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与大家讨论一下这个话题——网络小贷产品是否影响你的征信?
朋友圈里经常有人抱怨或“善意”提醒,谨慎使用微粒贷、京东金条等网络小贷产品,因为它会对个人的征信造成不良影响,切勿“因小失大”,失去银行的信贷支持。但到底是不是这样子的呢?
现在让我们回到问题本身。我使用了网络小贷产品,究竟对我的征信造成什么直接影响?而银行又是怎么处理这些问题呢?为了增加说服力,我使用过微粒贷、京东金条、网商贷、建行快贷(主动授予额度的信用贷)和招行的e招贷(基于信用卡的小贷产品)后,过了一段时间,自行去人行征信查询个人征信,甚至我以申请信用卡为由,通过银行工作人员也浏览了银行版本的个人征信(防止两种版本信息披露不一致)。
我的报告显示:发生的微粒贷业务有信贷交易明细和查询记录;网商贷仅有信贷交易明细;京东金条没有任何记录;建行快贷情况同微粒贷;招行的e招贷在贷记卡处有体现(新增一张卡),没有查询记录。
这里反映几个问题,第一是放款前是否利用人行征信信息,若有用到,则体现在查询记录中,网商贷可利用芝麻信用、京东有小白信用,这可能是他们无查询记录的原因。
第二是放款后上传人行征信的情况,目前看来上传的情况有点随性。但是这应该和人行征信的管理相关,能够纳入征信的目前都是银行、公共事业单位为主,现逐渐放开给小贷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微粒贷和网商贷背后分别是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所以它们的信息有上传很正常,至于京东金条没有记录也可以解释。
第三是征信信息的质量问题。微粒贷的处理方式的确存在争议,在我只有部分使用额度的情况下,征信报告里反映的却是全额度,容易产生误解;招行e招贷的处理也是如此,我也是在电话客服的解答之下才对应上这是他们的小贷产品。关于信息质量的问题上,我觉得人行作为管理机构也有一定责任。
顺便补充一下,蚂蚁花呗、京东白条这两款直接应用于消费的产品使用,只要不出现违约,是不会体现在征信上的。网上谣传这类也会影响征信,相信是产品都没有区别开来。
网上亦有反映微粒贷在未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查询了个人征信,我也认为应该改进。但这里我也指出,有个别银行系的小贷产品,让客户误以为测算额度的情况下就把贷款发放了,我认为这些也应改进。
那么站在银行角度,是如何看待我的征信报告的呢?我与负责消费信贷、住房信贷的银行朋友交流一番,基本上肯定了我之前的一些观点。
第一,银行人员或系统应无法直接判断这些是网络小贷业务。上文提及,微粒贷和网商贷背后分别是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所以征信里也是体现为“商业银行”的业务,而非“小贷公司”。征信报告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在非查询银行发生的业务,发生机构名字一律用代码显示。在微粒贷发生一笔小贷业务,与在城商行发生一笔个人信用贷款,征信上很难看出区别。
第二,发生网络小贷业务后,影响最大的情况有可能在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时,银行审批人员怀疑购房首付款的来源就是网络小贷产品或者其它征信上可查询到的贷款,这可能导致银行为了控制风险而拒贷。当然,审批人员会默认金额较小的就是小额贷款,资金成本较高,若频繁借贷,侧面反映的流动性紧张。不过我始终认为只要是人为控制的,就是可以沟通解决的,为表示清白,可以把这类产品提前结清,或者提供其它合理的解释。
第三,发生网络小贷业务后,若向银行也是申请小贷产品,额度可能是系统测评而得,这种情况,可能真的被系统“鄙视”了。不排除系统会对查询记录笔数或者未结清的贷款笔数作为一个参考指标,若一段时间内数量过多,可能会对审批不利。
最终的结论,网络小贷产品有它的优势所在,网上有些批评的声音是合理的,但是也存在一些恶意抹黑的情况。我认为这是合法的产品,只要合理使用,只用于短暂应急,按时还款,那是不会造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