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鱼镇|六 群芳谱

张顺和江初雪一前一后走进了院子,他们俩都各怀心事,忽略了小院沐浴在柔和的朝霞里散发出的祥和气息。几株伸进院墙的芭蕉叶被清晨的露水压低了脑袋,羞赧得像是熟稔三从四德的少女。竹条编成的院外墙把阳光分成一缕缕笔直的金辉,它落在院子地上的影子好像网眼粗大的筛网,和铺在院子中央的渔网重叠在一起,几乎盖满了整个院子。躲在屋顶的野鸽或是斑鸠叫个不停,可你却怎么也找不到这狡猾家伙的藏身之处。

“啊呀!”,看见江初雪手臂上的血迹,坐在院子中央的张氏惊了一声,急忙放下了手中的针线,起身迎了上去。此时的她比之十年前面容苍老了许多,尽管还不到四十,但额头眼角已经有了浅褐色的皱纹,原本饱满的脸膛也消瘦了不少,可以清晰地看出颧骨的轮廓,这也是她与儿子张顺最为相似的地方,两腮的红晕也由之前鲜红色变成一连片焦黄色的斑点,皮肤像是涂上了厚重的蜡油。干枯的头发光泽暗淡,打理得也是漫不经心,被粗略地系在后脑勺。虽然生活的重担催促了她生理上的衰老,不过可喜的是她的精神依旧饱满,眼神中也找不到懈怠和麻木的影子。如今儿子已经长大成人,她的手脚也还麻利,生活对于她来说是更有奔头了。她时常想着要是能在这一两年内添个孙子孙女,她就要到普陀山去好好拜拜观音菩萨了,对于她这样一个上了年纪的寡妇来说,儿孙不就是她的天和地嘛。张氏对自己的干女儿是有一百个满意,几年以前她就有了亲上加亲的念头,而且雪儿和顺子从小就要好,这一切都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她的心里总有一丝顾虑,她暗自觉得这顾虑的由头可笑的很,竟是因为雪儿生得太俊了。“要是雪儿生得别这么白,或者脸上有块显眼的胎记就好了,他们也就更般配了”,没人的时候她总会这么感叹,话一出口又打自己的嘴巴。

“雪儿,这是怎么了?快,干娘给你止血!”

张顺径直走入屋内,江初雪则被张氏拦住。张氏弯着腰在院子里左转右转,终于在一个破筐里翻出一些草药,她用结满老茧的大手满满地抓了一大把,塞进了嘴里,嚼了几嚼后吐出来敷在江初雪的胳膊上。江初雪感觉伤口清清凉凉的,疼痛感也减弱了很多,看着张氏嘴角渗出来的浅绿色草浆,眼睛不由得有些酸涩了。

“这些草药还是小满那孩子上次送过来的呢,你别说还真的灵验。”

“雪儿姐姐,雪儿姐姐!”,张顺的弟弟张平闻声从院子外边跑了进来,这个小鬼头圆圆的脸上沾满泥巴,额头上并排有两个大包,一个软一个硬,软的是前几日捅马蜂窝被蜂子蛰的脓包,另一个是他吓得从树上掉下摔的青包。江初雪感恩张氏一家对她的关照,所以平时格外疼爱这个弟弟。张平虽然十分顽皮,有时候张氏和张顺都拿他没办法,可他把江初雪的话当成圣旨一般遵从,从不相违。张平看见江初雪身上的血迹,脸色一下子就变得惨白,说话的声音也因为哽咽而断断续续的。

“雪儿姐姐,你流了这么多血,是不是要死了?我……不想让你死。”

张平边说边抹眼泪,说完真的伤心地哭了起来。江初雪哭笑不得,连忙安慰张平。

“平儿,姐姐没事,姐姐的血多得很,流这点算不了什么。”

“娘,你别管她,她好得很,在这条江上,谁有事她都不会有事!”

