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通纳 笔记及其随想

当我读一本小说时,很大一部分是在读自己,当自己愈能与主人公感同身受,愈被其吸引,这或许是一种不易察觉的自恋形式,所以有人说它是一本那喀索斯型的小说也是不无道理。“当他为做书架打磨这些旧木板的时候,当他看着表面的粗糙消失,灰色的风雨侵蚀消失,露出基本的木质,最终露出花纹和质地华丽的纯粹时,他逐渐打造成形的是他自己,他要置于某种有序状态的是他自己,他想创造某种可能性的是他自己。”其实不仅是小说,自己所说的话,所做的事,所爱的人,都是一种自我定义的方式,这是一种我何为我的表现形式。《斯通纳》是近期少有的使我非常喜爱的佳作。

《斯通纳》从形式上是一本非常“小”的小说,来自偏远农场的农家子弟、19岁的威廉·斯通纳进入州立密苏里大学学习农学。自一堂选修文学课为起点,他的一生就此悄然改变。未来的斯通纳成为了一名大学老师,结婚、生子、教学、退休、衰老、死亡。一个虚构的普通人的自传。但从其内容上看,却是一部巨作,几乎蕴含了一个平凡人的所有重大课题,爱情、存在、虚无、失败、死亡、坚持、尊严…… 正如亚当·福尔兹所说:这本小说像一条河流,冷静而又流畅的平静笔调裹挟着磅礴延绵的力量。

爱情

爱情是什么呢,这是一个永远说不清道不明的永恒主题,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年龄也会有不同的见解。

斯通纳还非常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就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成熟后,他又认为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凝视它,带着一种温柔、熟悉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如今,到了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也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转化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

当我还是小孩子时,“爱情”就是占有,掌握;稍微成熟点时,看了几本书,以为所谓“爱情”就是一连串化学反应,我纷纷的情欲只是内啡肽的奴隶,想着“爱情”不过尔尔,不要也罢,轻狂得很;现在再稍微成熟点,爱情是一种自我存在的重要内容,不仅仅是生理上,更是心理上。对斯通纳来说,这是一种激情,既非心灵也不是肉体的激情,它就是一种综合了二者的力量,好像心灵与肉体不过是爱情的材料,爱情的具体内容。

他与凯瑟琳的爱情仿佛是独立于这个世界一般,美好、纯粹。他曾经想要爱,他拥有了爱,然后又放弃了,把它释放进混乱的生命潜能中。在这一段短暂却最富激情的阶段,斯通纳学会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在斯通纳和凯瑟琳的成长过程中,传统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告诉他们,精神生活和情感生活是分离的,而且事实上也是互相为敌的。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阿里萨 扪心自问过:哪种状态可能是所谓的爱情,是在那张巨大的床上呢,还是在礼拜日的宁静下午?萨拉·诺丽埃佳以一个浅显的理由使他心安理得:不穿衣服所做的事都是爱情。她说:“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往下。”精神生活和情感生活是分离的,这种可笑的类似成见在生活中比比皆是,如女孩在某个年龄之前一定要结婚、男方就是要比女方大、两个人必须要“门当户对”……他们收集这种怪异的“成见”,把它们当金银宝贝般积藏起来,这种东西有助于把他们从这个灌输给他们这些意见的世界孤立出来,有助于以某种微不足道却感人的方式拉在一起。凯瑟琳最明白,“情欲和学问,真是全都有了,不是吗?”

