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带你去流浪


1

阿东是我在这个海滨城市的第一个朋友。叫他阿东,却是后来的事。

相遇的那天,秋雨涔涔,寒意已深,路人行色匆匆,我们都在地铁口摆摊。

嗓子够润,科班出身,加上多年磨练,我的弹技娴熟,唱功精湛。
人群熙熙攘攘,客官们纷纷驻足听歌打赏。

我知道,相对于身旁乞丐目光中的迟滞与哀伤,美女吉他走天涯的现场版更惹人贪赏。

排挤“邻居”,做不到。于是,我拿了一些零钱,放进他的碗里。
他抬头,对我笑。

这是一个年轻的乞丐,没有脚,虽然脸上布满泥垢,但是那双眼却清澈,有着青春内蕴的活力。

他张开嘴,我想,他是说谢谢,可是他却只能发出阿吧阿吧的声音。

天啊,我被吓得后退了几步,差点从楼梯上摔下去---他没有舌头。

我稳住心神,对他挥手一笑,说不用谢,返回自己的摊位继续唱歌。

那晚,最后的压轴歌,我翻唱了郑钧的私奔。

第一次为我唱这首歌的人,是前男友,一个说过爱我胜过爱这个世界的男人。

他也是我最爱的男人。我承认,即便现在心里满满恨,可我还是爱他,虽然他最终和一个家资优越的女孩结了婚。

并非为赋新词强说愁,我想我是真的受伤了,所以不得不离开。

因为我坚信,那个城市里的每个角落都有他的呼吸。

好吧,因为我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其实,我曾经歇斯底里得追问过分手原因,在他婚礼前的晚上。

我好傻。

可是你要知道,作为新入职的中学音乐老师,在朋友圈,我曾经信誓旦旦得群发,我此生,只愿为他一人妻。

那一晚,沉默许久,被视作陈世美附身的前男友告诉我,不是嫌弃我家没钱,也不是钟意那个女孩家世更好,而是因为他不再爱了。

理由多简单。

可这是事实,他很认真得对我说,扬扬,有一天晚上,我忽然发现,我们是那样熟悉,熟悉到每一根骨头,每一根头发。几乎在一秒钟,我顿悟,我们的结合将是这一辈子最了无生趣的事。

