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时看过贾平凹散文集《商州三录》系列,以当时高中生的眼光感觉那些散文还挺好看,对陕西的地方风俗也有了一些了解。再后来看过他的小说《浮躁》,就那样吧,看完差不多就忘了。《废都》翻了翻,不喜欢,后来想想不只是排斥,也是因为不懂它真正要表达的东西吧。说起来这些年我对贾平凹印象很一般,尤其是看他和本地作家雪小禅见面的内容,对这个老作家甚至多了一些不屑。
偶然看到这本书,首先是被名字吸引,不知高兴为哪般,因为好奇试读一下,还有点意思,农民工进城拾破烂的题材,高兴是男主角,他是农民工群体里的异类,是个颇有几分风骨的拾荒者。
他高中毕业,爱干净,重尊严,善吹箫,有威望,他看天空云彩,听城市鸟鸣,甚至于时不时还会有些哲理性的思考。他那样真诚地爱上一个叫孟夷纯的姑娘,知道她为了给警方筹集办案经费替哥哥报仇而不得已沦为美发厅小姐,他于是把自己拾破烂的收入几乎都给她送去。很难相信一个社会底层的人能深深珍藏如此真挚纯粹的感情!但这样的爱情更像个象征符号,仿佛书中提到的锁骨菩萨那样虚无缥缈。比较起来,倒是刘高兴和五富、黄八之间的兄弟感情更写实一些。
小说情节不复杂,人物也简单,却展现了一个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完全陌生的世界。在这里能看到原来有那么一群人,生活在城市边缘。他们有的艰难谋生,却知足常乐;另外还有一些人为了几块钱的生意可以不择手段甚至大打出手。原来活着可以那么简单,也可以如此凄惨……
比较起来,我觉得贾平凹的散文更耐读。后记一记述了这本书的成书原因(见截屏后三张内容),写他的少年玩伴刘高兴如何到西安拾破烂,他怎么由此引发兴趣到这个特殊群体中去了解搜集材料,中间有一段帮助拾荒老汉解救被拐卖女儿的记述,真是看得人心惊肉跳。生活远比小说要更跌宕起伏啊!
后记二记述贾平凹老家的六棵树,它们最终都走向死亡,每棵树都有一个独立的故事,这些内容读起来比小说更有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