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散和集中是公司股份分配的两种模式,在前一种模式中,公司各大股东所持有股份相对均衡,而在后一种模式中,公司最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远大于其他股东,这两种模式有其各自的特点以及优劣势。
股权制衡度
如何判断一个公司的股权是分散还是集中呢?有一个常用的概念,即股权制衡度,设公司最大股东所持有股份为A,第二到第五大股东所持有股份之和为B,当A≤B时,公司表现为股权制衡,各股东间相互监督、相互牵制的力度;相反,当A>B时,公司表现为非股权制衡,最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较大,体现为“一股独大”。清大创融(ID:gzcrxy)
股权制衡模式
利
在股权分散的公司中,控制权由几个大股东分享,达到大股东相互监督的股权安排模式,公司决策更加民主。同时通过董事会内部牵制,可以使得任何一个大股东都无法单独控制的决策,能有效抑制可能存在的大股东“以公谋私”的行为对上市公司利益的侵害。
弊
决策权的分散,会导致决策效率的下降,使公司无法对市场变化及时做出反应,错过发展时机。同时,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过少,公司与股东间的利益相关度降低,会打击其参与公司事务的积极性,导致其对经理层监督监督力度下降,最终导致经理层对公司形成强大的控制力。另外,董事会内部相互牵制的各大股东一旦产生矛盾,容易造成冲突,影响公司的稳定运行。
2010年国美管理层的冲突导致了国美公司的动荡
“一股独大”模式
利
在股权集中的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相对较大的股份,掌握着公司的决策,能大大提高决策的效率。同时,其与公司利益相关度较大,公司的盈亏会对其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其参与公司事务的积极性较大,有利于公司的良好运转。
弊
股权集中,大股东权力得不到牵制,决策过程缺乏民主,容易发生由于决策者的优柔寡断导致的决策失误,甚至出现大股东利用手中权力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分散还是集中
一个合理的公司股权模式应该是“分散”和“集中”都要取,即其他大股东对第一股东形成牵制的同时,需保证第一股东的控股地位,形成代表不同利益主体的多个大股东制衡的股权结构的同时保证公司运行的动力。
具体而言,即在“一股独大”的公司,应在保证第一股东控股地位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其降低过大的持股比例,或者将其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相对持股较多的大股东。在股权相对分散的公司,应适当提高第一股东的股权以提高决策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