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心理学认为人头脑中已有的知识和知识结构对人的行为和当前的认识活动有决定作用,换句话说,意思就是当你开始接触一个事物或者概念时,你对其的理解八成甚至更多是被你已有的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带偏了的。再通俗点,举个例吧,绝大多数人在学习“电流”这个词时,是这样想象的:电像水在水管中流动一样,从海那头的发电厂山那头的变电站流了过来,流到了电灯泡里,然后电灯泡就亮了,这么一想,简直完美啊,感觉自己智商爆棚迅速理解了“电流”这个词的含义!但事实上,水流和电流这两种现象差距十万八千里,根本不是你想的那样。
所以啊,人们其实一直都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来理解这个世界,我们脑子里的那个世界和真实世界的差距估计至少也有一百个周杰和周杰伦的差距那么大。前一段时间刷屏的赵雷和《成都》正是如此。
耳帝说的好,你把《成都》这首歌里的玉林路和小酒馆换成其他城市的地标,毫无违和感,广大网友纷纷改编《成都》来歌颂自己家乡的现象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大家脑子里的那个《成都》,其实跟成都本身没半毛线的关系。大家消费的,只是“成都”这样一个符号而已。
只要你稍微注意一下就会发现,大家在转发评价这首歌的时候,大多数没有评论歌曲,而是都在讲述自己和成都发生的二三事,这歌其实是引出了大家对成都的回忆,感触,向往,甚至这个城市都不一定是成都,还可能是其他留存了他的回忆的地方,比如郑州(李志的《关于郑州的回忆》也差不多讲了同样的故事,但没火,估计“郑州”这个符号和“成都”相比,不够细腻,不够艳遇,不够文艺)。
同样的事情有很多,低苦艾的 《兰州,兰州》专辑,有条热评是这么写的:“未去过兰州,未吃过拉面,但丝毫不影响我对兰州的向往,仿佛午夜那真的羊群迎着刀子,走向肉铺,仿佛那里才可大块喝酒,大口吃肉,仿佛那里的人随时可以和人拼刀子,在这个意气渐消的年代,兰州是不是最后一个未被攻破的城门?”
写的燃爆了!但看清楚,这哥们都没去过兰州,他热爱的,他迷恋的,他向往的,他追捧的,只是他想象出的一个意象,在他想象的兰州中,他迎着风沙裹着毛毡胡子拉碴手撕羊肉腰间佩刀义字当先昂头灌酒酩酊大醉洒脱倜傥快意恩仇。所以,他无比喜欢《兰州,兰州》,觉得这首歌极其贴切地写出了他心中的兰州。恩,就是那个他想象出来的“兰州”。
刻板印象我们大家都有,比如:我们提起大理丽江就想到艳遇舒适安逸流浪文青啤酒吉他酒吧音乐;提起北上广就想到北漂生活压力大理想和现实如何并处挣扎痛苦不安死了算了;提起兰州就想到落后骆驼沙漠苍凉厚重黄河羊肉串甚至还会想起海子乌兰巴托德令哈和姐姐;提起拉萨就想到朝圣纯洁灵魂自由在雪山下和美丽的姑娘一起走向人生的大自由和大和谐。
所以,你要写丽江,就要写:一路昂头的青春,数不尽夜的星辰,雨季清刷着石路,浇不灭的火塘旁,那时我们没日没夜的唱,那时我们醉倒在石桥上。你要写北京,就要写:人们在挣扎中相互告慰和拥抱,寻找着追著着奄奄一息的碎梦,我们在这欢笑,我们在这哭泣,我们在这活着也在这死去。你要写兰州就要写:兰州夜晚温暖的醉酒,兰州淌不完的黄河水向东流。这样一般都能火,也就是所谓的“唱进人们的心里”。
如果你对上述所说还将信将疑的话,请看这个例子:郑钧94年写了《回到拉萨》,此曲一听之下整个人就崩溃了,瓦蓝瓦蓝的天,雪白雪白的云,一望无际的草原,矗立万年的雪山,尘世的心灵被洗清,昏睡的灵魂被唤醒,漂泊的人回到了家。外部自然与心灵世界在姑娘那纯真无羁的笑声中真正达到了契合,那样的自然、那样的和谐,以至于使每一个世俗的人都不能不被感染。
是刷屏神曲吧?唱进你心里了吧?但你知道么,郑钧写这首歌的时候,压根儿就没去过西藏,没去过拉萨,只是凭想象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