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老婆是个不起眼的女人,三十岁不到,一副典型的南方沿海人长相,肤质有些粗,高颧骨。他老婆告诉我,她还在读小学的时候就随父母从福建移居香港,投靠那儿的亲戚,毕业后,在实习公司遇见了同籍男友,也就是他,结婚三年了。一年前,他决定把分公司开在上海,她才又随着他辞了工作,返回内地,全心全意做起太太。
我们和她第一次见面时她已怀有四个月身孕,我还记得当时他老婆套了件灰蓝色防辐射服,领口和袖口都镶有深色花边。在餐桌上偶尔和他眼神相交,笑脸盈盈。
再次见到他老婆,却已是在他的葬礼上,臂膀里抱着不到一岁的孩子。
葬礼仪式结束后,几个朋友被邀请到家里小坐。他是个有钱的男人,公司从香港开到内地,大大小小就有十来家,买的房子也分布各地,我们到的这处位于市中心地段,复式的高档公寓里,一帮人边看边赞赏,倒不是指那装修有多气派,但那些精巧的门廊和明显带有他的个人风格的古朴家具的确叫人心旷神怡。
他老婆安顿好孩子,便领着我们开始参观,众人一道穿过栽种有竹子的前庭,走过小石桥旁的回廊和现代风格纸扎灯艺下幽雅的客厅……,就在大家准备上二楼时,在楼梯下的死角,一个被隐藏得很好的角落忽然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本能地感觉这绝不是储藏杂物之类的普通房间,好奇心在一瞬间战胜了勇气和礼节,我径直向那单间走去,打开房门,一间很小的屋子,最多能容纳三人,没有窗,只通过百叶门通风散热,除掉踢脚线,整块墙体空无一物,门对面放着一张书桌,一把藤椅,桌脚旁累着一摞颇为可观的书。桌上一盏简易台灯还亮着,桌上被翻至三分之一的那本似乎在告诉我们主人并未离开,一会儿就要回来。
不过这想法很快就让我感到脊背发凉。正在此时,天花板上裸露着的日光灯管被打开,照亮了整间屋子。
是他老婆:
“你在这儿啊。”她讪笑着:“你老公走着走着发现老婆丢了。”
“不好意思没跟你说一声就进来。”我说:“这房间装修够简朴的啊。”
“哪里是简朴,简直就是简陋。”她说:“可他就喜欢这样。”
“和其它房间很不一样。”
“我一开始也让他装修一下来着。”她说:“可人家不要啊,说是在这儿坐着可以想起家乡的老房子。”
“嗯,他人挺念旧的啊,书也够多的。”
“书?哪有什么书?”
我的手往下点了点。
“哦!地上那些。”她像忽然想起什么似的:
“你当地下摞的那些是书啊?我跟你说了,你可不要太吃惊哦。”她的眼睛亮亮地看着我:“
那些都是他写的日记。”
“他写得了那么多日记啊?”
“嗯!刚看到的时候我也不相信,有一次,我们还坐这儿认真数过,你猜有多少本?不多不少刚刚好二百六十本!而且每本都这么厚。”
她用拇指食指比划出一个厚度给我看。
“是够可观的。”
“那是,相当的可观,你也知道的,他那脑子和我的不一样,装了那么多东西都要爆开了,还不得赶紧找些法子发泄出来啊。”
我随她走出房间,关灯,带门。
“所以,他每天都要在这里写日记,写出来可能会舒服些,这是他的习惯。”她扭头靠近我耳朵说:“说出来你可不要害怕哦,这里也是他最后待的地方。”
随即掉头稍大声道:
“整栋房子,就属这儿,他待的时间最长啦。”
我和他一点也不熟,第一次见他在一个派对上,什么印象都没留下,倒是第二次,老公正式引见说:“这是曾和我上下铺的兄弟。” 我们才有了些对话。他为人和善,笑眯眯的,他比我老公年龄大些,人到中年有些发福,发迹线也略有后移倾向,但一点不邋遢,文质彬彬、整洁干净。那天我们聊到电影,他问我最喜欢哪种类型,我说悬疑类比较刺激,他随即列出不下十部经典悬疑剧,从《无声言证》到《蝴蝶效应》再到《旧日噩梦》,并且讲起来头头是道,部部都像是如数家珍。
起初,我还能和他应付几句,交换下看法什么的,但很快,这对话就演变成了他的独角戏,让我只有做听众的份儿。让我吃惊的是他对每个细节的精确记忆,不仅影片里的,还有影片外的,例如,他是和谁在几几年几月几日看得这部片子;在哪儿看的;看电影之前和同时他干了什么;同伴在干什么;如果是在影院看的,他们的邻座都在干什么;电影发展到这个情节时做他左手边那个女孩说了什么;到哪个情节时后排观众去的趟洗手间等等……。
他简直是吓着我了,我开始怀疑这是个多么喜欢炫耀的男人,他无疑是想让人对他超凡的记忆力留下深刻印象,我甚至觉得这一切没准都是他瞎编出来的。当我们谈到一个另他激动不已的影片细节时,他的激动似乎已无处分享,不得不拉上他的妻子来证明。
“你记得吗?就在侦探推开房门那一刻,记得吗?你嫂子打了通电话过来,我不得不又陪着你把这部分看了两遍。”
他老婆一脸茫然地思索着:
“是的,好像是的,在家看牒,这是难免的事儿,但这部片子,老公,你确认是和我看的吗?我真的不记得了。”
他不得不再一次鼓励道:
“肯定是和你,记得吗?那天热得厉害,我们看完电影还出去买了冷饮?”
