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在黑暗中的冷笑,显得很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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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开〗

很久没有读王小波作品了。

我最早读王小波时,并不是很迷恋。那时也还年轻,但眼高于顶,看谁也不鸟。觉得王小波的语言直白,直接,理工男的准确捎带冷幽,而无迷惘青年的文艺。年轻时我真的好做作,谁的叙事不加上一堆形容词一长串比喻都没有鸟飞过。而且,像《黄金时代》这种把破鞋挂在女知青脖子上游街的事情,她不仅不羞愧自杀,反而以耻为荣,也大大地冒犯了我在中小学时代被灌输而成的腐朽尊严。

王小波的小说很特别,也可以说太特别了,只是有点不合时宜,而且到现在越来越不合时宜了。

没想到,二十年过去了,王小波和他的作品,成了文艺青年的标志性围脖,俨然进入了经典行列。

王小波的价值之一,大概就在于不合时宜。他不是什么反抗,什么勇士,而常常冷笑,以至于幽默地写了一篇小说,小说里,在漏了一百多个破洞的楼房里,跟一个女子独处却什么也不发生,只是起劲地给人家介绍男朋友。

我一直想不通王小波为何这样迷人,而且名声似乎越来越响。这种写作身后名,大概也不是王小波自己设计出来的,而是一种社会、文化和心理的传播合力。

在这个荒谬的时代,本来很合适读王小波,但这么多年过去,我居然没有再读。从王小波而其他作家,囫囵吞枣一路读过去,古今中外胡乱翻书,不知道读了多少作品,但是能沉淀下来的东西却不多。我自恃记忆不坏,对王小波笔下的人与事,记得清楚,有些人物如红拂、陈清扬等还能继续在脑袋里做小矮人——那是活灵活现的,而不是脸色苍白的行尸走肉。脖子上挂着破鞋的陈清扬,非常有爆发力地在我青春幽暗历史时期里吼了一嗓子,让我至今蠢蠢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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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说,互联网传播和成就了王小波,他的那些直白中带着冷幽默的语言,特别适合网络传播,好像是有前知似的专门为互联网而写作。如果王小波不是英年早逝,活到现在,很可能会是网络大V,在各种网站受到追捧。他虽然不写穿越小说,修仙小说,但是杂糅了现代与传奇等各种元素的叙事风格,让他的小说充满了戏谑、恶搞乃至于喜气洋洋的精神,如《万寿寺》里那位某节度使薛嵩,行贿弄来一张任命破纸,肩膀上扛着一把长枪,挺着自己胯下的另一杆枪,就这么孤家寡人来到湘西任上。

王小波总之算是互联网先烈了。他很早就把个性,把批判性思维,特立独行地输入本文化中(那不是本文化原生物),写了《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花拉子模的信使问题》等,至今也都显得很有远见,而且在平庸且恶的时代,越来越有意思。

可能,不是王小波多么伟大,多人卓越,而是我们这些“沉默的大多数”太平庸了,以至于到了“平庸的恶”的程度。

王小波的短篇小说《立新街甲一号与昆仑奴》一开头就说:“我也想为春天做点事:到长城边远足,到玉渊潭游泳,到西郊去看古墓,可是哪一样都做不成。”

这篇小说有王小波早期写作气息,也有后期写作的气息,这气息很好:把现实逼仄的阁楼和和想象中唐朝的卖狗肉王二放在一起说,把两个在文$革时失去父母的男女孤儿(成年了)放在一起,也是一种特别叙事。从现实延伸到历史,并从历史反馈到现实,以一种优美方式讲出来,很不容易。我一直很佩服这点,目前看来,还没有其他作家能做到这么从容。他们可以做得很狡猾,或者很伪善,或者很装,但无法这么坦然。

刚才提到的陈清扬,确实,也是写那个知青时代生活最坦然的人物。一般人可以写“无悔的青春”,或者“苦逼的青春”或者“飞扬的青春”,但是写不了这么坦然,这么直接。

我们这个时代,以及我们这个文化,都是包装过度,以为送来的是大炮,拆开了七层包装,里面却是很小很小的一根香肠。很多人沉迷于“四大发明”中,沉迷于“传统文化”中,但王小波不,我也不。王小波对传统文化,是有态度的,很鲜明。他研究和思考唐传奇,不是为了回到唐朝去生活,而是为了生活在当下。那个跑得飞快的“昆仑奴”实际不是非洲黑人,而是东南亚黑人,但王小波说他一溜烟跑回非洲去了,也无不可。

