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候我妈总是带着愤怒对我大吼:“我就不明白,你为什么不爱回家!”同时我大脑也会反问自己一遍:“我不爱回家?我有不爱回家吗?我好像真的有点儿不爱回家。”
但实际上,我直到高三,才真正的离开过家,可这一离开,便一发不可收拾,直到今天,“家”这个名词早已被我硬生生的更换了概念,改变了样貌,更迭成了我所向往的样子。
高三上半年,我们班级新来了一个男同学。我的离家之旅,踏上离家路的第一步乃至每一步都要从他说起。
那天正在上晚自习,几个珠圆玉润的女同学从教室后门拥了进来,路过坐在后排我的位置时,从她们诡异的神情和狡诈的笑容里我估算即将有新事物发生或出现,否则每天蓬头垢面努力学习的她们是不会突然雌性荷尔蒙迸发,让我忽然发现了些她们的美的。
“咚咚咚”大皮鞋与教室木地板的接触声让我正式的抬头望向了声响的源头,一个穿着深灰色毛呢半大衣的高个儿男生出现在了讲台附近。
“难道是新来的老师?这也太年轻了吧!”我一边想一边看到那几个坐在前排的女生窃窃私语又偶尔偷瞄过去的眼神,哦,明白了,新同学!一位新“老”同学。班主任老师迈着方步走进来,指手画脚的让他坐到靠后的位置,他走向了我的右侧。我长舒口气,呼,幸好距离我还有条过道,谁愿意跟大叔坐一桌呢!那时候既不流行小鲜肉更不流行大叔,流行的还是同桌的你。看他走过来,我翻了下眼皮,低头鼓捣我手里的乐谱本,心想:“切,乏味,就这还值得让那几个没见过世面的骚动一番!真是学傻了,天天竟跟鲁迅、闻一多约会了!”(那时候我是音乐班的学生,插班在了文科班,所以与他们的距离不是用数字可以形容出来的。相信很多文理科生也会如此盘算与我们艺术生的距离,只是我们习惯用平行关系形容,而他们会用高低、上下深度来形容。)
可世事难料,人算不如天算,生命中总是会发生不想看到的事情,当天晚上班级整体换座位,“规则”竟然把我俩调成了一座。我当即跟老师表示我不乐意,老师问我为啥,我说我不爱看他桌上的“八骏图”铁皮文具盒,一打开还有乘法口诀表。老师当场驳回,表示上诉理由不充分。好吧,我一屁股坐在了后排没人的位置,用行动表示:“我很不乐意”。印象里他好像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脸懵逼,不过好像就一下,他就自顾自了。
紧接着我逃课了一个星期。青春期的我内心很自由,外表也很狂野,我要做我想做的一切,我认为那些都是对的,有意义的,因为有原因。这么多年回忆了很多次也没有回忆出那一个星期我到底都干了啥,我只记得在家里睡觉的画面,没有其他的了。
新的一个星期,我精神抖擞、什么也没发生似的来学校上课。(那时候文科班老师不大管我们艺术生,一是艺术生火爆,对强权很容易反抗,稍不注意方法就会发生更大的冲突;二是本就不是本班的,天底下哪有那么多的圣人在一线工作呢!)我这人新陈代谢极快,尤其表现在头脑层面,我很小就认为记忆无趣的事情很占用我的大脑资源,所以,我毫无攻击的看了他一眼,坐定,一脸期待的面朝黑板。这美好的画面定格在了老师的一句:“请同学们拿出书,翻到xx页。”当我见到我的书的时候,大脑中的火焰已经烧的无法支配我的肢体,双手捧着书就那么呆呆的看着。天,我的书,我的崭新、泛白的书此时此刻变成了折角、屎黄的模样。我“啪”一下把书摔在桌面上,不管不顾的大吼:“谁干的?谁动我的东西了!”(年轻的时候我总是如此的肆意,这样不好!)
