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乔
某日,我正趴在前台桌子上写快递单,有人凑近看了一眼,说道:“哎哟我去,别看小刘长得一副特别有文化的样子,怎么字儿写得像医生写的?”
不用抬头,我也知道此时老梁正乐不可支。
写字的笔停下来,淡定两秒后,我抬头满脸堆笑地看着老梁说:“可惜了,别看梁总写得一手好字儿,却长了一副特别没文化的样儿,哀叹啊!”
“嘿!”老梁作势要打我。
我飞也似的逃了去,一边还嚷道:“梁总,我以德报怨呐,夸您字儿写得好呢!”
老梁是发行部总监,中年大叔一枚。素日里却总以屌丝自居,穿得休闲随意不说,还偶尔给女同事带早点买饮料请客吃饭,颇有怜香惜玉的觉悟,深得女同事们的芳心。用时下最流行的网络词“暖男”来形容老梁是最恰当不过。
自那次老梁嘲笑我字写得难看后,有回寄快递,我看见老梁正在座位上闲读报,于是心生一计,把快递单甩到他面前。
“干嘛?”老梁收起报纸,不解地看着我。
“帮我写快递单,你字儿那么好看别浪费了。”我谄媚地说。
本以为老梁会再啰嗦几句,不料他竟果真满桌子找笔,给我写快递单,一边写还一边说:“笑得那么假小心脸僵掉了。”写完,老梁拿起快递单看了几秒,喃喃地说:“好久不写字,该练练了。”
我赶紧接过话茬:“嗯,您是该多练练字儿,以后我的快递单就您包了,多谢思密达。”
“嘿,想什么呢!”老梁反应过来自己中计了。
从此每每寄快递,我都会条件反射地瞅瞅老梁在不在工位上,老梁看见我拿着快递单朝他走去,也条件反射似的找笔,一副任人宰割的温顺样儿。
又某日,到了饭点儿,我还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打字忙得不可开交。
“仙姑,你中午吃什么?”老梁隔着半个办公室,冲我嚷道。
我回头才发现偌大的办公室里只剩我和老梁。自从给老梁看过星盘说过几次星座运势后,他私底下已经不管我叫小刘了,直接叫我仙姑。
我不止一次纠正过他,“仙姑这么土的名字怎么配得上我这么娇俏的可人儿!”
但他屡教不改,好像跟我对着干就能隐隐报了我胁迫他写快递单的大仇似的。
你听,他又叫我仙姑。我没好气地嘟囔:“随便!”
老梁打电话叫外卖,订了两份饺子。挂了电话后,老梁像想起什么似的说,“仙姑,最近是不是又水逆了?我老想起以前的人和事。”
“想老情人了吧,别赖人家水逆啊。”我讥笑他。
老梁眼皮子塌下去,又轻轻地接了一句“我的字好像真没以前写得好了。”
看样子老梁压根儿没在听我说话,神情忧伤。全然不是双子座的逗比风格。
有心事。
“你怎么了?”我一改往日抬杠的口吻,换上殷切温柔的语调。直觉告诉我,老梁这时急需一个好听众。
老梁轻咳两下,顿了顿,愣愣地望着窗外,仿佛穿越到记忆的长河里,努力打捞一件陈年往事。
上世纪90年代,当老梁还是小梁的时候,家里走了点关系让他进了当地一家出版社,岗位是发行助理。其实就是个打杂的。
自知是靠走关系得来的工作,小梁对同事格外殷勤和礼貌,生怕别人投来异样的眼光,觉得自己愈发低人一等。他什么活儿都干,不让自己闲着,就差把扫地大妈的活儿也抢来。
细心的小梁发现传达室送来的读者来信都堆在一个角落,堆得差不多的时候,那个胖胖的女同事才会去处理。小梁于是自告奋勇帮女同事来处理这些读者来信。
那个年代,读者买书只能去新华书店买,如果新华书店没有,就只能打听到出版社,然后给社里写信邮购。小梁的工作就是拆读者来信,把读者的姓名、地址,要买的书、册数、金额统计下来,然后从库房里提书,再一本本地给读者寄去。