不妨承认,十几年前我也是迷王小波小说的,喜欢他结合现代和古代那种无缝拼贴。我写过一部长篇小说《口干舌燥》,被当时朋友们以为是模仿王小波,我自然极力否认。当我当时二十大好几,自视甚高,根本不鸟王小波,而是自高自大,目空一切。小说的主人公是明末旅行家徐霞客,年轻时,仗着祖传有万亩良田,他与死党钱谦益等在江阴吃喝嫖赌,泡妞刷微博,结果到后来老了也一事无成,幸有他孙子徐建极“整理”出一部《徐霞客游记》,于是流芳百世。我如果现在也写唐朝故事,但不再拼贴了,而是让狐狸精穿越到现在,与屌丝们土豪们一起生活,一起刷微信朋友圈,一起装逼一起飞。

我读法国作家莫迪亚诺的长篇小说《暗店街》,大概还是从《万寿寺》里得到的线索。

王小波喜欢《暗店街》,很少读者追问为什么。莫迪亚诺笔下主人公一直寻找自己的身份,王小波恐怕心有戚戚焉。中国文化其实也失去了身份,但是我们不知道,或者缺乏直感,浑浑噩噩地惯性生活着,自以为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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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脑子里过一下影,还记得王小波的《红拂夜奔》《万寿寺》《革命时期的爱情》《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等,小说里强烈的“反道德”和满满的“不合时宜”,才是魅力所在。《黄金时代》里那个挂着一双破鞋“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知青女医生陈清扬是真有魅力,艳光四射!如一把细沙劈头撒过二十年岁月,落到我这个庸俗中年男人的头发上,发痒,发痒,发痒。

《红拂夜奔》那古怪的气息,不与当代小说趣味相类,开头有趣:

——在本章里一再提到一个名称“头头们”。在一本历史小说里出现这种称呼,多少有些古怪。作者的本意是要说明,“头头”这种身分是古而有之。

《万寿寺》也是好作品,似不如《红拂夜奔》《黄金时代》红。我为什么对《万寿寺》印象如此深刻,大概还是小说人物有趣吧,薛嵩也算是一代名臣,被写得这么屌丝,多么有前瞻性啊。以莫迪亚诺的《暗店街》那种方式,以“遗忘”和寻找“记忆”为线,把古今穿起来放在炭火上文雅地烤,自然就有香味四溢了。

某年回某微博提问,我大意说,王小波的小说并不是我心目中的顶尖作品。即有一网友汹汹来质问:王小波不顶尖谁顶尖?

不谈顶尖与否,而谈小说的品质。王小波自然也是“站在鸡蛋一边”的人,断然不会让村上春树先生专美。严肃写作,一定是带着强烈个人性,而且一定是、必定是“反道德”的,如加缪《局外人》那种,极其震撼的冷漠,一出场就瞬时凝结。

如果读者喜欢,把王小波封为大师又何妨?王小波早已不会在意这种分封、私封或者官封。王小波的写作,在“文坛”一直是边缘、异质的,他在这个平庸星球里建立了自己的平行宇宙,创造了一个巨大的时空泡泡。你可以混同很多漫长的、获奖的作品,但是很难混同他和他的作品。王小波不宏大叙事,不大历史,不像国家奖作家那么聪明地在小说里写一百年的悲欢离合,不穿越清末民国一直到今地写小人物在大历史中的遭遇。那种很呆滞的“大历史”和“接地气”的文学观,恐怕也会遭到王小波的嘲笑的。或许,地瓜是最接地气的作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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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小波笔下,“大历史”全都变成了碎片、瓦砾,你读他的作品,对“大历史”“大英雄”“大时代”这些“大大大”们是很难崇拜的。王小波的小说和他的随笔,都在打破这些什么都能装进去的“大大大”的罐子。好的小说家,有趣的小说家,怎么能忍受这种“大历史”以及“宏大叙事”呢?我一直对此很不屑。但这是目前主流推崇的小说叙事方法,以此,则可以得到各种官方文学奖。

王小波没得到过什么官方奖项,也没有得到过什么私人奖金,甚至在他活着时,似也只在台湾获得过“联合文学奖”,勉强,也算是出口转内销的作家。

王小波得知现在受到崇高佩服,不知道会作何感想?他小说里那些人物,唐代里很“高大全”的角色,那些进入“凌烟阁”的好汉如李靖,相当于今日首相了,在王小波笔下也不过是个收保护费的小混混和不成功的发明家。他们的“高大全”,以“宏大叙事”来看,可是很不恰当呢。《万寿寺》里,用钱买到湘西节度使官位的薛嵩也不高大,他甚至有些让我鼻子里发出嗤嗤嗤声音的滑稽形象:“有一段时节,薛嵩的屁股甚为白皙,那些黑字嵌在肉里,好像是黑芝麻摆成的。”

一直在消解宏大叙事和高大全意识的王小波,需要再次被好好阅读。他的有趣,要在这个基础上读,才更有趣。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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