他当时的反应完全出乎我的意料,颠覆我的经验,他有别于那些没有教养、脏不垃圾的粗鲁男生,干了缺德事儿还理直气壮,而是很愧疚的马上侧身对我道歉,解释说是看我没来,而他还没来得及去买书,就先借用我的了!还补充说,用的有点儿脏,而且还在里面标注了这几天老师讲的重点,如果你不需要我可以今天中午就去买一本新的,新的给你,我用这本。
天,在北方小城生活十几年的我接触的大部分是粗鲁鲁、硬生生的交流,这样的男生我记忆力好像第一次遇到!他解决的方法和态度也深得我心啊!此时,讲台上的老师用手指杵了一下嘴唇,又捻翻了一页书,压着下颌从眼镜框上瞪出俩眼珠子看着我,一幅爱答不理的说:“有事儿下课解决啊!同学们来,看我啊!”(一般这时候我都会翻个白眼:你有什么好看的!)
我的气被刚刚的解释,当着那么多同学的求和消灭了。我欣然与他看一本书,即便我又先后发现了更多折角的书、甚至剪短了的油笔芯上塞着一团手纸我也没有再发火。中午他真的去买了一本书给我,我倒不好意思了,目视前方的故意轻视回答:“以后一起看吧!”
从那以后,我好像越来越爱上学了,会故意减短专业课的时间,即便傍晚下课也愿意再回学校和他一起晚自习一会儿。就这样,半年过去了,现在想想,他一直像水一样,用他的方式熄灭了我的小烈火。
艺术考试开始了。他要去大城市,距离小城坐火车两个小时。这距离对于我这个坐车30分钟算长途的小女孩来说简直是一次远行。临考试前,同学们一起聚了聚,最后只有我俩吃到最后,我看他喝了好几杯白酒,担心他回去危险,便主动留下来,陪他说话,最后还把他送回了家。祝他考试顺利。
谁知,第二天早上,我的中文传呼机显示让我回电话。一个要好的男同学告诉我,他匆忙上车加上酒精上头,画笔画纸准考证啥都没带,只带了一串家门钥匙。“啊?这可咋办?”我电话里惊呼,商量后我俩决定坐火车给他送去。好在距离他考试还有两天的时间。和我一同做好事,扮雷锋的男演员现在是天津卫视的主持人,挺帅。为了赶火车,穿越人群利索,他拉着我的手一顿猛跑,谁知,还被坐在贵宾通道的姨夫瞅见了,估计当时那小眼神儿拼命扫射来着,要不怎么回家跟大伙描述的有鼻子有眼儿的!(这里不得不夸赞下我娘,从小到大只要我坦白讲出实情,我妈都能平淡接受,绝对无条件相信我,无条件支持我。不愧是党培养出来的好干部,心理素质过硬,有远见。)
就这样,我拉着别人男朋友的手去给我要好的还不算男朋友的朋友坐火车两小时,送去了他人生中重要的准考证。同时,也第一次独自踏上了离家的路,这路自打踏上,我就没再回头。常规的剧情发展,他为了感谢我们请我们吃了人生中第一顿开封菜,消费人民币99元。走在步行街上,我感觉自己就像小鸟飞离了鸟笼,肆意的大笑、大叫,路上侧目的行人没有一个可以叫出我的名字。不久我也要来到这儿参加考试,我一定要好好发挥,做一只真正的小鸟。
顺利的,时间一年一年过去,我俩一前一后到达驿站又相继奔向下一个,直到六年后,我们共同花了18块6买了两个只是文字顺序不一样的红皮本本,一起住进了不足四十平米自己DIY的双层屋子里。那是被人们称为,你家,的地方。
回望最近的十七年,家让我感受到了无尽的宽容、包裹、被保护、被照顾;追溯更早的十七年,家给了我宠溺、支持、规则、信念和慈悲。把这三十四年粘贴在一起,组成了我心中满意的家的样子。也摊开了一条长长的路。
家,从踏上离开的路那天起我就没再回头;家,早已被我小心封存,一遍遍回忆熟悉,凭靠双手和智慧,将它复原再造;
家,不在脚下,而在手上;
家,不在远方,而在心里;
家,我从未离去,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