他说,对不起,原谅我的背叛,我无法和你共度一生。

于是,我明白,有时候,不爱一个人,也和爱一个人一样,同样不需要理由。
他只是给了我一个不能称之为理由的理由。

只是不再爱了。

该死,我哭了,在电话这头。

该死,即便是再一次冷酷和理智的拒绝,他的声音还是那样有磁性那样迷人。

我酗酒,意淫着大闹婚礼现场,幻想着他的尴尬和愤怒。

可是,走到婚礼当天的酒店前,远远看着他和新娘光鲜亮丽得站在那里迎亲,我忽然发现自己的想法是那么无聊和可笑。

于是,在那个春光明媚的午后,我跑回家,躲在父亲的怀里痛哭流涕。

抬起头,看着窗外的满眼夕阳,我说,爸,我想离开。

父亲说,乖囡,这世上失恋的人很多,不止你一个。

可是,我说,我是最难受的一个。

我说,爸,请别拦我。不要问我去哪里,也不要去找我,我只想出去走走,也不要问我什么时候回来,想回来的时候我会回来。

朋友们认为我是疯了。

在谈婚论嫁的年纪,在同龄闺蜜成为贤妻良母的年纪,我选择流浪,一个人。
无论她们说什么,脆弱也好,懦弱也罢,我都要离开。

2

并非旅游,是流浪。来这个海滨城市前,我已经走过了每一个想去的地方,花光了全部家当。现在我想攒点盘缠再上路。

庆幸,地铁站里的人少了很多,而我面前的零钱已经足够多,几餐盒饭终于有了着落。

唱着唱着,有点困,我缓缓合上双眼。

昏昏沉沉,手里的包被人拽。

睁开眼,看到一张瘦削的脸。黄头发的孩子,目光却狡黠凶悍如野狼。

做贼心虚,他转身跑,我起身,抱着吉他猛追。

那是我今晚的饭钱,当然不会拱手让人。还有,本美女平生最恨不劳而获者,尤其恨贼。
那小子跑的太快,我追不到。

不过,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扒手在跑出不到50米以后摔倒在地。

我冲过去,抢回包。

那个扒手爬起来夺路而逃,一边跑一边对着地上的乞丐咬牙切齿,我记住你了。

乞丐拿着棍子冲我笑。他刚用棍子挡了扒手的道。

感谢你,陌生人。

于是,那晚,我将我的钱分他一半。

挥挥手,与他道别。我拎着吉他走出地铁站,用钱换饭。

一碗牛肉面下肚,我想找个地方休息,比如灯火明亮的麦当劳。

摸着手里的钱包,我心欢喜。

感谢上苍,感谢我的乞丐朋友。

朋友,相逢一面,再见,也许,再也不见。

可是有人说过,即便是两条平行线,也有相遇的一天。

路过一个街角时,有打骂声传来。

臭要饭的,贱乞丐,叫你多管闲事,打死你!

要饭钱不少啊,拿过来,老子今天就饶了你,不然,今天把你的手也打断。

交出来... ...

阿吧阿吧.. ...

紧接着,又是一阵打骂声。有人被推倒,撞倒了瓶瓶罐罐,有人挣扎,然后又是尖叫
声。

光线昏黄。三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围着一个人抢夺着什么。那是我的乞丐朋友,而站在最前面的那个黄发男孩,一脸凶相,正是抢我钱的人。

时不我待。我大喊,抓贼啊,在这里,警察同志,就是他们。

听到警察两个字,坏孩子们撒腿就跑。那个黄毛小子边跑还扭头冲我喊,又是你,我
记住你了,你等着瞧。

我不懈一笑。

我将乞丐扶起来,他已经鼻青脸肿,

我去隔壁的药店买了些酒精棉球,又去饭店要了点水,为他擦洗伤口,

我一边擦,他一边笑。

这样腌臜的脸,笑容却如同初雪般纯净。我才发现,他其实挺帅的。

看着他对着塑料碗里的牛肉面狼吞虎咽,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抬起脸摇摇头,又阿吧阿吧得说着什么。

我想,他是问我叫什么名字?

我笑,叫我小北吧,北方的北。

我问他,你有家吗?家在哪里?

他摇头,又眨巴着眼睛,阿吧阿吧得说什么。

我想他是问我,我的家在哪里?

我笑了,拍怕胸口说,我的家,在心里。

我问他,你会写字吗?

他摇摇头。

在喝完最后一口汤以后,我指了指大街对面灯火通明的麦当劳说,我要去睡觉了。你
也回去吧。

他看了我一眼,离开。
夜色渐深,我趴在桌子上,闭上眼,眼前再次浮现出乞丐的脸,心中浅笑,今天的经
历真够特别... ...

早上醒来,朝阳东升。刚出门,就看到那个乞丐守在门口,向我微笑挥手。手上拎着两个塑料袋,用塑料袋包住的包子。

他的手白净了很多。

对面卖小笼包的小贩冲着我喊,嗨,姑娘,这小叫花子啊,在旁边水池足足洗了1个多钟头,原来是为了给你买包子啊,哈哈。

不理会那小贩的淫词浪调,我走到乞丐面前,微笑,早上好。

在初生的朝阳里,我和我的乞丐朋友啃着热烘烘的包子。

我想,这是缘分,你是我在这个城市的第一个朋友。

感谢你的一餐,朋友。
3

走在街上,保洁工人们已经开始将垃圾桶装上三轮车了,小商贩们开始向早起上班的人兜售早餐。

城市的每一天似乎一尘不变,而我只是改变了昨天摆摊卖唱的地点,在地铁站前的广场。

时至正午,有人阿吧阿吧得说着什么,还能有谁,自然是他。

他捧着一个碗,从里面拿出一些零钱,递向我。

我笑,你这么努力,那姐姐也要努力啊,多赚几天饭钱。

他就在一旁安静地听我唱歌,一边听一边给我击掌打拍。

虽然没有经过专业音乐训练,但是他的节奏感很好。

好吧,我的职业病又犯了,毕竟这可不是传导授业解惑,我们是在卖唱谋生啊。

不唱歌的时候,我就和我的乞丐朋友坐在广场上,看着人群喧闹。

我们偶尔聊天。幸好,他可以用一些简单的手势代替自己的语言。

看他在阳光下笑容灿烂,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他还没有名字,他应该有一个名字
的。