张顺脱下身上的竹甲,换上了一件粗麻短衣,站在屋门口气冲冲地瞪了江初雪一眼。江初雪想要辩解,又不知如何说起,支支吾吾了几句,她心里着急,两腮泛起一大片的红晕,配上她那一头半干不干的长发,像是刚刚洗过一场热水澡。张顺不顾母亲的问询,离家而去。

“雪儿,你和顺子闹别扭了?这伤是顺子弄的?”

“不是,干娘,这伤和顺子哥没有关系,我们俩,就是有点小误会。”

“那我就放心了,年轻人闹点别扭也是正常”,张氏握住江初雪的手,“雪儿,你知道,在干娘眼里,你早晚都是我们张家的人。顺子这孩子脾气大,但除了你他从没正眼看过其他姑娘”。

江初雪倚在张母的怀里,满是感激。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心里发痒的缘故,江初雪觉得此时打在她脸上的阳光有一种毛茸茸的质感,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顿时觉得全身都温暖了好多。

“雪儿,顺子在私下里和我说过,除了你他谁也不娶!他还不让我告诉你,你瞧瞧这孩子,脸皮比纸还薄,哈哈。”

江初雪听着心里别提有多舒服了,“顺子哥总是板着张脸,成亲那天,我一定让他冲着我笑一笑”,江初雪想着想着眼睛就湿润了。她的脑袋恍恍惚惚的,觉得自己像是一条慵懒的花鲤鱼,被阳光穿透的白色雾气就是她栖息的小溪,这是个多么温暖明亮的清晨啊,她只想一动也不动地伏在水面上晒太阳,竹篱的阴影像一张大网撒在了她的身上,可她一点都不想着要逃跑,因为她看见那撒网的青年渔人就是她的顺子哥,对她而言这不是一次捕获,而是一场命中注定的相逢。

“娘,要是哥哥不娶雪儿姐姐,我娶她行吗?”

江初雪和张母大笑,江初雪轻轻抚摸张平“峰峦起伏”的额头。

“哪能轮得上你!”张氏打了一下张平的屁股。

在离张家不远的一渔家小院里走出一个身背药箱的小郎中,他十八九岁上下,眉目清秀,神态中带着一股羞涩,像个大姑娘似的总是刻意躲避着别人的目光。他身材单薄,正面看像是一个被压扁的纸人,后背还有些微驼,显得很谦恭。长衫从肩膀以下就空荡荡的,大风一吹才能显出里面的人形。小郎中的头发由于少白头的缘故花白了一半,盘在头上像是一尊唐代的绞胎瓷器,光是这头发就让他比同龄人显得老成。渔家的一对夫妇一直把他送到院门口,渔家汉子粗糙的手里攥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铜钱,要塞给小郎中当作报酬,却被小郎中摆手拒绝。此举反而是火上浇油,那汉子一下子涨红了脸,情绪激动地拉着妇人就给小郎中下跪,小郎中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两人从地上拖拽起来,还几次险些被夫妇二人拽倒在地。

“别告诉我师傅就好。”

小郎中告别了依依不舍的渔家夫妇,正好与负气出门的张顺碰个正着。

“小满,你怎么在这?你不应该呆在医馆里给人把脉吗?”

“师傅前天夜里去了县里,现在还没回来,这家老人的病来得急,师傅嫌他们凑不齐诊费就回了他们,我是背着他来看看。你今天怎么没有出船?”

“嗨,我就别提了,反倒是你,师傅恶棍,徒弟好人,天底下不知道还有没有第二家?走,正好陪我到镇上喝一杯。”

“大早上的喝什么酒?”

“又不是和婆娘睡觉,难道还得等到晚上?走吧,走吧!”

“说的好像你和婆娘睡过一样!”

