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与罪恶相争,还没有抵挡到流血的地步。”(来12:4)
基督徒受苦的意义为何?除非我们蒙召为主殉道,我们与罪恶相争对抗就还没有到流血的地步。然而我们仍不免要为自己的不幸遭遇悲叹。我们是否预期这一生的道路都平顺通达——穿着洁白的细麻衣,飘飘然走在通往珍珠门的黄金街上?
神为我们此生安排了各种的环境,各样的遭遇,无数的苦难,目的无非是为了要在每一个属祂的儿女身上,锤炼出荣神益人的性格。受鞭伤可能是蒙神称许的证据。被管教可能是出于爱的一种安排。爱使人斟酌思量,爱使人安排计划,神也许不是对每个人都这样管教,但显然祂对每一个蒙悦纳作祂儿女的人都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