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识周朝军是在《作品》的作者群。群里有500人,我和他都不过是那普普通通的五百分之一(我擦,俩人加一块数字似乎不吉利)。那时他还没来《作品》,那时他还在鲁南地区的一个小县城里一边撸串一边和三万残疾人交朋友(周曾在残联工作)。网络上聊了一年之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在广州见了面。两个男人,没什么好说的,就是喝酒,神侃。一瓶二锅头之后,他妩媚的微信头像终究没能掩盖住一个山东人的豪气,活了二十七八年的故事,都在酒里了。
周朝军
直到这时候,我才知道,还在读初中的时候,周朝军便已在不少省级文学期刊发表了中短篇小说。年少的他笔名换了一箩筐,悔之晚矣。
这亦正亦邪的简介,似乎是他性格的两面。
周朝军,网名周三哥哥,山东临沂人,伪医学毕业生,作品散见于《北京文学》、《钟山》、《山花》、《作品》、《作家》等刊。如他所说,“周三哥哥”和周三没有关系,和周四也没有关系。在我母亲的五个儿子里,我排行老三。周三哥哥是我的网名,也是我某个时期的笔名。除此之外,我笔名的谱系中还出现过老屋、黄鱼、黄冰、周围、司马青衫等等。细数一下,似乎一个也没被记住。
王祥夫画,周朝军语
周三哥哥四肢简单,头脑也简单。头脑简单的周三哥哥在十八岁以前练就的唯一技能就是码字。把五千个常用方块字组合成各种意想不到的句式,这种感觉让我想起一种儿童饮品的名字——爽歪歪!都说怀才如怀孕,射手座伪医学生在某医学院浪荡了五年,差点怀才不“育”,娃哈哈。
(嘉宾:周朝军;采访:宋林峰;合作稿源:艺元堂)
访谈节选
宋林峰:你认为作为一名编辑,和读者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呢?而同时作为一名优秀的年轻作者,你认为你的职业和创作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周朝军:当你在这里提到“读者”两个字的时候,我个人揣测更多的指的是分布在各行各业的作者们(如今围绕在文学期刊周围的纯粹读者还有多少呢),实话实说,在这个问题上,我还没有发言权,我从事编辑工作的时间尚短,与读(作)者的接触也还不够,唯一可以拿来与大家分享的是,因为我身兼编辑与作者的双重身份,我更能站在底层作者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更能考虑到他们的权益,比如当包括我刊在内的45家文学期刊理直气壮地站出来反对“一稿多投”的时候,我是义愤填膺的,是设身处地为广大底层作者感到不公的,我曾想就此说点什么,想利用我一向擅长的调侃笔调奚落一下这些同样处在社会中下层“相煎何太急”的同行们,然而又有谁在意一个小作者无关紧要的声音呢?虽然彼时的我还不是一名小编,还不能够站在编辑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虽然我个子矮,声音也矮,虽然我个人也愿意做到一稿一投,但此刻,当我从小编和小作者的双重角度出发,我仍旧觉得这份声明是自私的,是居高临下的,是可笑的。
至于编辑和创作的关系,我想无非就是我接触的文学圈的人和事比此前更多了,从鲁南小县城来到南国大都会,眼界更加宽阔了,和前辈的交流更多了,对文学生态的认识、对文学与生活的认识更清醒了。文学依然神圣,但其他职业也不藐小。
青涩啊
宋林峰:你认为一些“科幻”“非虚构”“类型小说”的浪头会很快消逝吗?纸媒(文学期刊)的前途如何?
周朝军:首先,目前来看,在90后作家的推介上,《作品》是最早的,也是最卖力的,至于此后《作品》还会“耍什么新花招”,坦白从宽地讲,我不知道。很多时候,我们的新点子,不是西装革履地坐在办公室里按部就班地讨论出来的,而是各位《作品》同仁在很多非正式场合下嘻嘻哈哈地神侃出来的,至于此后我们还会侃出什么,谁也不知道。
其次,对于“科幻”“非虚构”“类型小说”、朋友圈、微信公众号的未来,我是不乐观的,同样,我对文学期刊的前途也是不乐观的,因为我比较看好的是微信小冰,等她亭亭玉立的时候,也许那就是“人工文学”的死期。
宋林峰:你如何看待自己的创作?
周朝军:我没有雄心壮志,没有使命感,没有方向感,想到什么写什么,想到的是什么,写出的却往往未必能是什么。写作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无能者仅有的生存方式中没那么好也没那么坏的一个,只是我的一顿午饭,我老婆的一件裙子,我孩子的一条纸尿裤。
宋林峰:你认为你未来的写作资源将主要来源于何处?目前在世的作家中,你比较欣赏谁(范围五大洲内)?没有最好的作家,只有无穷争议的作家,文学便从来如此,你认为一部好的小说至少应该具有怎样的风貌?
