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两年前招了一位助理,两年后的今天S把人家“赶走”。HR是做什么?用S的话,HR就是一个专搞人来人往的白脸傀儡。但S似乎除了做HR其他岗位都不太会不顺手,所以每次接到“赶人”令,S得在个人表现、公司利益与道德底线中挣扎。
先说助理,她刷新了S对人性的认知。起初助理做事很积极很主动,S和公司所有人都一致认为助理不错。助理比较胖,正因她的胖“迷惑”了S的眼,入职两个月后助理胖得越来越不正常?是的你们没猜错,助理怀着孕来面试,S这次老猫烧须看走眼了,S的过错。面试时S问过助理生育问题,助理说自己身体原因不考虑要小朋友。助理擅长忽悠,说的永远比做的好。公司老板曾一度非常赏识助理,甚至于其他人在老板面前说助理的不是都不能。小人得志,常人无语。
人总有缺点,助理的缺点最后把她自己打倒了。助理见不得人家比她好,眼红谁就整谁,甚至眼红自己提拔的人超过她,随着她做的事越来越过分,其他同事对她越来越疏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S耳边听到越来越多说助理的不是:卖废品的钱无上交?擅自调高自己绩效?擅自调低别人绩效?要求某个部门评绩效分数不能高?外聘人员费用有回扣?报表作假?推卸责任?拖人下水。。。助理离职前两个月所在部门每隔一段时间上演六国大封相。俗语说:一个巴掌打不响。助理部门的最高领导对这些永远“糊涂”。而S这个“爱憎分明”又“一根筋”的人,每发现一个问题向助理领导报告,要么领导说助理几句,要么领导骂S一顿。经历多了,S也学乖了,凡事先让领导站队自己这边。助理可以这么肆无忌惮,这位领导“功不可没”。如网上流传一句话:解决发现问题的人比解决问题本身容易。领导就是这个思路。(有一次S被惹火了,S引用这句话在老板面前参了领导一把)。
今年初老板开始对助理怀疑,最后终于下了“赶人“令。S接到老板“赶人”令(不用钱打发的那种),S细想:领导肯定指望不上,但必须拉领导站队。S不再像从前冲动鲁莽,征询了老臣子“智囊团”,后来又问了律师意见:能力不好调岗;态度不好用钱打发走(似乎说了什么,似乎什么也没说)。S想起了清太宗皇太极的“伐大树”战略——取燕京如伐大树,需从两旁斫削,则大树自仆。其实助理的枝叶早已被砍掉,就差最后一步:一个斧头砍下去。S磨了半个月,开始行动。有几位同事做了S的“UC”提供了一些“线索”。S第一步立规矩,第二步安排助理不愿意的工作任务,第三部调岗。有一天,助理无完成任务,S在公司群里要求她写报告并做好工作任务。助理东拉西扯与S在群里大吵了一架,群里了的人在吃瓜。。。。。。结果用了半个月,进行到第二步助理已“投降”,S提前完成了任务。
或许有时候困难只是我们想象得难而已。对这次任务S分析总结了原因:一是助理基本被孤立,无人信她;二是助理太懒吃不了苦;三是助理并非想象中的钉子户。四是助理大势已去,风采不再,意志被击溃。可能击溃一个人的意志就是“赶人”的必杀技。
或许有人问助理干了这么多“坏事”不能辞退吗?法律凡事讲证据,认为乙方是弱势群体偏帮乙方,举证这项工作基本交由甲方负责。其实S年初已感觉到老板对助理开始有异议,已开始收集证据。一方面是助理太精,另一方面S没参与现场管理难插手,只能通过其他同事片面地收集零星证据,而这些证据只是小打小闹,不足以辞退。
后续:领导唱红脸,收拾“残局”,部署工作交接,领导跟S说:他不方便与助理公然抗衡,不然后续工作难开展。此话不是没有道理,也不是很有道理。
S曾在流言蜚语中听闻:助理现任老公二婚,助理也是二婚。大儿子是助理老公与前任的,助理对大儿子不好,也因这个问题常与婆婆吵架。助理在以前公司与在S的公司有相同的经历。。。S早已断定这个人三观不正,再有能力,不用在公事上,用在自身利益上,又有何用?就等老板下命令。。。
现在一切是是非非,纷纷扰扰,已成过去。俗语说得好:日久见人心。S通过助理一事在用人方面有了新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