非常琐碎无聊的工作,小梁却做得开心。小人物做好本分,乐得心安理得。
“你是因为字写得好,所以总是抢着干这种手写的活儿,从中获得自信找到价值感吧”我忍不住插嘴,爱分析的老毛病又犯了。
“其实,那会儿我的字写得跟你的一样丑。”老梁白我一眼。
谁会想到在这么日复一日机械重复的工作中会发生奇遇,无比枯燥乏味的人生里忽然闯进一抹色彩。微弱却新鲜。
一天,有个读者要买的书库房里一本都没了,连残书都没有,小梁于是去问编辑什么时候会加印。编辑告诉他,近期不会加印,如果有读者要买,就建议买同系列的其他书。
小梁提笔给那位读者回信,如实相告:你要的书没有了,暂时也不会加印,不过可以推荐你看某某的什么书,这个作者很有名气,写的书也不错……等等之类。写地址的时候,小梁看信封上刚劲有力的“中山大学文学专业……程XX收”,心想:名牌大学啊,牛气!这么好的字儿啊,厉害!崇拜万分,就差把那信封给裱起来。
写完地址封好信封,小梁看一遍自己写的字,又看一眼那位读者的字,脸上顿时烧得慌。好像心底有个声音:没文化的人连字都写得那么丑。
两个礼拜后,小梁在信封堆里一眼就看到那个熟悉的刚劲有力的字迹,是程的回信。信里程很客气地感谢小梁工作仔细及推荐给他的书,“本来我对某某是很嗤之以鼻的,但我要的书没有,那就勉为其难地看看吧”,信封里还夹带了购书款。
那个“勉为其难”深深刺痛了小梁的自尊心。一直以来,小梁就自卑自己读书少,在社里女编辑面前,小梁像崇拜女神一样崇拜她们。
这回小梁什么话都没写,找到他推荐的书夹着购书款,又寄回给程了。他心想:你不是嫌弃我推荐的书么,那我直接送给你好了,不用你花钱买。
越是自卑的人自尊心越强,被人看不起是件非常丢脸的事。对方越是不领情,就越想一股脑儿地推给他,好像只要对方收到那书,就是给了对方有力的回击一样。
忘记为什么程又给他回了信,他们一来二去,写了几个回合后,竟然混熟了,成了笔友。
小梁一直以为程是个男孩,因为那么刚劲有力的字,因为那么中性的名字。当他知道程是个女孩的时候,细细端详那刚劲有力的字好一会儿,觉得不可思议,姑娘家怎么会写出这么刚劲的字。那得多粗壮的胳膊?小梁瞅瞅自己细瘦的胳膊,噗呲笑出声来。
鬼使神差,小梁开始练字,一笔一划,认认真真,每天写几页信纸。办公室没人的时候,小梁还会摊开程的信,临摹她的字迹。他想,如果有一天也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字,该多好。
两个人一来一回地写着信:程会问他最近社里出了什么新书,也聊学校里好玩的活动,刻薄矫情的室友,连绵的阴雨压得人喘不来气……小梁从不避讳地聊他在社里的打杂工作,那些学识渊博的编辑,也聊父亲对他的期望,在上班路上捡到一条流浪猫……聊天南地北阴晴雨雪春夏秋冬,聊梦想未来,聊现实生活中的细碎。
小梁生活中没什么朋友,和父亲关系也不好,他的烦心事和想法几乎一股脑儿都跟程说了。他有时会错觉地认为程是不存在的人,是自己臆想出来的一个树洞,满足他的倾诉需要。毕竟,名字和地址是他知道的全部关于程真实而确切的信息。而程对他说的那些事,听上去都遥远而虚幻。小梁也无意去揣测更多,深知他们的关系脆弱得换个地址,二人就可以失去联系。
他们只是彼此的陪伴和出口,在纸上阅读远方截然不同的人生,很新奇也很情怀。在大把的无聊时光里,等信慢慢生成一种习惯和牵挂。