周朝军:坦白从宽地讲,博尔赫斯不在我最喜欢的作家之列,但也必须承认,博尔赫斯是我喜欢的作家之一,他的叙述腔调就像一个漩涡,只要你走近他,就有被他吞没的可能。所以,即便我极力撇清与这位布宜诺斯艾利斯街头最坚定的反庇隆分子的关系,我也在毫无察觉地情况下拾了这位阿根廷老头的些许牙慧。
谈到未来的写作资源,我没有什么出人意料的回答,我暂时能想到的,无非是既往的生活经历、书本知识的积累、张三李四的讲述以及依靠个人想象力的“胡编乱造”。虽然我电脑里存档了至少二十个基于个人经历而搭建起来的小说故事梗概,但对我个人来讲,似乎书本知识积累和个人想象力更有魔力。
在谈“我最喜欢的作家”之前,我必须得为被我失察的作家说句话——我读过的国内文学作品尤其是中国近四十年以来的作品,远远多于外国文学作品,那些声名显赫的欧美大作家我固然有所涉猎,但更多的外国作家作品我是闻所未闻的,所以,在外国作家方面,我只能粗略地说,相比英、美、德、意以及南美作家,苏俄、法国、日本以及印度作家似乎更对我的胃口,我崇拜卡尔维诺、博尔赫斯、马尔克斯、海明威这些人所共知的怪老头,但我骨子里更喜欢《静静的顿河》、《钢铁是怎样练成的》这些被很多人认为已经落伍的带有阶级斗争意味的现实主义作品,一如我崇拜莫言、余华、苏童这些当年的先锋派,我也毫不掩饰对路遥《平凡的世界》的喜爱。兜了这么大个圈,我无非是想说,相比国外作家,我更喜欢“国产货”,如果非要让我在国内作家中选个“五虎将”,我想说,我喜欢余华的长篇,苏童的中短篇,刘震云的部分长篇,莫言作品中的绝大部分以及路遥所有的作品。
选出了我心中的五虎将,我心中好作品的风貌也就基本勾画出来了:引人入胜的情节、直指人心的力量、独一无二的气质。
再附上一篇周朝军的创作谈,管中窥豹,走入这个90后作家的内心世界。
浩然天地之间,一个浮想联翩的无聊孩子
十四年以前。
十四年以前我读初中二年级。那一年,穿黑色短裙的女教师在我的日记本上写下一行字,“周朝军啊,你一定要成为一名作家。”
为了这十三个方块字,我每天上山挖一种叫作地枣的东西。地枣是我十六岁以前的主要收入来源,每斤三毛钱。靠着这个小金库,我买下并看完了一堆明清演义小说。正是这堆小说,再次让我害起了作家病。于是就没日没夜地写啊写。
如果非得刨根问底,我想我这作家病的病根还可以上诉到我的姥爷和姥姥那里。
姥爷出身书香门第,祖上多在科举路上滚打。至解放前夕,周氏祖屋的回廊上依旧挂着县令亲赐的“耕读传家 "的匾额(然而终究是破败了的,大宅门没能挡住土改的大潮,良田美苑皆作了云烟)。因为从小家里兄弟姊妹就多(两个哥哥,两个弟弟,一个姐姐,真是亲的,哈哈),我还不满七个月就被父母送到了姥爷家,连姓氏也一并改了。因为“抓周”的时候小手一抖抓了本《阅微草堂笔记》的,于是姥爷就欢喜得不行,说这孩子命里不是带“文昌”就是有“华盖”。
待我长到五六岁时,姥爷以为孺子可教也,便要给我发蒙。说来有趣,按古例,对于蒙童,《千家诗》、《幼学琼林》这些书是必读的,而他老人家却有意避开。他开授的竟是《酉阳杂俎》、《齐东野语》、《续齐谐》、《幽明录》、《子不语》、《夜雨秋灯录》这些闲书,或是诸如《小姑庙》、《李二当车》之类的俚曲唱本。那时的我对书中奥义虽不太懂,对那些怪力乱神却别有一番神往,我至今还记得姥爷讲“魏和尚打鬼”时那手舞足蹈的样子,活脱脱一个老顽童。
如果说我的第一个老师是我的姥爷,那么第二个老师肯定就是我的姥姥。姥姥生于五四运动那一年的秋天,祖上是军阀,看惯了兵荒马乱,听惯了乡野趣事。在无数个萤火虫纷飞的夏夜,姥姥一边摇着蒲扇一边将那些遗失在时光里的故事向我娓娓道来。满天星斗之下,我骑上想象的小马驰骋而去。
我一闭上眼,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就依次向我走来,他们或笑或痴,或嗔或怒,有时让我毛骨悚然,有时又让我在梦里笑出声来。我知道,早晚有一天这些人都要跑到我的稿纸上来。
