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事物之后的本质,或许能减轻烦恼,可本质它是沉甸甸的,无可转交的——我看到了,触及了部分,同时也就抗在了肩上。
父亲,以及我的伯伯(父亲的哥哥),七、八十年代的他们成长于当时普遍的环境,详情我并不清楚,但现今难以想见的皮肉之苦与食物短缺肯定是不少的。“吊着打”,即是我父亲的原话。
由于他俩是我姥姥(奶奶的母亲)带大,兄弟俩的童年记忆应是缺少父亲的家庭形象的。结合当时流行的武侠小说和好莱坞商业大片,调皮的他们在日常接触的文艺作品中的确也寻不见一个“典型”的父亲形象。此处的“典型”,便例如《教父》1中马龙·白兰度所饰演的初代教父形象。因此我的父亲与伯伯在各自成家,拥有了父亲和伴侣的身份后,他们实际所尽的义务是极其有限的。不顾家,不体谅家人,在他们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尽管他们以为,家只需物质上的支持,精神上反倒可成为施暴发泄的场所。不论他们是否意识到了其不当行径造成的后果,伤害都已发生。一如生理上的伤害,达到一定程度是需受到法律制裁的,且不论当事双方的关系为何。尽管当代社会没有对精神施暴者的明确判罚,同时这类人自身在精神层面可能也饱受挣扎所带来的难言痛楚,但是没有任何理由,能为他们对家人形成的精神迫害开脱。
与此同时,我却又是爱着自己父亲的,因为他也爱着我。血浓于水的亲情纽带牵扯着两头的我和他,摆不脱,也靠不近。可他的另外一个身份我也是承认的——精神施暴者。他自以为抑住内心长久以来的挣扎,减小自身在家中的存在感便足矣,殊不知,一个男人成家所需承担的,远远不仅如此。何况,只有父母与儿女共同相处、成长,家才是完整的。
或许“没有人生来就是做父母的”可以作为辩驳我的论点,然而以一个类比来延伸这句俗语可能会更好:
假使经济条件良好的阿仁主动领养了一只叫喵喵的猫,并在与其相处过程中对它产生了深厚的情感。然而当阿仁的心情或状态每每陷入低谷,都会对喵喵表现出一些莫名其妙的愤怒,甚至仇恨等情绪,可由于对喵喵的爱,阿仁还是尝试在那时尽力克制自己。
然而在喵喵看来,阿仁是他的主人,他就像自己的母亲,无私地照顾着自己。然而随着喵喵长大,心智逐渐成熟,它开始感到害怕——阿仁的喜怒无常的状态,似乎稍有冲突即会如火山般喷发,将自己灼伤甚至吞噬。可阿仁的确是爱它的,因为在喵喵逐渐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过程中,它的确没有被吞噬。不过阿仁作为它的母亲,却几乎没有对喵喵有过温情的关怀,甚至连正常的相处都愈加少了。
终于,喵喵以出走的形式表示了自己对阿仁的不满,可当它再次归家时,阿仁的火山爆发了——只见他杂乱如野草般的头发好像要化作火焰;只见他怒吼着,仿佛身后还有他的听众······渐趋平静的阿仁丢下猫食,转身走回房间,留下喵喵和一片沉寂。
翌日,喵喵死了。死因是坠楼。
都说猫有九条命,殊不知即便是猫从足够高的楼房上坠下,同样会丧生。人也亦然,只要不良情绪积压到一定程度,也会如此。然而在中国大部分家长眼中,恐怕青少年的内心远远不止于九条命:中国家长对“高考”的态度即可佐证。上文所述的故事中,阿仁因为没有尽到自身的义务和情绪的不当发泄,导致了喵喵的亡故。作为一位主人,他尽到了应有的责任,一如当今大部分父母;可作为一名“母亲”,他是不负责的,尽管他看似已尽力,但事实就是喵喵走了,因为他的缘故。
读者,你大可以说阿仁没有义务当喵喵的“母亲”,阿仁只是它的主人罢了。这样的观点我也认同。然而当代父母对孩子有没有这种义务呢?孩子会不会比喵喵对情绪的感受更真切呢?孩子会不会想出走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说虽然“没有人生来就是做父母的”,但是“做了父母就必须尽到相应的义务”,这是不容置辩和推卸的。
对于这个家,我又爱又恨。那恨源于爱,愈爱便愈恨。他是我的父亲,所以我始终对他有要求,有期盼,如若我因为理解他而降低或是放弃了这些想法,亲情的纽带便又松了几分——只有父母与儿女共同相处、成长,家才是完整的。没有成长,家便只是属于过去记忆中的。而我拥有的仅有此刻,现在如此,以后也将如此。家,其实也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