于是我对他说,朋友,我给你取个名字好吗?

他一个劲的点头,激动地不得了。

我说,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在地铁东站口,那我就叫你阿东,好吗?日出东方的东,好不好?

他一个劲的鼓掌,向我挑大拇指。

我说,阿东,你是我小北的朋友,从现在起,只要我在,再也没有人可以欺负你。

那几天,我都在地铁站前的广场上唱歌,阿东在地铁站口乞讨。我们会在一起分享晚饭。

后来,我用攒的钱买了一个轮椅给阿东。他开心的不得了,一直挥舞着双手,向我嘿嘿笑。他的行动方便了很多。

生活要劳逸结合,拿着买来的煎饼馃子,在夕阳下的晚风中,我和阿东常常坐在浅滩的破船上,看沙痕累累上的潮汐潮落。

有时候,我们在海滩上互相追逐嬉戏。我光着脚在前面跑,他摇着轮椅在后面追,没有相机,我们就用双手摆出相机的手势,用嘴咔嚓咔嚓阿吧阿吧得配音,为对方拍照。

晚上,坐在麦当劳的门口,我们借着灯光分钱。

每当我把钱推给阿东,他总是不好意思得推让。我说,阿东,记住,钱是最实际的东西,不要轻易拒绝。

我帮阿东去书店买了几本哑语书。出乎我的意料,虽然阿东不识字,但是他的悟性很高,记忆力也好。

很多复杂的哑语手势,我教一遍,他就记住了。

我好开心,好吧。我想我是教师情绪泛滥了。

生活异常艰辛,却弥足珍贵。那段时间,在广场,在海边,在麦当劳,他陪着我写了
很多歌,谱了很多曲。

我会经常选择一些人流密集、距离那些残疾乞丐近的位置卖唱,因为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人驻足停留,我想等他们多发慈悲,对乞丐也多施舍些。

我很怀念那段日子,那些记忆中的照片,那些迎风踏浪追逐夕阳的傍晚,那些星辰漫天下的吉他浅唱。

那段时间,我开始尝试唱不同曲风的歌。在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曾经幻想自己这样

玩着吉他一直唱下去,在阳光里,在细雨里歌唱,遇到相遇的人,为心爱的人歌唱。
该死,我又想他了... ...