张顺把小郎中拖走,小郎中虽有些不情愿,但也扭不过张顺的力气。两人身型相去甚远,远远看去,像是老鹰揪住一只小鸡似的滑稽可笑。这小郎中名唤满山青,是镇上名医血手华佗的唯一弟子。他师傅血手华佗的名号半褒半贬,褒的是他精湛的医术,如三国名医华佗转世;贬的是他的人品,心狠手辣唯利是图。由于他的手背有一块鸭掌大小的红色胎记,青鱼镇人就叫他血手华佗,久而久之他的真名却无人知晓了。这血手华佗倒也从不沽名钓誉,不但不厌恶这名号,反而在人前以此自居,按他自己的话说,“妙哉妙哉,这个名号是我的护身法宝,能帮我挡住那些身无长物的穷鬼,省得他们两手空空地扣我家门”。再说这满山青本是青鱼镇大户人家的公子,只可惜童年不幸,母亲早逝,父亲另娶了一妻一妾,二女又各生育有二子一女。家中明争暗斗弄得乌烟瘴气,对满山青早已没什么温暖可言。满山青自幼酷爱医术,从五岁起每天一下了私塾,就跑到医馆里看郎中瞧病抓药,由于他天资聪慧过人,在八九岁时医术就赶上一般的郎中了。家中的下人如果有人患了病,他便一定要自告奋勇地去给他们诊脉医治,为了给自己可信度增添些砝码,还用用毛笔蘸墨,仿照镇子里的郎中给自己画上两撇胡须。针灸是他的最爱的医术,平时怯懦的他扎起针来可不手软,每当他从偷出来的针线包里抽出一根绣花针,煞有介事地在灯芯上消毒时,下人们的病大多都被吓好了一半,从床上噌地跳起来,被满山青追得满院子乱跑。后来,满山青父亲的生意更上了一个台阶,决定举家北迁,可满山青坚持要留下来,那两位继母自是极力促成,他父亲看他也没有鸿鹄之志,也就从了他,出了一大笔钱让他拜在血手华佗门下。血手华佗早就知道这个少年医术了得,完全可以成为他的得力助手,又可以借此收一大笔学资,这样一石二鸟的好事他自然不会错过。不过俗话说“教会了徒弟,饿死了师傅”,精明的血手华佗自然不会把他的医术倾囊相授,哪怕对他唯一的弟子也始终有所保留。在满山青八九岁时就结识了张顺和江初雪,因为在青鱼镇不论出身门第,孩子们都会到瓷神庙玩耍,学习作为青鱼镇人的第一课。三人同命相连,自然比其他的小伙伴更多了一分信任与依赖,可如今三人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关系就开始变得微妙起来。

张顺与小郎中走入镇中的酒馆,店内人稀稀落落,反倒是豆大的苍蝇亢奋地四处纷飞,嗡嗡嗡地惹得人心烦。二人坐定有一会,打了半晌瞌睡的伙计才反应过来,擦干嘴边残留的口水上前招呼。张顺点了一壶酒和几碟小菜。

“小满你看看还要什么,这顿我请。”

“足够了。”

一声惊堂木响,在他们身后一个身材矮小獐头鼠目的说书人执扇开腔。满山青囫囵听了一耳朵,说书人讲的是楚汉争霸时韩信向刘邦讨做假齐王的故事,故事讲得不算精彩,街上人流熙攘,也不见有人进来。酒馆老板有些焦虑,正好逮着伙计发呆偷懒,绰起鸡毛掸子就是一顿好打,伙计的求饶声引来了好事酒客的几声喝彩,让酒馆里总算有些鲜活的空气。不一会,一脸委屈的伙计边揉着痛处边把酒具端上了桌,张顺倒满两碗,自己一仰头先干了一碗。

“怎么了顺子?”,满山青看出张顺神情有些不对。

“小满,你喜欢雪儿吗?”

满山青一愣,有那么一瞬间,脸上闪过慌张的神情,好在并不明显。他的血液毫无征兆地沸腾起来,在血脉里翻滚个不停,他知道自己不能如实地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对于满山青来说,他既觉得,由于张顺的存在,自己喜欢江初雪并不道德,也从来没有认为自己能配得上她。很多初识情愫的少年都会犯同一个错误,就是将自己的缺陷和心上人的美好过分地夸大,满山青自然也不例外。这种暗恋就像是第一次采耳的感觉一样,让你悬着一颗心的同时也麻酥酥、痒嘻嘻的妙不可言。“别开玩笑了,谁不知道,雪儿的心里只有你。你小子上辈子不知道是做了什么积德行善的好事。”满山青晃着手里的酒碗,不敢去看张顺的眼睛,怕他从眼神中看出自己的心思。

张顺笑了笑,转过头看向街上。酒馆外正巧走过一个衣冠楚楚的瓷器商人,他的四肢和正常人无异,可当中的大肚子却像小山似的凸出出来,配上他一身暗绿色的锦缎褂子,活像一只短手短脚的大青蛙。“青蛙”脚下碎步紧倒,神情慌慌张张地看起来心事很重。

“小满,你觉得那些有钱人快活吗?”

