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公自序》
“夫不通礼仪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
《资治通鉴》
臣光曰: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夫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莫敢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纲纪哉!是故天子统三公,三公率诸侯,诸侯制卿大夫,卿大夫治士庶人。贵以临贱,贱以承贵。上之使下,犹心腹之运手足,根本之制支叶;下之事上,犹手足之卫心腹,支叶之庇本根。然后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故曰:天子之职莫大于礼也。
文王序《易》,以乾坤为首。孔子系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言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也。《春秋》抑诸侯,尊周室,王人虽微,序于诸侯之上,以是见圣人于君臣之际,未尝不惓惓也。非有桀、纣之暴,汤、武之仁,人归之,天命之,君臣之分,当守节伏死而已矣。是故以微子而代纣,则成汤配天矣;以季札而君吴,则太伯血食矣。然二子宁亡国而不为者,诚以礼之大节不可乱也。故曰:礼莫大于分也。
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名器既亡,则礼安得独在哉?昔仲叔于奚有功于卫,辞邑而请繁缨,孔子以为不如多与之邑。惟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政亡,则国家从之。卫君待孔子而为政,孔子欲先正名,以为名不正则民无所措手足。夫繁缨,小物也,而孔子惜之;正名,细务也,而孔子先之。诚以名器既乱,则上下无以相有故也。夫事未有不生于微而成于著。圣人之虑远,故能谨其微而治之;众人之识近,故必待其著而后救之。治其微,则用力寡而功多;救其著,则竭力而不能及也。《易》曰:“履霜,坚冰至”,《书》曰:“一日二日万几”,谓此类也。故曰:分莫大于名也。
呜呼!幽、厉失德,周道日衰,纲纪散坏,下陵上替,诸侯专征,大夫擅政。礼之大体,什丧七八矣。然文、武之祀犹绵绵相属者,盖以周之子孙尚能守其名分故也。何以言之?昔晋文公有大功于王室,请隧于襄王,襄王不许,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恶也。不然,叔父有地而隧,又何请焉!”文公于是乎惧而不敢违。是故以周之地则不大于曹、滕,以周之民则不众于邾、莒,然历数百年,宗主天下,虽以晋、楚、齐、秦之强,不敢加者,何哉?徒以名分尚存故也。至于季氏之于鲁,田常之于齐,白公之于楚,智伯之于晋,其势皆足以逐君而自为,然而卒不敢者,岂其力不足而心不忍哉?乃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诛之也。今晋大夫暴蔑其君,剖分晋国,天子既不能讨,又宠秩之,使列于诸侯,是区区之名分复不能守而并弃之也。先王之礼于斯尽矣。或者以为当是之时,周室微弱,三晋强盛,虽欲勿许,其可得乎?是大不然。夫三晋虽强,苟不顾天下之诛而犯义侵礼,则不请于天子而自立矣。不请于天子而自立,则为悖逆之臣。天下苟有桓、文之君,必奉礼义而征之。今请于天子而天子许之,是受天子之命而为诸侯也,谁得而讨之!故三晋之列于诸侯,非三晋之坏礼,乃天子自坏之也。
呜呼!君臣之礼既坏矣,则天下以智力相雄长,遂使圣贤之后为诸侯者,社稷无不泯绝,生民之害糜灭几尽,岂不哀哉。
叔孙通
叔孙通刚投奔刘邦时,有一百多弟子都跟着他谋出路,但是叔孙通根本不向刘邦推荐他们,反而推荐一些旧日的土匪强盗。
弟子们私底下骂他,叔孙通知道了就说:“汉王现在正冒着枪林箭雨打天下,你们能去打仗吗?所以我现在只有先给他推荐那些能够冲锋陷阵、斩将拔旗的勇士。你们要等一等,我是不会忘了你们的。”
后来,刘邦统一天下,登基为帝,那些跟他杀敌的大臣们少有讲礼仪规矩的,大多都是粗人。
叔孙通知道刘邦厌恶这样,便举荐了很多儒生,他说儒生虽不能冲锋陷阵,却能定天下,最后他带领弟子们制定了汉初的礼仪,让刘邦发自内心的感叹:“今天我才真正体会到了作皇帝的尊贵。”于是,提升叔孙通作了太常,赐给他黄金五百斤,跟随叔孙通一起制作礼仪的弟子都做了郎官。
叔孙通把五百黄金都分给了弟子,后来他辅佐汉惠帝刘盈,汉朝初期使用的各种礼法,都是叔孙通制定的,而后世大多效仿汉朝礼法,还将此发扬光大,甚至流传到其他国家,对中国乃至世界的影响都是巨大而深刻的。
名分
儒家思想中,君臣、父子、夫妻的关系称为『名』;相应的责任、义务称为『分』。在名分的教义下,进行人伦价值的判断,人伦价值称为『大义』。自古以来,「华夷内外」・「是非善恶」都有基本的价值判断。儒家思想认为,只要人人遵守这个价值观,不需要君王就能够达到社会稳定和谐的目的;反之违反大义名分的话,即使花费巨大社会成本也不可能维持统治。
