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
说明:一个类或者模块只负责完成一个职责。
通俗地说就是一个模块、类、方法,不要承担过多的任务。
2.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OCP
说明:软件实体(模块、类、方法)应该“对扩展开房、对修改关闭”。
通俗理解就是添加一个功能应该是在已有的代码基础上进行扩展,而不是修改已有的代码。目的是为了代码的可扩展性,避免对现有代码的修改给软件带来的风险。
3.里式替换原则(Liskvo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说明:子类对象能够替换程序中父类对象出现的任何地方,并且保证原来的程序的逻辑行为不变及正确性不被破坏。
可以利用面向对象的多态性来实现。多态和里式替换原则有点类似,但是他们的关注角度是不一样的,多态是面向对象变成的特性,而里式替换是一种设计原则,用来指导继承关系中子类该如何设计,子类的设计要确保在替换父类的时候,不改变原有程序的逻辑以及不破坏原有程序的正确性。
比如父类的方法是规定查询不到数据要返回null,而你子类的方法查询不到返回了“empty”,这样就违背了这个原则。
具体实现方式可以理解为,子类在设计的时候,要遵循父类的行为约定。父类定义了方法的行为,子类可以改变方法的内部实现逻辑,但不能改变方法原有的行为约定:如接口/方法 声明要实现的功能,对参数值、返回值、异常的约定,甚至包括注释中所罗列的任何特殊说明。
4.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ISP
说明:客户端不应该强迫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
接口隔离原则的实践可以参考如下方法:
(1)对于接口来说,如果某个接口承担了与它无关的接口定义,则说该接口违反了接口隔离原则,可以把无关的接口剥离出去。对胖而杂的接口瘦身。
(2)对于共通的功能来说,应该细分功能点,按需添加,而不是定义一个大而全的接口,让子类被迫去实现。
5.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DIP
说明:高层模块不要依赖低层模块。高层模块和低层模块应该通过抽象来相互依赖。除此之外,抽象不要依赖具体实现细节,具体实现细节依赖抽象。
这里的高层模块,从代码角度来说就是调用者,底层模块就是被调用者,即调用者不要依赖于具体的实现,而应该依赖于抽象。如Tomcat就是高层,而我们写的web项目就是低层,tomcat不与我们的具体web代码有依赖,只要tomcat和我们的代码都实现了HttpServlet这个抽象接口即可实现相互依赖。
6.组合/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CRP
说明: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少使用继承。减少类与类的耦合度,更加灵活。
7.迪米特法则,最少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LKP
说明:一个模块对其他模块应该尽可能少的了解。
这样一个模块修改时就会尽量少的影响其他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