将我从幻觉中解救的是一张男人的脸庞,陌生而平庸,还算年轻。

4

他说,姑娘,唱得不错,只是在这里唱太可惜,有没有兴趣来我的酒吧驻唱?包吃包住,有底薪有提成。

我说,只卖艺,不卖身。

他大笑说,成交。然后递给我一张名片,转身离开。经过街角时,他从钱包里掏出几张钞票,丢给了地上的乞丐。

我想,我可以考虑。

我真的在认真考虑,我想我真太需要钱了,不仅仅是为了以后远行的旅费,还有眼前的阿东。

于是那天晚上,我对阿东说,我们要有住处了,以后不必再流浪街头了。

阿东开心的不得了,阿吧阿吧得说个不停,摇着轮椅围着我转圈圈。

我把我的身份证交给那个酒吧老板,暂签3个月,每晚5首歌,月薪3000,可以推销酒,管吃喝。

那个看中我的过客叫郑海,在城市的闹市区开了一家小有规模的酒吧。

生活就是这样,我给了郑海想要的歌声,他给了我必要的钞票。

他帮我们找了一套有暖气的房子,有保安,也有了24小时的热水。

我可以感觉到,阿东对郑海的陌生和疏离,他甚至有些抵触情绪。

也许是曾经被几个男孩欺负过的经历所致吧,我想,这也很正常。不过,时间会改变一切。

其实郑海真的很不错,特别是对我和阿东。他帮阿东找了一份在饭店洗菜的工作。

郑海说,阿东只要站在那里就可以完成所有工作。

谢谢你,老板。

郑海经常带着我去吃饭,而我就带着阿东。作为这个城市的富人之一,郑海从未低瞧

过我和阿东一眼,即便是面对阿东在饭桌上的狼吞虎咽,他也会微笑不语。

我曾经以为郑海会对我和阿东的交友感到不可理喻,可是他却对我钦佩不已。他说,

交友本应不论富贵贫贱,关键看你是否喜欢。

于是,我在海边又多了一个玩伴,一起玩沙一起拍照,一起追逐夕阳的大男孩。

阿东与郑海稍显熟络。

虽然不再有抵触,只是依旧拘谨。我们三个在一起玩耍时,他几乎不和郑海开玩笑
(手语),每次都是摇着轮椅追着我跑。每次郑海把菜夹到阿东碗里,他只是用手势

说句谢谢,便不做声得闷头扒饭。

闲暇的时候,郑海偶尔会在酒吧二楼独自饮酒听歌,一副孤独而富有的吧表情。

我知道,郑海其实很忙。

我常常看到一些西装革履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在夜晚走进郑海的办公室,然后很久很久以后才走出来。

酒吧的服务生私下告诉我,别看郑总年纪轻轻,其实他有很多生意,有关系有背景,

是个黑白两道皆通的人物。那个酒吧只是他用来扩大交际圈的平台罢了。

郑海应该喜欢我,不然不会花这么多心思陪我。

于是,一天夜里,在他对我表白的时候,我对他说,对不起,我不能同意,因为我会
离开这里。

好吧,我骗人的,拒绝他的理由不是因为要离开,而是因为心里还有另外一个人存
在。恨且爱。

我承认,是那个曾经为我唱私奔,曾经幻想把吉他六根弦上加一根的前男友。

郑海对我说,留在这里,别走了,好吗?

我问,为什么?

他说,因为我可以保护你。

我笑,我不需要你保护我,你只要照顾好自己就行了。

他说,你要去哪里?

我想去的地方啊,我说,如果可以,请帮我照顾阿东,好吗?如果可以,让他继续在
你的饭店工作,如果他什么都不能做了,我也会寄钱给你,请帮我养活他,不要让他
再去乞讨了,好吗?

我想我是真的马上会离开,如果不是那件事。

那天,在夕阳下拿着给阿东买的第一件礼物,我的心里有琴声传来,是最快乐最温暖
的吉他独奏,我轻声哼着自己写的歌。

这是我几年来最快乐的日子,我想一直那样开心得唱下去,直到一个从巷口跑出来的
人抢走了我手中的礼物。

我愣住了,他转身,向我露出得意的笑。他向我喊,我说过,我记住你了。

我也记得他,那个在地铁站抢我钱的黄头发男孩。

想起他之前带头殴打阿东的情景,我便火从心起,发足狂奔。

我边追边喊,快抓小偷啊。可是并没有人帮我,迎面而来的行人看着我和小贵,都像
遭遇瘟疫一样,远远避开。

我只能听到身后一阵传来叽叽喳喳得指手画脚声。

好,人一定要靠自己。我一定要把属于我的东西讨回来。

我拼劲全身力气追赶,却始终和他相距10几米。穿过了几个街区,我发现自己进入了一座城中村,小偷在前方三窜两窜钻进一条胡同,等我追过去,他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黄昏的冷风中,我气的直跺脚,可是却又无奈,人生地不熟,我已无处可寻。