总之,那天,他给我留下了自以为是的印象。回家路上,我向老公唠叨起这个奇怪的人:
“我怀疑他是不是用上了他一辈子的时间来看这十部电影。”
“怎么呢?”
“不然不可能熟到那种程度啊!你不知道,如果当时正播出这几部片子,我都怀疑他能把每句台词背给我听。”
“背下台词?哈哈。”老公笑道:“那你可真是小瞧他啦。”
“什么意思?”
接下来,老公跟我讲了件他认为可以说服我的事儿。在十年前。
十年前,他们还都是校园里等待工作机会的毛头小子的时候。大学里的最后一个假期,老师学生们大部分都回家了,校园里人际稀疏,连个做清洁卫生的都看不到,可以想象,那些日子,两旁宿舍楼上的屋檐伸出来,几乎连接到一起。在那些敞开的窗户下,晾了些床单和衣服。几根电线从那里经过,有几只麻雀叽叽喳喳地来到,栖落在电线上,电线开始轻微地上下摆动。老公和他扑在一个窗户上,下巴搁在石灰的窗台上往下面望着,他们终于看到另一哥们走过来了。他无精打采地走来,东张西望,在一家小卖部前站一会,最后走了几步站在了三号宿舍楼前,招手让他们下来,手里握着本烂糟糟的杂志。
“这可是好东西,听说过吗?衣钩记忆法。”那哥们说
“什么好东西?能给工作啊。”
“找工作算个鸟啊!”那哥们说“用这扩大你的脑容积,你一个脑袋顶人家两,到那时候,找工作算个屁。”
据老公说,这种记忆法的存在是有其科学依据的,按照这套方法,几天之内就能记住毫无关联的两万四千组数字或者英文单词。最初需要做的是为你所知道的所有名词想个代码,比如鹅是2;苹果是0;比如用你的幸运数字7代替你最喜欢的作家;用6代替你的姓氏。每个字有一个特殊的符号,仿佛是某种标记,越到后面的数字越复杂。
我试图提出我的观点,这种疯狂的以数记字的狂想和科学记忆是背道而驰的,只能将事情越弄越复杂,老公打断我道,这并不是关键,事情的关键是当天下午他们三人就借由此法进行了一场记忆竞赛。
“根本没法和他比。”老公说:“这种记忆方法完全就是个幌子,用不用他都能赢咱们。”
“我们计时比赛,同样的秒数里,我们最多记住5个生僻单词,而他却记住了50个。”
“厉害!”
“确实厉害!我和那哥们都相信再用上一个下午,他就能把牛津字典整本背下来。毫无疑问!一点可比性都没有,我们一眼望去,能看到放在桌子上的三个茶杯,他却能看到窗外榕树枝干上的经络和那上面长着的每片叶子的形状。”
“不过有件事却很奇怪。”老公接下去讲到:
“可能有些怪才的人也多少也会有些怪癖。”
我洗耳恭听。
“你知道他有多少本记事本吗?每当假期整理个人物品时,他的箱子总是最沉的,打开一看,我靠,全是他妈的记事本,记事本塞满了整个衣箱,外口袋、内口袋,你能想到的地方都被他装满了。你猜那些记事本里都写得什么?”他瞟我一眼,说:“都是日记,这娘娘腔的小子,他说自己从小到大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哈哈,是不是很出乎意料?”
此刻,我坐在二楼喝着他老婆泡的乌龙茶,老公就坐在我身旁,可情不自禁地,我还是会想起到现在我脚下的地方便是他死前最后待着的那间小书房,他每天记日记的地方,这已经成为他生活的重要部分,无论工作多繁忙多辛苦,无论回家的时间多晚,他都还会脱着疲惫的身体和神经,无可救药,无法摆脱地回到这里记录自己的一天。没有人要求他,可他就是没有办法摆脱。
没错!正是这些日记本真正要了他的命,这个荒唐想法始终在我脑海中盘旋,几乎无法让我回到朋友间的正常谈话当中。老公适时地握了握我的手掌,清清喉咙道:
“那么,他是太辛苦了,太累。”
“的确,他在死前那段日子确实公司事务缠身。”
“现在人活得都不容易。我听说医院的诊断报道上写得是心力衰竭?”
“是啊,可不是和我们估摸得差不多嘛。医生说心脏当时不能同静脉回流啦,身体组织代谢所需相称的血液未供应到位啦。不足以满足机体的需要啦什么的。总而言之就是太累了。”
他老婆说,然后直直地将脖子凑近我:
“要说我们数据线不明白,你们U盘怎么可能不明白,他当然不属于内芯片质量不好,也并没有在使用过程中遭受过强烈震动,要说电脑或音箱USB接口电压不稳?我们家绝不存在这类问题,并且都会定期请人保养的,所以也谈不上会有进水或空气潮湿的问题,可像他这样,记忆容量达到极限、记忆碎片那么多却舍不得不清理的U盘,除了把自己爆掉还能期待有其他结果吗?”说完,她忽然狡黠地笑出了声音。
(完)
作者:Pall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