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乡村这些事,有人会怀疑我对乡村的事未必了解,也许是对某个人的怨忿或发发牢骚,或者是空穴来风一一这都不是。
我生在少数民族山区,那里的乡土民风很淳厚,同辈份的人按年龄称呼大小,如果是上辈份的人,不管是年龄有多小都称为叔公,并且是毕恭毕敬的。
八岁时,父亲带我回祖先居住的现在落户的地方。因旧社会,我的祖父已殁,祖母被富人抢亲掳走了,上世纪六十年代回来,没有安家之处,只好寄居在堂叔祖父家。但堂祖父家人多,堂叔嫌我们啃堂间亲,只待不久,父亲便割茅草、涂泥墙,建起一间船形屋住了下来。当时我家才有三兄妹,却有四个劳动力:我在星期天也帮生产队晒谷子、拔秧苗,父亲过继的堂伯母在幼儿园带生产队里的孩子,叔公四处飘泊回来后也给生产队养水牛,母亲是主要劳动力,都记工分,年终分红除扣去粮食款还有盈余。父亲在山区当小学教师。按当时的情况我家在村里是算过得好的。正因为如此,被这里民风不纯的世态看不过而眼红。“四清运动”清理家庭成份,把孤苦伶仃的父亲划为堂伯母的上中农成份。当时的上中农,相当于富农,离地主是一步之遥。因此父亲被关进牛棚写反省书,进行思想改造。后来被派到高山河边、环境恶劣的苗族村寨教书。说是学校,但只有小学一、二年级,是复式班,语、数、体、音都由父亲一个人教。父亲住的是一间桄榔叶草屋,办公、睡觉、煮饭都在一个地方,是从屋檐上吊下一根绳勾挂着铜锅的那一种原始煮饭方法。后来我才知道这个苗寨就处在万泉河源头的高山密林处,人长期居住在这里,瘴气疠病盛行,父亲后来病休回家不久就卧床不起了。
我的身世跟父亲也差不了多少,读高中时遇到文化大革命,停止高考,高中毕业回乡不久结婚分家,先是务农犁田了三年,后来大队办农场上山开垦荒山种香茅(一种香料作物),两年后回大队当团支部书记一年,旋又当大队的小学民办教师三年,一边教书,一边耕种责任田交公、购粮,还要交大、小队的提留款。我家承包的水田和坡地(还有旱田)就是在我当民办教师的时候分配承包的(有农村耕地承包证书),经二次续包六十年不变,但我现在退休了,承包地也“退了休”。全家七、八口人都是农业户口,就我一个人是非农业户口,他们要靠种地糊口养家过日子,可现在的水田因早年采钛矿破坏了土壤结构,加上水利灌溉设施失修已无法种植水稻,承包的坡地又因扩修村路和村委会“三资”重新“分配”被划分掉了。我老伴和二儿子眼睁睁看着村委会书记把承包旱田地划给别人建房子和院子围墙一一这其中必有隐情:是村官越权营私谋利,利用集体资源发家致富,并捞取继续当几届村长的政治及资金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