中考前夕,我的处女作短篇小说《第八只山羊》和中篇小说《守夜》先后发表。因为年龄小,一度被编辑老师怀疑是抄袭,而这种怀疑却成了对我的另一种肯定。巨大的鼓舞下,我进入了写作的狂热时期,先后以黄鱼、黄冰、司马青衫、篱笆、风马等不同身份制造了几十万文字垃圾。值得庆幸的是,这些笔名一个也没有被大家记住,无需我在多年后一一撇清与他们的关系。
进入高中,我的写作兴趣开始向诗歌倾斜,三年多的时间里写了一堆只能在地市级以下报刊发表的诗歌,却不自量力地和几个青岛的学生办了一份诗歌手抄报。十多年过去了,不知在青岛,是否还有人记得这份手抄报?是否还记得一个叫周朝军的中学生?斗转星移,那些年留下的诗歌,如今唯一可以拿来示众的不足十首,脸红啊……
民谣驿站驻店作家
对文学的过分偏执,导致了我厌学情绪的全面爆发。整个高中阶段,我把自己抛掷在一种疯狂地阅读状态之中,企图构建起一套相对完整的知识体系。每天早上六点钟,大家起床上课,而我则起床去教室开始一天的阅读。当然,阅读的地点也不仅限于教室,图书馆或者操场一角的小树林里亦是我时常流连的场所。每当黑夜来临,大家酣然入睡,我的夜读时间也就开始了,无论冬夏,从未间断。
高强度的课外阅读,使我的成绩直线下滑。我一方面为此深感内疚,一方面又不愿向无聊的课堂低头,只能挣扎在矛盾的漩涡中。一路飘红的成绩对于自尊心极强的我来说本是无法接受的,但在彼时的我看来,这些已经不重要了。有人呛白我说,既然这样,为何不退学。他们无法理解,老师的冷眼相对以及身处问题学生行列的窘境都能刺伤我的自尊,而恰恰是这种刺伤大大激发了我的阅读欲望,从而让我更好地进入阅读。
高考失利是必然的。出于一种自我放逐的心态,出现在我第一志愿栏里的学校,全部躲藏在中国地图的边边角角里。在超过第一志愿学校nc大学录取线二十多分的情况下,我却收到了鄂西北山区一所医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何以被志愿学校之外的高校录取,至今百思不得其解。
青春给了我激情的时候却没能给我足够的自由,而诗或者歌,正是我追逐自由的沙场。我偏守在鄂西北小城十堰,在练习叩诊的同时也切磋诗歌的技艺。娱乐的年代里,身体内置的天线,接收诗歌的信号往往比接收花边新闻灵敏得多。
习诗三年之后,我的写作兴趣又重新转向小说。
二零零七年腊月初八,姥姥的五周年祭日,皑皑白雪中,我对着姥姥的坟磕了五个响头。苍茫天地间,姥姥身后那些或高或矮的墓碑在寒风中沉默不语。我伸手依次抚摸那些墓碑上残缺的名字,寒风凛冽,那些曾经弥漫在姥姥口中的故事顷刻间纷至沓来。我知道,是时候把他们请出来了。
无数个不眠之夜,我匍匐在老家院子里的银杏树下或者学校男生宿舍的光板床上,写啊写啊,写啊写啊。于是一组笔记体小短篇应运而生,我把它们叫做《沂州笔记》,一共21篇。写第一篇《妙三爷》的时候我17岁,写完最后一篇《杀夫记》,我21岁。21个故事基本都是明清笔记小说的写法,文字精短,半文半白,带着些许冯骥才《俗世奇人》的笔意。毫不讳言,这21篇小说全部来自姥姥的口述,我只是个平庸的书记员而已。
如果非要为自己邀功的话,那我唯一值得称道的便是我高保真的记忆力以及生搬硬套的附会能力了。张三爱读书、藏书,李四好仿纪晓岚书帖,我把他们放到一起,就有了小说《妙三爷》;王五是个土财主,却喜欢吃一口嗟来之食,孙六是个大骗子,他俩碰在一处便是小说《乞丐》;刘七是个谭腿高手,除了劫富济贫,他还喜欢盗墓,《故里三赵》就成了。你看,其实我不懂什么文学,浩然天地间,我只是一个浮想联翩的无聊孩子而已。
非主流
2010年,我20岁。20岁这年的夏天,我们隔壁职校发生了一起桃色案件,女教师的情夫杀死了她的老公,凶器是柳叶刀,作案现场是我们学校附属医院的手术台。消息传开的时候,我和两个比我大二十多岁的文友正人手一瓶啤酒坐在学校的情人坡上胡吃海塞。老A说案子可以写个八千字短篇,不喝酒的话半个月能写完,喝酒的话一个星期就够了。老B鄙视的看了一眼老A,说他可以写到两万,撑死也就需要五天。旁边的我闷了一大口啤酒,故作镇定地说,我可以写到三万,后天晚上十二点前就可以完稿。
