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愚人节,一下跑100公里这很要命。
我不贪生,但我怕死。没有人能在缺乏系统性的长时锻炼就挑战100km。所以我只跑了10公里,祝大家愚人节快乐。刚好借这个机会谈谈一个体渣变成跑者的心理状态。
做任何事,刻苦的结语常常是两个字,及格;兴趣的结语常常是两个结语常常是两个字,优秀。
这是在一本书里,钱理群讲的一句话。最近大致天气较凉,导致马拉松的热度如熊熊烈火,跑马拉松几乎成为了一种流行。对于跑步这件事,我只是个初学者,跑龄虽快两年,跑量差不多1600Km。关于跑马拉松这件事,不敢确定跑马拉松的人是否真的把跑步当兴趣,还是打着“挑战自己”的幌子纯粹的赶流行。反正我是跑得挺高兴的,大汗淋漓之后,是畅快。
起初,目的不纯,与很多姑娘一样,奔着减肥去的。当然,我还有更深度一些的目标,那就是解压。后来没想到,真的是喜欢上了,如果只想减肥是不会坚持跑小半年。我想起一直喜欢的作家安妮宝贝所描述的宿命论。大概这就是命吧。接触跑步,并爱上跑步。我享受跑步的过程,在安静的道路,在红色的跑道上,一直奔跑。心是自由的。在大自然中奔跑,那是最接近灵魂的时刻。当一个人从逼仄的生活中走出来,奔跑在宁静的路上,耳畔响起的是风声与自己的脚步声。那一刻仿佛在社会边缘游移,生活也似乎没有淹没我们。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这样诗意得情怀是可以用来描述我跑步一段时间后的心情。在奔跑后总有种酣畅淋漓得愉悦感,大概是汗水悄悄带走了我的消极情绪,留给我满腹欢欣。常常幻想自己是村上春树写的《挪威的森林》里的孤独的独角兽在森林里自由奔驰。偶遇大多数世人看不到的风景就小憩,怡然自得。
独角兽的路途会遇到自己的同类,当然我也遇到了和我一样在跑步,而且比我更加热爱跑步的——校园爱跑族,一个没有协会性质的,纯粹为了跑步而聚集起来的人群。余秋雨说过:“人世间最有吸引力的,莫过于一群活得很自在的人发出的生命信号。”他们爱运动爱生活,也促使我更有信心将跑步进行下去。从一个“慕道友”,变成真正的“教徒”。这是基于微博流传一句话:“跑步教不是邪教”有感而发。
因为现今的马拉松热,所以常常会有人问我为什么跑步,我常常说,因为我热爱。当然这句话,还不如“我想减肥”来得有说服力。我记得王小波曾写过:“有人问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有什么实际得好处,他回答到: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句话,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痒痒。”为了提升幽默感,我开始用幽默又很俗的一句话回答别人:因为路就在脚下。
每次参加马拉松都是,兴奋多余害怕。从热力学角度看待跑马拉松,它会导致肌肉酸痛,耗费体力,是一种减熵现象。并不是明智得行为。但跑步的另一乐趣,就是挑战自己。而且,没有追求进步与挑战得人生太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