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瑞士出台保护小龙虾在烹饪前免受虐待的法律条文,在国内网上炸开了。
据报道,“瑞士联邦委员会政府会议10日通过决议,将对动物保护法做修正,新法将从2018年3月1日生效。决议中写道,所有龙虾不可在冰块或冰水中运输,其运输条件应与栖息环境相似。此外,龙虾死亡应先被击昏。也就是说,瑞士从3月起将禁止将活龙虾或其他节肢动物直接扔入沸水中。”瑞士法律将保障龙虾无痛死亡的权利。
什么,都把龙虾吃了还替人家喊疼,这跟当了**还要立贞洁牌坊有什么区别?
消息一传到国内,咱们千年最会吃国度的网民炸了,一时间网络漫天充斥“虚伪”“伪善”“伪圣母”的骂声:
人类从学会取火、制造工具、建筑住房,即成为自然界的主宰,至今已列处食物链顶端数万年,从捕生猎物到畜养家禽家畜,再到追求山珍野味,人,几乎已经把所有能入口能下肚的一切,都变成了食物。
对于包含小龙虾在内的所有食物,人类早已习惯拥有绝对的处置权和不自觉的优越感。所以,看到这条新闻,无数网友嗤之以鼻,这简直就是律法上的作秀嘛,吃都吃了,矫情什么?
诚然,生物本能是我们无法回避位处食物链高阶的大小通吃,在膳食上我们都无法规避对人类以下级别食物的选择与伤害。说肉食残忍,素食又何尝没有声音为植物喊冤呢?
就像西方喜欢提的“原罪”一样,发展到现在,我们身为人类本身就裹挟着无法救赎的原罪。
但在原罪以外,我们还是可以选择温善。《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从人性的角度,越是在生物链顶层,控制力越大,也就越有的取舍。
我们可能无法避免地要吃鱼肉,却大可不必在烹饪之前让其搁浅在低洼垂死挣扎;
我们可能无法避免地要吃羊肉,却没有必要在宰杀之前先伤它一个刀口子使其忍痛;
我们可能要吃龙虾,如瑞士新规决议,让它舒适地生活到生命不能前进的最后一刻,用最少的痛结束它短暂的一生,又何尝不是人性的恻隐和最无能为力的善呢?
很高兴,在对“瑞士法律将保障龙虾的无痛死亡权利”消息上,也看到了少部分网友的善念:
在食物链的最高层,人类能对链条上比自己低等的生物怀有恻隐之心,是人性之花的一场绽放。
想起小时候看过一句话,原话忘了,倒是一直朦朦胧胧的记着意思,大概是说:如果你放牧必须要吃掉一片野草,不要在途中无故的去掐害路旁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