转身想要走出胡同,耳边传来一阵阴冷的笑声。

直觉告诉我,有危险。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我感到后脑勺遭到重重的一击。

我好后悔。

中计了。

我无力得倒在地上,耳边有轰鸣声,我能够感到血从后脑流出来,有温热的刺痛感。

模糊的视野中,我看到那个黄头发男孩看着我笑,笑容狰狞而丑陋。他的身后还有那天另外两个抢阿东钱的男孩。

贱货,老子今天就要你爽一下。

他向我走来,蹲下身靠近我... ...我无力反抗,我的眼泪流出来,我一着急,双眼陷入一片黑暗... ...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我摸了摸头上的绷带,看到郑海和阿东坐在我的病床前。

看着我醒了,郑海笑了,阿东哭了。

郑海说,你终于醒了,真好。

郑海告诉我,那天傍晚,他开车路过,恰巧看到我在前面狂跑,等他把车停好再找我时,我已经跑的很远了。

还好我及时赶到了,郑海欲言又止,不然,你就真的危险了。

郑海告诉我,那几个小混混看到他来都跑掉了,他也报了警,警察说那几个孩子是惯犯,已经开始抓捕行动了。

可是,郑海看了阿东一眼,又愤愤得说,那个黄头发的小屁孩好像叫小贵,是这一带有名的混混。他跟其他孩子应该没有成年,顶多拘留,就又被放出来了。

阿东拳头握得紧紧的,眼泪一直流。我说你别哭了,我这不是没事了吗?
可是阿东还是哭。

一个礼拜以后,郑海接我出院。刚刚到家,他就从汽车后尾箱里拿出了一个漂亮的礼包盒递给了阿东,然后说,SURPRISE,请原谅迟到的礼物。

他转身对我挤挤眼睛说,怎么样,惊讶吧?够细心吧?是不是和之前一模一样?
我点头,真的,如假包换。

是我想买给阿东买的红毛衣,连包装都没变。

于是,我递给郑海一个漂亮的盒子。我也眨着眼睛说,怎么样,惊讶吧?够细心吧?

那天,我送给郑海一个蓝色的领带别针。我神秘得说,祝你永远快乐笑开颜,郑海,感谢你的救命之恩。

郑海立刻将那个别针戴在了领带上。接下来的两个礼拜,酒吧的人发现,本来喜欢穿
休闲装的郑总忽然开始偏爱西装领带的装束了。而阿东也一样,他穿着着毛衣,像是个骄傲的小王子。

我真的希望那一刻是永远。

5

那段时间,阿东总是求我带他到海边玩耍。

每次他都要在海边坐很久很久。

他会打手语问我,将来打算去哪里?

我说,还不知道,走一步,看一步,然后我说,你呢?有没有想去的地方?

他指着远方的海天相接处,说他想去那里,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他似乎是很认真得看着我,小北,答应我,如果可以,等我死了,带我去海的那个地方。

我拍着他的脑袋说,傻阿东,你说什么傻话,你怎么会死呢?

我摸着他的头,看着他的眼,认真地对他说,阿东,有我活着的一天,就有你活着的一天。

我又笑,以后再说要死要活的傻话,我就打死你。

他只是笑。

冬季的城市,一整日都浸泡在一片雾霾中,似乎城市里的一切事物都迷失在梦境中。虚幻而苍白。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将阿东从饭店接回家,然后转身去上班。

阿吧,阿吧,阿东叫住了我。

我转身,看着他笑。

他手里拿着我给他买的红毛衣,让我帮他穿上,我走过去,帮他穿上。

我可以感觉到阿东在盯着我,感觉到他的呼吸,他亲了我,轻轻地亲在我右脸颊上。

我红了脸,退了几步,笑着说,别胡来啊,不然哥们儿没得做了啊,我要去上班啦。

阿东打着手势说,谢谢你,小北,我穿毛衣是不是很帅啊?

我挑了个大拇指,要走。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我笑,可是男人也有这个权利啊。

阿吧,阿吧,他又叫住了我。

我说,又怎么了?