当然斯通纳的婚姻生活很不完美,甚至可以用差来形容。他与伊迪斯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刚认识那段时间,那也是斯通纳最有勇气的阶段。婚后的伊迪斯歇斯底里、不可理喻,斯通纳也不想理解,不想深究,不想关心,只是默默的看着这一切,有时候,冷漠比赤裸裸的憎恨更为可怕,尤其是对夫妻。所以在弥留之际,斯通纳处于最混乱也最清醒的时候想到:我要是更坚强些就好了,他想;我要是知道得更多些就好了;我要是早明白就好了。最后,他几乎无情地想:如果我爱她更多些就好了。

存在与虚无

胡适在《每日评论》中有一篇文章,主角“朱疯子”在回家的路上自思自想,忽然想到一个大问题,就是“人生在世,究竟是为什么的?”斯通纳认识到:从长远看,各种东西,甚至让他领悟到这点的这份学问,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终要消解成一片他们撼动不了的虚无。叔本华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人生就是虚无。由于时间的原因,所有一切在每一刻都在我们的手里化为虚无,并以此失去其真正的价值。小时候喜欢爬到天台看星星,看到漆黑的太空中星光点点,意识到黑暗的虚无才是宇宙的主旋律,也像斯通纳那样,看到树木,高高的圆柱,夜晚,遥远的星辰——似乎都渺小和遥远得不可思议,好像这一切都逐渐缩小到变成某种虚无。白天我们看到太阳那压倒性的力量,驱散了黑暗、寒冷,以为光明能与黑暗分庭抗礼,这只是显示了我们的渺小,太阳只是远处的微弱星光。叔本华惊叹道:人们很惊讶地发现:过了无数千万年以后自己突然存在了!然后,经过短暂的一段时间以后,自己又将回到那同样漫长时间的非存在。正如《遮蔽的天空》里所说,遮蔽的天空下我们多么脆弱,遮蔽的天空背后是浩瀚无垠的黑暗宇宙,而我们如此渺小。

从宇宙物理学的角度,宇宙迟早会因氢原子的消耗不再引发新恒星聚变,每个星球会一个个烧尽,宇宙会变得更黑暗。宇宙学家把我们所处的这个阶段称作“多星年代”,是大爆炸的一场烟火盛会,在我们看来接近永恒的时代,也是一个流星般的瞬间。当最后一颗恒星消耗殆尽,宇宙继续膨胀,粒子内不断扩张的间隙会让你的原子孤独地飘散在茫茫黑暗之中。存在,远比我们想象的更加黑暗。

死亡

虽然斯通纳处于战争年代,可他受到了大学校园的庇护,没有参军,像你我一样,没有见识过鲜血淋漓的死亡到底是怎样一种存在。他想到死亡,无非把死亡当作一个文学事件或者时间对不完美的肉体施加的缓慢、默默的耗损。他没有想过死亡就是发生在某个战场上的暴力爆炸,没有想过死亡就是割裂的喉咙里血流如喷。我认为在斯通纳弥留之际是全书最美的一部分,或许只有确实感受到死亡到来的那种不可抗拒,我们才能从死亡学到某些东西。死亡是自私的,斯通纳想到,它们像孩子那样,要的是属于自己的那个时刻。

在《诗意的原子中》一书中写到:生命的一瞬会永远地在时空中定格,如同宇宙诞生之日起每个人的生命与经历以及其他所有物质那样。根据能量守恒定律,你的任何一点都未消失,只是不那么有序了而已。阳光洒在你脸上弹跳的光子,曾被你的笑容改变路径的粒子,那些拂过你头发的无数粒子,早已像孩子般远去,但它们的轨迹却因为你永远地发生了改变。

死亡处处发生,但对于身处和平年代的我们仿佛遥不可及。我知道人人都会死亡,包括自己

,可总是觉得自己不会死,一想到自己死了之后这个世界还会继续存在下去,心里就有一种怪异感,不是恐惧,而是类似于跑完步后停下来休息的那种劳累解脱之感。但从我的角度来说,自己死后,这个世界不被我的意识感知,不被我感知对于我来说就相当于不存在。所以从主观来说,我死后,这个世界就是不存在。

死亡揭示我们真实的原子自我,就像我们其实是古老而奇妙的粒子宇宙中无比微末而又无比珍贵的一部分,我们短暂地存在于斯,我们的身形和经验产生于斯,最终也将消散于斯——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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