有一回,小梁拆开信封后,掉出一片落叶和一张照片。拿着照片,小梁的心突突地跳,没来由地紧张。照片上的程穿着学士服,在阳光下安静地笑,眼睛像弯弯的月牙,好看极了。信的内容像往常一样,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程说暑假之后她的收信地址就要变成北方的T市了,落叶是在宿舍楼前捡的,她疑惑满眼葱翠的盛夏怎么会有落叶?为什么分别要安排在这么美丽的季节,外面阳光灿烂心里却好像下起了大雨。每个人都微笑着说再见好像毕业只是大家合谋演的一场戏,穿戏服说着言不由衷的台词,等人生这个导演喊一声“卡”,脱下戏服生活就又回归常态,她还可以回到教室听老师讲课,同学就在身边,离别好像永远不会到来。
程的离别愁绪感染了小梁,他捏着照片想,如果有一天他们失去联系,也不过是这茫茫人海里无比寻常的两个,仿佛从来没有相遇过,也无需告别。他要认真记住她的样子,哪怕日后终究会忘记。
出于礼貌,小梁在回信里也塞了张自己的照片。他的字写得越来越好,报了培训班学习,认真读程推荐的书,心态更积极笑容也多了;工作上开始接触真正的业务,越来越忙需要频繁出差。程的研究生生活也缤纷多彩,他们还写着信,却渐渐没那么频繁。以前小梁会算着日子等程的信,可现在常常是他出差回来,才看见办公桌上静静地躺着一封信,仿佛等了很久很久。迫不及待拆开来看,隔着南北,他又能知晓她的生活。
后来,单位来了新同事,是个美丽的姑娘,小伙子们都围着她爱慕着她,但她却一见钟情了小梁。小梁不讨厌姑娘,也没有动心的感觉。他忽然想到程,想到等程的信时,那种慢悠悠又急切切,仿佛被什么牵挂着却又柔柔软软的感觉。
是一瞬间,他明白,自己是喜欢程的,不着痕迹地分散在每一封信里。人是奇怪的生物,素日里浑然不觉,当另一个人出现才分辨出感情的不同。
再后来,社里安排他去参加书会,那年书会正好在T市。小梁给程写信时提了一下要去T市参加书会的事以及可能住的宾馆地址,他很想问她,我们要不要见一面?又怕是自己单方面唐突,于是草草收尾作罢。
写了那么多信都没说过要见面,况且见了面要说什么呢?说自己喜欢她吗?她会怎么看自己呢,她是名牌大学的研究生,自己只是一个小业务员……心烦意乱中他把信寄了出去。他第一次发现自己仍然是那个自卑的小梁,在程面前他那么理所当然地自卑着,哪怕他已经能在客户面前淡定自如,口若悬河,八面玲珑。
书会那天布置完展台,小梁一个人走在傍晚陌生的城市街道,那是他头一回在北方出差,他抬头望着天空,觉得那么高远那么辽阔,仿佛世界都变大了一些。想到程就在这座城市里,他开始有点懊恼,懊恼自己没勇气约程见一面。他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晃荡,天真地想,程会不会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回到宾馆时已经很晚。经理看到小梁连忙说,“你可算回来了,有个姑娘找你,等了你好半天,临走时留了电话,说让你回来给她打。诺,这是电话号码。”
一看那笔迹就知道是程,他赶紧拿经理的电话拨了过去,忘记说了什么内容,只记得挂了电话后手心的汗沁得电话都滑了,脸上烧得慌,耳边还有程清脆的声音,“那明天见,拜拜。”
他们约在离程学校不远T市有名的饭店。去之前小梁非常紧张,带去的衣服统统换了一遍,最后又默默地穿回了当天的衣服。他本以为自己会紧张得不敢看程的眼睛,可是,当他在吵杂的人群里看到程时,慌乱的心瞬间就平静了,那个在信纸上虚幻的人从信里走出来,活生生出现在他面前。他们平常得像老朋友见面,一边吃一边聊,聊到开心的地方也哈哈大笑。只有一幕,程转过身跟服务员要湿巾,他看到她领口处洁白的脖子和纤细的锁骨,修长的手指轻轻搭在白瓷茶杯上,他莫名地笑了,想起当初误以为那么刚劲有力的字出自汉子之手,而现在,这么瘦弱恬静的姑娘就坐在他身边。