“我不知道,但这并不困扰我。”

“我想他们并不快活,他们比我们更怕失去,因为他们有的是所有人都想要的,所以他们要建起碉楼,雇佣家丁,还要防着自己的亲生儿子和小老婆,没办法相信任何人”,张顺转过头盯着满山青的眼睛,“我能相信你吗,小满?我最好的朋友”。

张顺又干了一碗酒。

“白日里喝酒果然更容易喝醉。顺子,我都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了。”

“你懂的,我们都是男人,我们都不干净”,张顺指了指自己的两腿之间。

身后一桌有几位酒客酒醉后在大声喧哗,吸引了酒馆里其他酒客的注意。

“说书的,别再讲秦汉时的老黄历的,早他妈听腻了。听说你会讲青鱼镇的群芳谱,你倒是给咱爷们们说说!”

“说说,说说!”其余的酒客也一起起哄,刚才还像墓地一样死气沉沉的酒馆顿时活跃了起来。满山青四下张望了一圈,回过头看见张顺的脸色变得铁青,眼神直勾勾地冒着火星。张顺发现满山青在看着他,便立马装出一副轻松的样子,可几杯酒下肚他的脸已经有些僵硬,他刻意的神情反而弄得更加不自然。

说书人见酒馆外的闲客也聚拢过来,仿佛受到莫大的鼓舞,挑起鼠眉,双手抱拳作了几下揖,用又尖又长的舌头舔了舔嘴唇上方的黑痦子,眼珠正逆各转了三圈。这一系列动作仿佛是一整套特定的仪式,用来把他即兴的灵感召唤了出来。

“好说,好说。要是说的好,还请各位给见个响。”

说书人再一次拱手作揖,台下欢呼声响成一片。这群芳谱简直有神奇的吸引力,不消片刻,酒馆就坐得满满当当的了,原本猖狂的苍蝇见到这个阵仗,也都识趣地逃到后厨寻觅泔水去了。酒客们个个垂涎,露出一脸猥亵的笑容,他们之间“心有灵犀”,相互挤弄着眉眼,即便是素昧平生,看起来也像是熟识了半辈子的老朋友。

说书人敲响惊堂木。酒馆里鸦雀无声。

“下阴上阳,大道有苍。万物无主,天降炎黄。人间太平,妖媚向往。着皮迁发,化作群芳。兄弟反目,刀兵相向。父子相杀,祸起萧墙。红颜祸水,倾覆国邦。但使闻者,勿上玉床……”

“荒唐,他这是把女人比做妖怪了。”

“小满,你从没听过这群芳谱?”

“你知道我不好喝酒的。”

“……商有妲己,周有褒姒。吴王专宠西施女,明皇最爱贵妃杨。史书中的红颜咱不讲,讲就讲宁波湾青鱼镇里会群芳。”