他不做声,只是笑,笑容中似乎弥漫着什么物质,我说不清。

我笑了,早点休息啊,看电视不要看得太晚。

我去上班了,离开了阿东,我想我是有多蠢,竟然看不出他微笑中诀别的含义。

在唱第二首歌的时候,郑海在台下向我招手。老板召唤,岂有不到之理。

见他神色凝重,原以为是要对我的表演耳提面命。可是他却说,小北,阿东出事了。

赶到医院的时候,阿东很安静的躺在那里,我想,他应该是睡着了,可是大夫告诉
我,病人在当晚12点停止了心跳。

我难过,难过到忘记哭泣。

我抓住大夫说,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大夫默然得看着我,抢救室的其他人一语不发。

郑海告诉我,他开车经过那里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那些吃宵夜的人在看热闹。

他下车,看到地上有血,血里有两个人,一个是阿东,另外一个是个小混混。看热闹的人说,阿东起先是和那个小混混撕打在一起,在杀人以后,想爬到轮椅上去,结果没爬几米就被车撞死了。肇事司机逃逸了。

我在另外一张停尸台上,看到了那个被阿东刺死的人。那个黄头发的孩子,小贵。

虽然郑海告诉我,他已经和当地的警局领导打过招呼,警察会尽全力去追捕肇事司机,可我还是去了警察局,看了那个监控视频。

监控视频里,我看到那个肇事轿车似乎是等待了很久,看到阿东过马路,就直接冲了出来。

视频里的驾车男人穿着黑衣服,带着头套,无法辨别身份。

我对警察说,请你们抓住这个人,他是故意的。无论如何,找到任何线索,都请通知我。警察没有答应我,他们只是说,会履职做事的。

夕阳西下。郑海陪着我和阿东经常来的海边,沿着阿东常常指得方向,坐船出海,将骨灰洒在了海里。

阿东的面容再次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对我打手语说,小北,记得,如果我死了,就带我去海的那个地方。

我哭了,对郑海说,郑海,陪我去喝酒吧。

酩酊大醉,大哭一场,我在郑海的怀里睡去。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赤裸得躺在一个豪华的公寓里。

手里收到郑海的微信,他说,宝贝,我去上班了。

我的手机还有一个未接来电,是当地固定电话拨出的。我回拨,那边接起电话告诉我,他们是当地警局,又说,找到了那辆肇事车,那辆车是一辆走私车,没有在车管所登记,被严重烧毁以后丢到海里了,现在刚被打捞出来。

我打的去了海边。

我问他们,有没有找到一些线索,或者物证。

我也是刚到这里,那帮小兔崽子说没找到什么线索,那个满头白发的老警察说,车是被清理过,没有留下任何物件。唉,现在这帮孩子,业务能力没提上去,擦鞋能力上去了,刚刚副局长一个电话过来,全跑回警局了。就剩我一个老家伙过来看现场。

我说,警察叔叔,求求你了,再找找吧,要不然,再让我找找,好吗?

那个老警察一脸漠然地说,你自己随意找吧。反正上头说了,这案子也要结了,法医鉴定结果都出来了,这就是一场故意杀人案和交通肇事案的连环案,你放心,我们会努力查找肇事司机的。只是姑娘啊,这交通肇事案太多了,我们也不敢保证一定可以找到……

我爬进那辆车的残骸里翻找着,足足找了一个多钟头也不罢休。老警察在一边实在看不过去了,就说,姑娘,我服你了,比那帮小兔崽子还敬业。我过完元旦就退休了,这案子,可能是我最后一件案子。行,这次,叔叔陪你找。