这种理念的源泉是孔子的『春秋』。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和朱熹的『资治通鉴纲目』在名分观点上,继承发扬了孔子的思想。名分,可以说是儒教理学中的代表思想,在这样的理念下,中国维持了数千年的文明。
经过辛亥革命、五四新文化革命后,又出现了新思想。这种新思想开始全面否定君臣、父子、夫妻关系。自此孔孟理学的观点全部被否定。
四书五经中,《易》以道阴阳,讲述了合乎自然规则是稳定和谐的根本; 《春秋》以道名分,讲述了合乎社会道德的名分,是维持稳定和谐的根本。在儒家的思想中,合乎自然规则和社会道德的名分是社会稳定和谐的更本。
华夏名分思想的文史记录于春秋时期的管仲的《管子·正第》:“守慎正名,伪诈自止”,左丘明的《国语·晋语四》:“举善援能,官方定物,正名育类”,孔子的《论语·子路篇》的正名思想,都是关于名分的解释。
“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一只野兔子在跑,百多人在追逐,都打算自己占有它。这些人为什么会打算自己一个人去占有这个兔子呢?这不是因为兔子不能分成百多份平均分给每一个人,而是因为这只兔子是没有名分的无主之物。比如在市场上就算有很多卖兔子的人,但是就连那些强盗都不敢明目张胆的去抢取这些兔子,这是因为那些被卖的兔子是有名分的有主之物。
法家也认为名分是统治的关键,但和儒家不同的是,法家不强调自然、人情和道德,法家更注重通过强化名分来严格约束人民。
法家的代表韩非子,十分不理会孔子的思想,在名分这个概念上,也是和孔子有相当大的冲突。法家和儒家,都是重视名分这个大前提,但是在实际操作上有相当大的分歧。孔子强调用礼乐激发出民众自觉的善良,用自觉的善良来确立名分;韩非子否认民众具有自觉的善良,他主张用合理的规则来树立名分。韩非子认为一个合理的社会需要权谋,为达到高尚的目的就需要不择手段,而为了维持高尚目的就需要约束;而孔子则认为,合理的社会需要仁义,人类本身的善良就能够形成一个美好的社会。这两种观点也代表了春秋和战国两个不同的时代。
而究竟是以礼树立名分,还是以法树立名分,在中国并没有像某些现代伟人所认为得那么矛盾,礼法相互相乘地进行了数千年。通俗的例子,如夫妻名分,我们以婚礼,以【礼】告之社会树立名分;用注册登记作为法律手段,以【法】树立名分。夫妻在礼法的约束下,保证了一定的和谐。
儒家和法家的思想对中国的影响可谓最大,在中国的传统思想中,不论是儒家还是法家,都强调用名分来维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而绝不是通过打乱自然、或者是法定的规则,用非常的理论和暴力来控制国家。儒家思想反对霸道提倡王道治国,所谓霸道是武力,王道是道德、常理;法家思想反对让百姓没有约束,提倡处处要定好规则,而这种看似严格的约束,事实上是减少暴力的最好的手段。
名分几乎贯穿了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不可否认,尊王爱民、君君臣臣的思想,为中华文明屹立于世界巅峰数千年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父子、夫妻的名分思想也渗透到民间社会每一个角落。极少有乱臣贼子敢于挑战君王的权威和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念。社会也普遍尊崇孝道、妇道等基于名分的朴素价值观,在明代,地方政府通常没有武装警察,网络和舆论的钳制,人民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思想,但即使这样,社会依旧和谐稳定。在华夷名分思想下,即使是百姓也能够为捍卫国家,捍卫华夏文化而做出玉碎的决心。
然而,名分这个思想在满清入关以后,遭到了彻底的颠覆,满清的血腥屠杀和残酷文字狱,目的就是要颠覆华夷名分的思想,树立起蛮夷也能够统治中华的观念。而后的五四文化革命,一群学了西洋文化的文学青年,用西洋文学彻底地否定了包括名分在内的所有中华思想,以至于中华思想成为了一段真空。
《素书》
轻上生罪,侮下无亲。近臣不重,远臣轻之。
《庄子·天下》
“《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
《奈何天·闹封》
“只因这三位主母,都是不曾正过名分的,大的说是大,小的又说是大,若还只封一位,就有无限的争端。”
《顾问官》
“至于落在冷门的家伙,即或名分上是‘高参’、‘上校’,生活可就够苦了。”
《商君书·定分》
“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关于儒、道、土匪》
“在这种合作中,权利来了,他以儒的名分来承受;义务来了,他又以道的资格说,本来我是什么也不管的。”
马云
道家讲究和谐,儒家讲究规矩,佛家讲究包容。
特别提醒:
1.本小诗纯属虚构,我不一定是我,你不一定是你,他不一定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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