讲到这说书人惊堂木一敲,台下叫好声一片。

“今儿个在下就说道说道,青鱼镇群芳谱上名列三甲的美人。讲起这群芳谱上的探花娘,当属昔日青鱼镇巨贾李廷安李员外家的千金。当年这李大小姐养在高阁深闺之中一十六载从未见人,只听闻她生得冰肌玉骨沉鱼落雁,多少才子神向往之却无缘一睹尊容,只能背地里把她唤作“玉奴”。这位看官说了,谁都没见过,哪知道她到底美是不美呀?您别急,走正门的见不到,走旁门左道的未必不能呀。三十年前,青鱼镇出过一个大盗浪里飞,劫富济贫闹遍了州郡,六扇门的捕快拿他也无可奈何,而这浪里飞最后就栽在了李大小姐的美色上。相传那日,浪里飞盗窃李家珍藏的夜明宝珠,本来已经得手,不料误打误撞进了李家小姐的闺房。浪里飞一见小姐的花容月貌,竟然丢了夜明珠,痴在了原地,一炷香的时间一动不动,不错眼珠地盯着李家大小姐看。浪里飞挥金如土,嫖遍远近青楼自不在话下,什么样的胭脂水粉没见过,竟能被李家大小姐一下子勾了魂去,你说那得是何等的姿色。那李家大小姐也甚是好奇,她从小到大除了李员外之外还没见过其他男人,竟看着浪里飞痴痴地傻笑。浪里飞这才缓过神来,把夜明珠往地上一丢,一个饿虎扑食就进了床帏。更怪的是那李大小姐不哭也不叫,只是千娇百媚地任着浪里飞胡来。二人一夜春宵,风流快活自不在话下。天亮时,李大小姐告诉了浪里飞她被藏在深闺中的原因。说出来诸位可能不信,那是因为李员外贪恋女儿的美色,一直将李大小姐藏于深闺之中,不许婚配只供自己猥亵。浪里飞听后竟动了恻隐之心,想带着“玉奴”一起逃走。可正应了那句话,’色字头上一把刀’,这浪里飞的好命是到了头了。鸡叫一声后浪里飞背着李大小姐跳窗出逃,谁曾想他昨夜几度云雨已是阳气大损,飞檐走壁时脚下一软,跌下屋檐摔断了右腿。最后被李府的家丁扭送了官府,一介豪强落了个当街凌迟的下场……”

“这怎么可能?这李员外竟能对自己的女儿……”听到这满山青一脸惊愕。

“没什么不可能,人性本恶”,张顺倒是并不惊讶。

“……可惜红颜命薄,再次被锁进高阁中的李家大小姐最终不堪不伦之苦,年纪轻轻便郁郁寡欢而死。不过也有人说,她最后发了疯,自毁了倾城之貌,被李员外赶出了青鱼镇。正所谓,’李家有女初长成,委身盗匪一场空。若不自毁花容貌,玉奴怎可出囚笼。’”

满山青叹了一口气,张顺接着饮了一碗酒。许多酒客不约而同地陷入了丰富的想象中,店小二倚着柜台端着酒壶听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给酒客上酒,又挨了掌柜一鸡毛掸子。

