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俩的感情关系很快就开始了。第一次线下见面约在一家炸鸡店。
她说她喜欢吃炸鸡,我问她你不怕胖吗?她说她天生不容易胖。
看到这里可能很多人会问我高老师去哪里了,后来和高老师没联系了吗?其实也不是,我的第一部作品通过社里发出来以后,我和高老师后来又当面聊了三次。
每一次无非都是讲讲那本书的营销宣传的事,她给我提提建议,或者瞎侃聊些文学上的有的没的。
直到最后一次,我们两个走出了那家每次见面都要去的咖啡厅。我说高老师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
她笑了笑说没什么,主要还是你作品好。
然后是沉默。沉默似乎是我俩之间永远绕不过去的主题。
后来我俩心照不宣地都选择不见对方,直到进入这片森林前,我们也没再见过彼此。
其实也不算错过吧,我知道对高老师我们彼此是有了感情的,可当我们双方都选择把感情埋下去而继续过着各自一如既往的生活,我就更加明了很多事情所谓的错过只是自己的睁眼不见。没有达到某种程度,感情就不会有激发的契机。我感谢甚至感恩她给了我这个机会,但感情这种东西到底不至于成为欠别人人情然后以此来捆绑绑架的利器。
不是错过,就是都选择了放弃吧,也就这样了。
在炸鸡店我知道了那个主播小女孩的名字叫做琼,很简单又好听的名字。对琼的告白很简单,她的答复也很简单。我说我觉得你还挺有意思的,我有点喜欢你。
她说谢谢。
我说你愿意成为我的女朋友吗?
她说愿意。
我问她你喜欢我吗?
她说还行。
我俩建立了感情关系之后,其实彼此的生活好像也没发生太多的改变。她还是依旧做她的小主播,每天下下跳棋飞行棋五子棋,吃吃蛋卷。我等那阵把我推到风口浪尖的浪潮稍歇,继续我的写作。
我知道究竟是什么带给了我现在这一切,我也曾说过我要做个吃葡萄不嫌酸的小人。作品以它的独立性被世人所追捧,是我想要看到的。我不愿作品被自己这个浅薄的小人所影响玷污,甚至无辜地被扼杀在摇篮里或是胎死于腹中。
我还是要写作,为了我更好的做个浅薄的小人,为了作品能够不被我这个小人愚昧地扼杀。
不同的是,我们同居了。没告诉我的父母,也没告诉她的家人,每天我安安心心地在家里写稿,她安安心心地在家里直播。
夜晚总是最快乐的时刻。我们做的时候,我喜欢紧紧地压在她上边,两只手经常控制不住的用力,做得太过暴力,还往往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总是满脸潮红一脸可怜地问我:“你是变态吗,这么用力,我好疼,还喘不上气。”
我说是。
有时候我们一晚做很多次,我不喜欢抽烟,做完后我就坐在那光着身子,看着对面的墙壁发呆。她会探过头来一脸好奇地问我,“想什么呢?”
我转过身,笑着摸了摸她的头:“想我为什么是个变态。”
她一脸委屈:“现在还疼呢?”
“哪疼?”
“浑身都疼,被你大力又揉又掐的地方尤其疼。”
“其实每个人都是精神与外表的统一:精神分裂者是,精神未分裂者也是;即将逝去的人是,为诞生绸缪的人,也是。”我叹了口气,没来由地说出这么句话。
她不明白,嘟囔着:“你就是为你刚刚的过错找借口......”
我又笑着揉了揉她的头。
人所有的快乐都是基于自身的痛苦之上,这道理我想我起码是懂的。所谓“痛苦并快乐着”只是人们祈求怜悯和获得宽慰的一种方法,归根到底这已经很快乐了。琼就是我在自身痛苦之上寻到的一种通过外力获得的快乐。和她在一起是美好的,也是令人值得宽慰的。我不明白这世上的很多事情,只有那个时候,我才觉得自己与世界和解了。
这或许就是感情的力量吧。我总是喜欢揉揉她的头,看她不满地撅起嘴,每天早上醒来等她笑嘻嘻地凑过来亲亲我......
一切都过去了。
......
尽管长时间身处在这片森林中的我没有感到太过的不适,但时间久了未免还是感到了一些烦闷。从我进到这里,我就从来没断过自己是如何进来的,为何进来的等这些念头。到底是为什么呢?如果我被怪兽追着逃跑到这里,那出入口应该很明显才对啊,我在这里这么长时间,别说出入口,却连丝光亮都见不到,真是稀奇。
还有那只鸟呢?鸟是怎么回事?如果说是因为森林里光线的阴暗使我的眼睛不能很好的看清环境找不到它倒也算了,可它呢?鸟的视力和听力应该都很好吧,就在前些时候我和它的鸣叫回应也让我清楚地认识到了它也在找我,它为什么这么久还找不到我?
我承认我想找到它是因为它是我在这片森林中所已知的唯一一个能自由行动的生命,看见它能给我带来一丝宽慰——它也是这样想的吗?还是有其他原因呢?
我百思不得其解。
在孤僻的森林里,我是如何进来的,我该如何出去,那只鸟在哪里,是我最最好奇的三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