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者的早餐》:和喜欢的人,一起吃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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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提及一句俄罗斯言语,“爱是经过胃的。”

军训时,吃饭是战斗。上班时,吃饭是步骤。谈事时,吃饭是应酬。只有和喜欢的人一起时,吃饭才能称之为“吃好吃的”。对于不仅是馋的吃货而言,吃好吃的这件事,时常与心情相连。至少我是如此。

—1—

和光看书名时的臆想不同,《旅行者的早餐》写的不仅是旅行,也不仅是早餐,似乎更像是一枚吃货的可爱经历。那些与好吃的有关的记忆,总能在脑海中成为难忘的故事。

最令我感到愕然的是,“旅行者的早餐”竟是前苏联一种罐头的名称,而且还以难吃著称。慨叹战斗民族连取名都如此简单粗暴之余,我不免想到儿时吃过一种名叫“克林顿”的点心,其实就是体积较大的胖版“拿破仑”而已,香甜味道和酥脆口感均无异,一直都不明白那家超市为何想了这么个名称?

没过多久,“克林顿”突然从超市的面包糕点区消失了。问了工作人员才知,原来是因为很少人买而被取消了。我到现在还记得,老妈当时调侃我说,“你老吃些没人买的怪东西,看看,又吃没了一样吧?”

想想不知不觉从我身边消失的,还有冰糖柿饼、忌廉筒、比萨小薄饼、真爱雪糕、甘薯泡芙等等。因为怀念儿时的美味,哪怕日后再遇上相似之物,吃来终觉得不是当年的味道。每当味蕾失望时,我都会觉得自己像极了老妈,还想起她常挂在嘴边的,“现在的东西都不如以前的好吃。”

直至看到作者因难忘童年尝过的糖果,执着于寻找各种配方的类似哈尔瓦,从哈尔瓦伊塔尔到摩尔多瓦牛轧糖,又到土耳其蜜糖,再到求肥或印糕。寻而不得时,作者也曾自我怀疑,“莫非是被自己美化了,其实跟现在吃的没有差别?”

把这种对美味的执念放进回忆中,不免会想,初初为之惊艳时的我们,其实都是快乐而幸福的,因为那个被奉为极品的味道,也因为曾经美好无忧的静好岁月。

—2—

我们忘不了记忆中的味道,我们善于想象可能的味道,我们比自己以为的要嘴馋,我们分明对于吃东西的预期超出了食物本身。作者因为海蒂的故事而对山羊奶好奇,回国后却觉东京寿司比不过在西伯利亚的游戏,真正的黍米丸子远没桃太郎童话有吸引力,此类同感的故事,读来不禁莞尔,自己说来也不胜枚举。

记得小学升初中时,我迷上了威勒德·普赖斯的《哈尔罗杰历险记》,把攒下的零钱把整套陆续买齐了。过了将近二十年后,我对于很多情节已然模糊,却记得主人公扎营后的第二天,都会在营地架锅煎蛋和培根,再配上香喷喷的热咖啡。而今,先生常早起给我做这样的早餐,想来我对这类西式组合的喜欢,除了受少时所读小说的影响,还有从恋爱时开始的温柔以待。

同是日本作家的吉井忍曾说过,“若有一颗为小事而欢欣的心,幸福或许会离您更近。毕竟,生活就是这些小事的累积。”说吃饭是小事,似乎委屈了,毕竟民以食为天,更何况还是吃货。可吃饭又是再寻常不过的事,容易被忽略成了吃完算数的任务,实则只要人对心情好什么事都是小确幸。

由于作者米原万里是俄语翻译,与俄罗斯相关的种种在书中频繁出镜。其中,自然包括俄罗斯的伏特加。这段关于酒的描述相当有趣,“在俄罗斯,不管什么场合,只要出现一个伏特加酒瓶,就会完全变成另一个世界。这时,酒瓶会发出奇异的光,而我固执地相信,看不见这束光的人没有资格谈论俄罗斯。”

而我对伏特加的早期认知,来自中学时所读的众多俄国名著,《静静的顿河》、《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高尔基三部曲等等。里面冗长的译名让我倍感头痛,尤其是祖孙三代用一个名字时,不过老少似乎都离不开神奇的伏特加。等到工作后,我才在部门派对上第一次喝了伏特加,单喝觉得那味道简直是工业酒精,兑了橙汁之后也依旧不敢恭维。原来,名著里的人物都爱喝的竟是这苦涩而浓烈的酒味。

