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说:“千古之圣贤豪杰,即奸雄有立于世者,不外一‘勤’字。”
勤字为先
勤奋,一向为古人所赞扬。囊萤、映雪、悬梁、刺股等故事流传了千百年,家喻户晓。如果不勤奋,则天资再高也无用处。
“勤”字不仅是曾国藩的兴家、发家、个人谋生,强身健体之根本,而且还是修身、齐家、治军、用人、为官之准则。在求学上,曾国藩从来没有间断学习过,即使是统领湘淮两军,全权处理攻打太平军、捻军事务,并主管江南数省军政的时候,他每天仍利用闲暇读书写字。奏牍、书信、家书、批文、日记,几乎都是他亲手所写或删定。仅现在留传下来的就达数千万字。他写家书,恐怕也是古往今来最多的。
据统计,从1840年至1871年32年间,他共写了1459封家书,约110万字。平均每年73封,最多的一年是1861年,共235封。据说,他真正写过的家书,比这数倍不止。用人时,曾国藩不喜欢那些投机取巧的所谓“聪明人”。他最喜欢的,是那些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奋用功的人。
曾国藩练军时,尤其突出一个“勤”字,使士兵在营中日夜都有一定课程可做,严格遵守点名、演操、站墙子、巡更、放哨等营规。他的理解是:“治军以勤为先,由阅历而知其不可易。未有平日不起早,而临敌忽能早起得;未有平日不习劳,而临敌忽能习劳者;未有平日不能忍铠耐寒,而临敌忽能忍饥耐寒者”。
以勤治军
对湘军的操练,曾国藩强调勤与熟,不仅率先习劳,而且要求部下做到身勤、手勤、口勤、心勤。
曾国落将湘军营规定为《日夜常课之规》七条:
一、五更三点皆起,派三成队站墙子一次。放醒炮,间锣声则散。
二、黎明演早操一次,营官看亲兵之操,或帮办代看。哨官看本哨之操。
三、午刻点多一次,亲兵由营官点,或帮办代点。各哨由哨长点。
四、日斜时,演操一次,与黎明早操同。
五、灯时,排三成队站墙子一次,放定更炮,闻鼓声则散
六、二翼前点名一次,与午刻点名同。计每日夜共站墙子两次,点名二次,看操二次。此外管决点全营之名,看全管之操无定期,约每月四、五次。
七、每次派一成队站墙唱更,每更一人轮流替换。如离贼甚近,则派二成队,每更三人轮流替换。若但传令箭而不唱得,谓之暗令。仍派哨长、亲兵等常常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