饭毕,小梁送她回学校。那晚夜空上没有星星,一路只有昏暗的灯光,他给她讲笑话,一个接一个。程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脸红扑扑的,她走在前面,微微仰起头,清风吹起她的发丝,瘦小的身影在路灯下拉长。小梁莫名地想牵起她的手,陪她走到天亮,看日出东方,对她说早安姑娘。
把程送到宿舍楼下,她站在台阶上,挥手说再见,自然得好像明天他们真的又能再见。校园里的月季花大朵大朵地开着,分外妖娆,他忽然想起一句诗:问后约,空指蔷薇。
书会结束后小梁就回去了,他越来越忙越来越频繁地出差,程的信总是寄到很久他才看见,然后写回信。也曾在信里留下各自的电话,但两人仿佛有默契似的,谁也没打给对方过。信越来越短,间隔的时间越来越长,直到小梁有次出长差,回到单位,办公桌上空空如也。他失落之余有种预感,程再也不会写信来了。
果然。
讲到这里,老梁沉默了好一会儿。
我耐不住性子,问:然后呢?
“没有然后,我们只有一面之缘。”老梁说。
“啊?!”我惋惜道:“她不写信来,你可以写信去啊,而且你不是有她电话吗?”
“起初想打的,可是没想好说什么。时间一长就越发没有勇气打了,好像说什么都不合适,说什么都像一种打扰。”
“信呢,你还留着吗?”隔了一会儿,我又追问。
“单位搬家的时候弄丢了,还有她给我的那张照片。都丢了。”老梁抬眉摊手。“都说年轻时爱一个人,撕心裂肺奋不顾身,我却从来没那种感觉,喜欢她也只是远远地看着,觉得自己配不上,不能造次。后来遇过很多人,大多数只记得一阵子,可我还记得她,虽然我们只有一面之缘。”
“一面之缘也是缘分,我们的人生早就是这样写好的,包括开始相遇的部分,也包括后来失去联系的那部分。和他人之间聚散离合的关系,是由我们自己决定的。你们没有结果,是因为冥冥中你觉得这就是你们的结局,所以整个过程里你没有任何努力。说我喜欢你很难吗?克服自卑很难吗?不难啊,你选择了逃避,就拒绝了和她有结果的那种人生可能性。”
老梁不看我,说:“青春少男心你不懂……年轻时候,男人的自卑会给他的人生带来无法弥补的遗憾,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会愈发体会到这个道理。可是,谁的青春不是这样走过的呢?”
听中年老梁说少男心,我忍不住要笑场,拍拍他的肩头,说:“梁童鞋,长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好吗!”语毕,老梁又作势要来打我。
我飞也似的逃回自己工位。
窗外的天空惨白惨白,仿佛被老梁的故事弄抑郁了,北方秋季的天空果真又高又远,仿佛要不停不停地高出外太空去。我在想,世上会不会有另一个时空的世界,那里储存着所有人写过又遗失的信,它们按收信人的姓名整齐摆放。像是在等待谁来翻阅,又仿佛被永久地忘记。
这不是一个好的爱情故事,也许根本都算不上爱情。生命里很多人和事都稍纵即逝,那些能一直盘旋心底久久不散的,才是意义。可我们都不知道这一秒,下一秒,谁会是谁的意义,此生难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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