“那排名第二的呢?”有酒客迫不及待地问道。

说书人喝了一口茶水润喉,接着讲来,“群芳谱上排名榜眼的当数十五年前韩窑主养在深宅里的绝色胡姬”。

”绝色胡姬!”,众酒客眼睛里闪着异样的光芒,像闻到了西域的美酒佳肴一样咽了咽口水。

“众所周知当年韩家窑烧得一手好青花,尤其受那些花眼睛胡人的推崇。十五年前一队胡人骑着骆驼万里迢迢来到青鱼镇。各位看官可能没见过骆驼。这骆驼脸似羊,身躯健壮如牛,四条腿比马还要长,脖子似鹿但长的多像是茶壶的嘴,浑身长满浓密的长毛,最奇特的是背上长着一对女人奶子似的驼峰。听说这骆驼能穿过茫茫大漠,靠的就是这驼峰里积累的养分。这青鱼镇的马也没见过骆驼,一见这样的庞然大物吓得是四处奔逃,毁坏财物不计其数。受了损失的人这就不干了,去和那胡人首领理论。胡人首领名叫阿赫拉贡,此人高九尺,身似熊罴眼似鹰隼,头上长着一圈雄狮一样的鬃毛,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他弄懂了众人的意思后,也不争辩,叫身边的昆仑奴从一匹骆驼上卸下一口袋子,里面装满五颜六色的透明宝石,在阳光下光彩夺目。阿赫拉贡向他们道歉,并说愿意用这些宝石赔偿他们。青鱼镇的人也算见多识广,但都没见过如此的宝贝,心想着是这胡人不晓物价才做出亏本的买卖,这下正好可以赚他一笔,就纷纷首肯。这阿赫拉贡便以一个蠢蛋的形象游走于青鱼镇的大家小巷,几天的时间,他用类似的宝石换了成百上千件瓷器,直到他的骆驼都压得直不起腰来。阿赫拉贡最后来到韩家窑厂,请求一睹最极品的青花瓷器。韩家窑主韩茂生就把他带到一对青花龙纹天球瓶前。一天一夜,阿赫拉贡那双绿眼睛就盯着那对瓷器,眨都不眨一下。阿赫拉贡想用他剩下所有的宝石来换这对宝瓶,被韩茂生一口拒绝,阿赫拉贡并不死心又以千两黄金作价,也没有能将韩茂生打动。最后阿赫拉贡漠然了半晌,把一个蒙面的女子带到韩茂生的面前。他摘下那女子的面纱,面纱后的容貌足以让世间所有的珍宝失色。在下虽然有幸亲眼得见着美人的芳容,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它的妙处,只能说她真的是尤物中的尤物,妖媚中的妖媚。阿赫拉贡说她是他最宠爱的千金姬,他愿意用她来交换其中一只宝瓶。韩茂生终于点了头,如果他再拒绝,所有人都会怀疑他是不是个男人了。听说后来这胡人阿赫拉贡因这批瓷器发了家,他用交易来的巨款招募了一支战无不胜的骑兵,攻城略地,最后成为了当地的一方诸侯,而那件最珍贵的瓷器一直都摆放在他身边,吃饭睡觉都形影不离。还有,不久后青鱼镇人从其他的胡人口中得知,这些彩色的透明宝石叫做玻璃,和我们的琉璃非常相似,多是装在洋人庙里的窗户上,而且这些玻璃都是打碎的,在他们那儿其实一文不值。这下气着了那些换了“宝石”的青鱼镇人,他们当中有的人甚至被气得一命呜呼,死前给子孙定下’货不易胡‘的家训。再说阿赫拉贡走后,韩茂生当着众人的面抱起胡姬就进了卧房,和吴王夫差第一次和越女同房时一样,他一连三天三夜都没出过房门,只顾着行鱼水之欢。可说这胡人女子,真如脱缰野马一般难以驯服,不消一年,韩茂生就暴毙而亡了。就在韩茂生死后的第二天,他的三个儿子不去争抢窑厂的继承权,反而为了争夺这个胡姬,竟不惜以命相搏,最终这三个人落了个两死一亡的下场。而那胡姬趁着韩家内乱,于一月黑风高之夜夺马而去,从此不知所踪。有人说她逃回了西域,也有人说她逃进了深山老林之中,与豺狼虎豹为伍。正所谓是,’千金换得玉龙尊,色心为鬼乱人伦。古有狐仙亡商祚,今有妖姬灭韩门。’“

酒客们听得入神,有的舔着嘴唇,有的嘲笑韩家窑主短命,还有的一脸自信地推测着这胡姬的下落。更多的行人被吸引过来,无奈酒馆里已经坐满,只能聚集在酒店门口。

“可怜的女人,被当作物件一样交易争夺”,满山青摇了摇头。

张顺眼神僵滞,挤出一句,“红颜祸水!”

“这两位已是如此美艳,那排名第一的岂不是人间罕有?”酒客里有人喊道。

“这位看官说得没错,此二女子虽然已经算得上人间绝色,但还只是夺凡人眼目,但这青鱼镇的花魁可是令传说中的神兽也动了凡心。而且,和之前两位芳华早逝不同,这群芳谱上的花魁可是刚刚到了开苞受粉的年纪,如果诸位幸运的话,还能在这青鱼镇一睹她的芳容。

“还有这等事?是谁?是谁?”酒客们的眼睛睁得大大的,脸上泛着红光。只有张顺的脸色暗淡,低着头看着桌上酒碗中自己的倒影。

“花魁正是……宁波湾江家渔女。”