那场闹腾的睡衣派对后,有人喝醉了差点睡在浴缸里,有人游戏输了跑圈时磕破膝盖,还有人絮叨拉着别人细说过往情史。在那之后,我再没遇到过聚餐派对喝伏特加。喜欢喝两杯的我,逐渐发现喝酒微醺最佳,断片就是自作自受了。

—3—

很多时候,吃饭也讲究一个志同道合,愿意常与其一同吃饭的人,往往也会愿意与其一同去旅行。吃饭与旅行,异曲同工得惊人。如同我不喜欢一个人旅行,我亦不喜欢一个人吃饭。

有些朋友即使能聊能共事,却未必适合一起吃饭。比如体弱敏感者,忌口的清单比能吃的还要长。比如喜素食的人和肉食动物就难有共鸣,再比如,对食物挑剔到影响别人心情的某某某。一起吃饭的人不对,我宁可克服下自己去吃,倒胃口要比小孤单来得难受。

对此话题,我很认同作者的评判标准,“判断一个人本质上是保守派还是革新派,看他对未知食物的态度,大概比根据血型判断要准确吧。”没错,能吃得愉快,也是一种默契。如果一个人连吃东西都固步自封,也别指望他对外面世界能有多好奇。

在与我一同吃过饭的许多人里,有两个人堪称黑名单中的奇葩。一个是不论上什么菜,她都能装腔作势一番,上个雪菜汤黄鱼她会说“我不吃鱼因为它长得好丑哦”,上个红烧猪蹄她要说“我不明白是美女怎么会吃这东西”,上个烤生蚝又开始说“吃这个感觉好污好腻”,

搞得在场的合作方私下里打听,这人平时是不吃正常食物,还是事事都是这么作?

还有一个是在外面吃什么,都要扯上养生药理一番,这个太寒那个湿毒,要么就是各种致癌。按她的养生理论来看,我应已被毒死千万遍,她也应早饿死千万遍。如果当时看过《旅行者的早餐》这本书,我就可以拿这句话噎死她,“吃好吃的东西要死,不吃也要死,无论如何都要死的话,不吃就太浪费了。”

心里装着事吃,则食之无味。心情不佳时吃,则味同嚼蜡。心烦意乱时吃,则乏味至极。老妈常说,这样吃饭就是浪费,吃了也等于白吃。

说起关于吃的启蒙教育,最先来源于我的外婆和老妈。她们对我从小树立的观念是,吃饭不可狼吞虎咽,不可以跟别人抢菜吃,不可随便浪费食物,不可盯着别人吃东西,更不可对别人的东西眼馋。而她们采取的方法就是,要吃什么回来跟大人说,按斤买给你吃到管够,彻底断了嘴馋眼馋的念想。

于是乎,书中的T谈及育儿心得时说,“养女儿的话,要给她很多好吃的东西,养儿子的话,就给他吃粗糙一点的饭食,这样他们以后才会幸福。”我立马想到了外婆和老妈,养成了我对食物极佳的克制性,想吃就买来好好吃,好吃的就要吃干净,可以不吃绝不会咽口水,不是自己的没什么好盯着不放。

吃饭是人的本能,吃好吃的却是人的兴趣。所以,我更愿意把吃好吃的时间,留给我喜欢的人,以我所喜欢的吃的方式,舒服地,放松地,不着急地。

—4—

想不起来,从什么时候起,早餐好吃或周边好吃的多,成了旅行时选酒店的重要条件。一天醒来,最便捷地吃到好吃的早餐,不失为开启一天的美好按键。就像有个好友择偶要求是,南方人,能吃得来。吃货对于吃的乐趣,从来都不忍轻易舍弃。

每每从外地出差回来,或是出去旅行久点,我就会特别想念蛋肉肠粉和湿炒牛河。以至于有次从机场回来直奔熟悉的茶餐厅,吃过熟悉而好吃的味道才是真正回家了。

在一个城市住得越久,与一个人处得越久,与之匹配的记忆,常会与一同吃过的食物重叠。就像我清楚记得和先生去过的许多餐馆,吃过的好吃的名字和味道,看过各国美食纪录片,去过的旅行目的地和途中食物。爱是经过胃的,爱也是懂得胃的,相爱的人会记得你爱吃的,和不爱吃的,还有想带你去吃的。

我向来没方向感很路痴,对于好吃的地方,却能超乎寻常地记住。先生时常嘲笑我的这种特性,大概是我的记忆空间容量偏小,只够记住那些我所喜欢的人与事,当然还有好吃的。

“没本事,光会吃也是一种本事。”

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那么,一起去吃或吃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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