幸好警察叔叔车上有工具,我们在初冬的海边累的满身是汗,几乎是要把车拆成零件。

我有些绝望了,我想是什么都找不到了,也找不到那个撞死阿东的人了。

我落泪,可我没有停下。

姑娘,我找到个物件,老警察一边嚷嚷,一边往海边走。

我抬起头看过去,警察扬着布满油污的手说,这玩意恰在刹车片那里了,估计是被海
水冲过去的,我洗一下。

他把那个物件在海水洗了洗。

我跑过去,他扬给我看,是一枚蓝色的别针,别领带用的。

我的眼前一阵眩晕。

我仿佛又看到郑海的笑容,郑海穿西装打领带的样子,郑海一脸凝重和忧伤,跟我一
起将阿东的骨灰撒在海里的情景。

警察又说,哎,姑娘,这别针背后还刻了东西呢,是一个小笑脸啊。哎,如果有名字就好了。可惜了。

我流泪,说,足够了。

那个别针是我送给郑海的,笑脸是我刻上去的。

6

法庭上,我在证人席,郑海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了20年。

退庭时,郑海冲我笑,他只是个贱乞丐,他不该跟我争,他配不上你。他必须死!
什么都不必说,我回去收拾行李,背上吉他,拿着无线麦,去火车站。没有告别,心灰意冷得离开。

那天阳光灿烂,车站的入口人潮汹涌。

这样的场面应该太熟悉,而我却感到深深地陌生。

好像已经很久没有离开过了。

走吧,还是离开。

下一个城市,下一站,我想继续歌唱,可是我发现我的无线麦发不出声音,电流不
顺。

我将麦的接口处拆开,发现话筒和电源线接头处被一张纸堵住了。那是一封信,虽然字迹清秀,但是语句很凌乱。

小北:

我是阿东。就叫我阿东吧,谁叫这是你给我起的名字呢?

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不在你身边了。

也许,我已经在监狱了,你已经去了另外一个城市。

也许,你已经和郑海结婚了。

小北,对不起,原谅我一直以来的隐瞒。我其实会写字,只是我不能告诉你。关于我的来历,我从未告诉过你,因为我不能说。可是现在我觉得,一切都没有无所谓了。
我是一个在逃的杀人犯。

可是,小北,请你相信,我也曾经是一个好人,一个很快乐的人。我来自北方一个县城,我曾经和你一样,有亲人和朋友在身边,有安稳的生活。我很早就结了婚,有一个我很爱的妻子。

我曾经想,这一切都会继续下去,我会在那个小县城生老病死,可是我没有想到,婚后的一切都让我措手不及。我的新婚妻子竟然和我的一个朋友有染,我恨极,心生杀意,趁着他们两个偷情的时候,把他俩杀了。

那之后,我亡命天涯,东躲西藏,后来身上的钱都花光了,我就沿街乞讨。

我想也是命运对我的惩罚,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有个人在晚上给了我一瓶饮料。口渴之际,我喝了下去,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腿被锯掉了,舌头也被割掉了。

那个给我饮料的人给我打了麻药,他告诉我,我必须每天出去乞讨,然后把钱给他和他的伙伴。不然,我就死路一条。当时和我在一起乞讨的,还有10几个乞丐。

我想,这是报应吧。我认命了。

可是之后不久,警察捣鼓了那个犯罪团伙。其他的乞丐都主动找到警察,被带回警局了。我不敢去,因为我有命案在身。

我只能逃。

接下来,就是你看到的。在这个城市,我们相遇。

你给了我活下去的希望。

没有你,也许我早就死了。

我爱你,从第一眼开始。

小北,我曾经想告诉你这一切的,可是我不敢,我怕坐牢。

我想,就像之前那样生活下去,没有什么不好。

我爱你,就那样无言得留在你身边也挺好。

直到那天,郑海告诉我,他说,你被人那个叫小贵的男孩子强奸了!

他说,他和你都知道。只是你们瞒住我,不想让我知道。

我想我是疯了,我要讨回公道,你是我最爱的女人,可是你却被那个畜生玷污了。

我曾经认为他会受到司法惩罚,可是你们隐瞒了一切,警察拿他没办法。

我一定要宰了他!

小北,写到这,已经不能再写了。

我这两天向郑海请了假,我一直跟踪那个畜生,他每晚都去宵夜档吃宵夜,我已经准备好要怎么做了。

我要宰了他!现在时间到了,他应该喝多了,我准备出门。

如果我坐牢,也不要来找我。我不会见你。过好你的生活,就当我们从未相识!

小北,我爱你,让我用文字最后叫你一声,小北!

阿东

最后编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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