后又自己走回来,许三观外出找一乐,找到的时候,看到一乐饿的不行,就背起他,带他去吃面。那一刻,内心竟然有一丝泪光,许三观还是善良的,养的情分始终大于生的情分,他还是不忍心让一乐饿着,一乐大概从那一刻认定这个人就是他唯一的父亲吧。
李血头看上去有点讽刺,刚开始,因为排队的人多,所以得给李血头好处,才能后卖上血。后来李血头入党,嘴里说着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但是手指头却在许三观的白糖袋子里沾了又沾,再后来,闹饥荒,又先克扣点卖血的钱等熬过了饥荒,再做好党员。
还有大家都饿的不行的时候,许三观用嘴给大家炒了一盘红烧肉,大家靠着听许三观说炒菜,吮吸着自己的舌头度过那饿着的晚上。
文中,还有好几处让自己感动的地方,为给一乐治病,许三观找何小勇的老婆和女儿借钱,她们把手头的大额钱都借给许三观,铁匠也给借钱,还有许三观在去上海路上,那些好心劝说的村民,旅馆的带着猪仔的农民,还有来喜和来顺兄弟,他们都是小人物,但是互相温暖着彼此。
写的有点乱,不过看完还是很感慨,那个时代,人们的选择少,许三观们只能靠卖血度过生活中的难关,现在生活好了,我们遇到难题的时候,要有许三观的精神,要坚信困难只是暂时的,光明就在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