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70年代前的人还有这样的思维——举行了婚礼才算真正结婚了。或者说是“办了婚礼就是结婚”。
看来,法治社会建设还任重道远。
诚然,婚礼的精髓就在于仪式感,父亲挽着新娘的手缓缓步入,新郎拿着捧花再次单膝下跪,双方互述誓言互戴婚戒……每个环节都为仪式感而生,反过来衬托出婚姻的庄严和神圣。
可我和皮爷均暂时没有宗教信仰,也没把结婚视为天命和圣行,不会由神父来询问“贫困富有,健康疾病”,神圣一词更是无福消受。都是追求平等的现代人啦,嫁与娶怎么还是女方父母的流泪和男方父母的开心呢。那些求婚时该做的事该说的话,又何必再表演一遍。还有那位仅跟新人认识一两周的司仪,能熟稔两人相知相识全过程,能代替神父提问并指导新人在亲朋好友面前许下承诺。这样看来,仪式感更多是给参加婚礼的宾客们一个交代罢了。
而真正让我感到结婚庄严的是领结婚证的时候,我和皮爷在结婚登记处,填好申请表,登记员审核好我俩的资料后,让各自把结婚申请书从头到尾读一遍。我们一边读,登记员一边咔咔盖章,听皮爷读的时候,我竭力保持微笑,是呀,等会儿旁边这人就要成为我丈夫了。自己读的时候,有点紧张有点忐忑,每读一个字就离合法夫妻近一步。最后,登记员把两个红本本递给我们,拿着结婚证,对我的新身份愣了好一会儿。
至于婚礼,我愿与亲友分享的是简单的开心快乐,吃吃喝喝抽个奖,听起来像年会?嗯,就打算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