满山青大吃一惊,看了张顺一眼,但张顺却好像已经有所预料,一口饮下一碗水酒。

“……江家渔女自幼父母双亡,十岁时就不得不出船打渔。那时她技艺不精,就想着勤能补拙,所以每日清晨鸡还没叫她就驾着小船驶向江心。在她十五岁那年,一日她在江上撒网时惊动了水中的青鱼,青鱼恼怒从水中一跃而起。按理来说,这青鱼会撞翻小舟,再把江家渔女当作早点一口吞掉,连骨头都不用吐一根。可是,当这个江伯的儿子见到江家渔女楚楚可怜的脸蛋时,喜欢还喜欢不过来呢,怎还忍心痛下杀手。从那以后这传说中的千年青鱼便百般讨好江家渔女,我听说,无论江中风浪几何,江家渔女总能满载而归,就连江上那些最牢靠的渔家把式也是望尘莫及。还有渔民说,亲眼见过那江家渔女在江心为青鱼偏偏起舞,青鱼兴起时会从水中腾空而起,景象如同蛟龙出海一样壮观……”

酒馆内外一阵啧啧称奇。

“那青鱼和渔女可行男女之事吗?”

满堂酒客大笑。满山青瞪着发问之人,气不打一处。张顺晃动着手中的酒碗,弄碎了自己在水面上的倒影,接着一仰头,又一碗酒下肚。

“上古就有女子受孕于千年之鱼,生下一代圣王的传说。千年青鱼可化为人身,享用美人玉体自然不在话下”,说书人瞧准了酒客们的心思,一脸猥琐地小声答道。

“看来那美人的贞操早被鱼神取走,我等也只能望洋兴叹了,哈哈!”

众人大笑,酒馆里的气氛达到了高潮。这时“哐”的一声促响,终止了喧嚣,众人左右张望,原来是张顺将酒碗狠狠地摔在了地上。张顺在酒客们的戳戳点点下腾地起身,用刀子一样的眼神环顾了一圈,他一脸的煞气镇住了酒客们的口舌,酒馆内突然间静得出奇。张顺的怒火无处发泄,哪还有心在这里逗留,他扔下几枚挂着绿绣的铜板,迈着大步走向酒馆的门口。满山青被气得浑身直打哆嗦,可他不甘心就这样一走了之,站起身非要与酒馆众人理论。

“背后辱人,你们不怕烂了舌头。”

“小哥如此气愤,莫不是也对美人存有非分之想,一时妒火中烧,这才出言不逊!要赢得美人芳心,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与那青鱼一决雌雄。小哥,可有这胆量?”

众人又是一通大笑,静默被打破后,酒馆一瞬间又恢复了之前轻松惬意的氛围。张顺在门口听见说书人和酒客的调侃,不由得心中大火,把两个硕大的拳头握得紧紧地,头也不回地奔出了酒馆。

满山青嘴上吃了瘪,肚子里的气就更盛了。他虽有心“舌战群儒”,可他一个郎中,口舌之术本不就是他的强项,更不可能在做嘴皮子买卖的说书人身上占到什么便宜。没斗几个回合,满山青就成了供众酒客们开胃下酒的凉菜了。酒馆里笑声一浪接着一浪,加菜点酒的呼喊也是不绝于耳,伙计忙得几乎跑断了腿,不住地用搭在胳膊上的白毛巾擦着流进眼睛里的汗珠子。这会儿酒馆老板的脸上总算有了笑模样,左右腮帮子圆滚滚的像是一个装满了米的大口袋,他低下头,心满意足地推打起柜台上包了浆的祖传老算珠,两层松软的下巴叠在一起,几乎裹住了他的脖子。满山青被讥讽得灰头土脸,恨不得上去打那鼠眼说书人一顿,可转念一想,自己不是张顺,未必是那说书人的对手,而且这么一来反倒是失了身份,他踌躇了片刻,最终还是忍了这口气,他回过身才发现张顺没了人影。他走到街上前后张望了两圈,还是没能找到张顺,却听到远处的街上突然骚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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