于是我得到了老A和老B不约而同的嘘声。老A说我是牛犊不大抱着吹,老B附和了老A。然后说如果我真能成事儿,他愿意给我送一星期盒饭。见我没接话,老A立马将盒饭加到一个月。面对这巨额赌资,我啪一声把啤酒瓶子摔碎在五米之外,站起来就往宿舍跑,然后回头撂下一句狠话,“后天半夜在这里验货,谁不来是孙子……”
于是我逃课三天,坐在男生宿舍里把电脑键盘敲得满楼道都能听见,除了吃喝拉撒,三天里基本没有出过门。
20岁这年的夏天,我刚刚把初吻献给一个湖北姑娘,茶余饭后,也曾在情人坡上眺望过遥远的婚姻。在彼时的我看来,婚姻与爱情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无论男女,都可以把爱与身体分而治之,一见钟情是最无耻的恋爱形式。虽然被初恋女友骂得狗血喷头,但我还是把这些观点嫁接到了这桩情杀之中,三万字小中篇《左手的响指》(又名紫蝴蝶)华丽登场。
两天后的半夜,我站在情人坡的最高点,将老A和老B一顿羞辱。其后一个月,我的伙食费基本没动过,校门口大片肉盒饭的味道至今让我回味无穷。
与此同时,那个浮想联翩的无聊孩子也长大了,他穿凿附会的范围已经从往事到了今闻。
从14年冬到15年5月,我都在酝酿一部叫作《故土故人》的系列散文,期间在稿纸上写下了熬鹰、偷栗子、抢面灯、毛驴郎中、送葬等八个关键词。就在构思基本结束的某个晚上,我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为何不把它们写成小说?”于是我开始以小说的思维重新审视这组素材。最先跳上我案头的是一盏面灯。
面灯也叫面盏,与宫灯、纱灯、吊灯一样,都是北方地区常见的灯笼。在我的老家,元宵节抢面灯是一项压轴项目,死人是常有的事。但即便如此,人们依然乐此不疲。自己手中的面灯有人抢是一件光荣的事,而元宵之夜抢得面灯最多的男人则被视为站在了生殖金字塔的顶端。面灯不是什么稀罕物什,但抢面灯的习俗恐怕只存在于鲁南地区的少数村寨。
2015年暑假,我在老家晚报上读到一则新闻:一个身高不足一米三的侏儒光棍汉在一个月内连续奸杀七名妙龄女。由于嫌犯外貌特殊,我立马就辨认出他是我的某位同乡——某一年的元宵之夜,他连续抢得面灯三十六盏,成为那一年当之无愧的生殖图腾,让人不胜唏嘘。习惯了胡思乱想的我在心里自问,难道面灯与生殖之间真的存在某种联系?一年后,我写下了小说《抢面灯》。
《抢面灯》以一盏小小的面灯为切入点,将人类最原始的“吃”与“生殖”结合在一起,企图诠释“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的古老哲思。文本通过再现“抢面灯”这一地方习俗的演进,一步步将面灯的意义从“充饥”推向“男性伟力”,从“男性伟力”推向“性”,最终从“性”推向了“生殖”这一终极意象。
《抢面灯》之后,我先后写了《山东毛驴与墨西哥舞娘》、《赖头和尚与红唇寡妇》、《断臂鹰与流氓兔》、《西安今夜有雪》、《雁荡山果酒与阿根廷天堂》、《守山老人与抬棺醉汉》等7个小说,除《西安今夜有雪》外,其余6篇作品全部植根于茶余饭后无边的空想。
我就是这样一个浮想联翩的无聊孩子,喜欢把自己的种种矫情的观念都一股脑儿放进小说里。在一次关于个人创作的专访中,编辑老师问我为何写作。我不假思索地说,如果我失去了写作的能力,我想我再也找不到一种能把自己和身边大众区别开来的方式了——写作让我与众不同。其实,这不过是一个无聊孩子的信口开河而已。
从走进姥姥家院子的那一天起,我就注定是一个自卑的孩子。前路漫漫,夜长梦多,为了掩盖自卑,我学会了写作。我在自己构建的文字江山里,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意淫。(当然,读者能否在我的作品中达到高潮,我就不得而知了。)你若问我,在整个汉语文学世界里,我最想成为哪一个角色。那么我一定会选“楚留香”或者“胡铁花”,至于是隐居黑木崖,还是固守襄阳城,我也不清楚。但毫无疑问,无论是胡铁花还是楚留香,都不过是浩然天地间一个浮想联翩的无聊孩子……
合作供稿:艺元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