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 | 羊找到了

郑重声明:本文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窗外淡蓝色的夜,蝉鸣争相鼓叫,也没什么值得深思和研究的,每年都会换一批,夏天缺的是真诚和处在成熟幼稚之间的那个鬼东西,而最不缺的就是蝉和变态。残忍点儿来说,蝉们活不了多久,但是我们已然习惯了它们的鸣声,好像从古至今,从有了夏天这个季节之后,蝉鸣就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事物。

早上六点二十五分的第五十七秒,住在村西边的孙阿兔发信息跟我说:

“我不爱你了。我有新的爱人了。”

我浑身出汗,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好像做了一场很长时间的梦,如今醒了却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早上六点三十分,天空突然下起大雨。

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雨,像是天上有人拿着高压水管呲似的,我家的厨房塌了,我家的葡萄架子散了,我家的那条小黄狗傻了,甚至我家门口的那对镇门的石狮子也被路上的水流冲刷走,那对镇了三十年门的石狮子就像两块白色的塑料袋一样被水带进深沟里。

早上七点零六分第四十六秒,雨渐渐变小。

不用多久就能见日。我想应该去找她问清楚点,我仔细洗了个澡,刮了胡子,穿上一套崭新的衣服和鞋子。左手戴上每晚陪在我枕边的花梨木手串,这条串子被我盘得已经泛起了油色,拿在鼻子下一闻还有一股淡淡的奶油香味,右手戴着一块名不经传的银色手表。

早上七点零七分第五秒,见日,我立马奔出家门。

没有告诉任何人,出门时,没注意脚下还被一块正方形的石头绊倒了,右额头上磕了一个硬币大小的鼓包。我没管这些,重新站起身来,拍打着裤子上的泥土仓促跑出了胡同,拐入大路,我漫无目的地走,走到一处丁字路口,这里是我的村庄,可奇怪的是,我对这里陌生的很。我拦了陈伯的牛车,他刚从早市上卖完菜回来。我在牛车上打盹,一路蝉鸣不断。隐约听到,车轱辘不停地碾着水洼行走,发出微微噗呲的声音。

陈伯到家了,我下车继续往西走,我走的不快,轻巧地躲避着水洼,说来奇怪,前些年下雨之后,还能见到几只落单的青蛙或者蛤蟆出来觅食,这几年却看不到了,只能看到泥泞路旁的几只蠕动的蚯蚓。

七点零七分第二十秒,我碰见俞高山。

于是我坐上俞高山的驴车。小时我和他还有钟流水是很好的玩伴,后来生了病,发高烧把脑袋烧坏了,每天吃完饭就坐着驴车围着村子溜达,溜达一天正好能围着村子转一圈。驴是老驴,小的时候钟流水每天嚷嚷着要宰了吃驴肉火烧,可俞高山怎么也不同意,甚至为此跟钟流水打了好几次架,我不拦着,我看热闹,我爱看别人的热闹。

驴还在。

我坐着,感受着细腻潮湿的空气,好像要让我把整个世界都给忘掉。俞高山回过头来跟我说:“不宰,哪天死就哪天死,让它跟咱们人似的,活够数。”

我点点头没说话,我以前以为,没有想死的人,也没有活够数的人。其实真的不是还想活着,是觉得无所谓了。如有遗憾,太老了,也没法改变;如没有遗憾,没有遗憾还想什么呀,死呗。死就是睡觉,没人不喜欢睡觉。只是没有梦的点缀罢了。

这时我看到一辆旧红色125式摩托车嗡嗡驶过来,摩托车尾部冒着黑气,车轮碾的水花四溅,是王蟋蟀。比我们大几岁,年轻的时候混社会砍过人,没抓着,跑到南方待了几年,风头过去了又回来了,现在在村东头干劳务市场,去年过年的时候买了辆摩托车,没活的时候跟俞高山一样,围着村子转。

王蟋蟀刹住车看了一眼,过来边拍打着俞高山的头边笑着说:“俞傻子你啥时候请咱吃驴肉火烧啊?”

俞高山不想理他,把头转向一边。王蟋蟀又看向我,冲我扬了扬头,说:“阿京你去哪啊?”

我说:“村西。”

王蟋蟀拍拍他的摩托车把,摸摸他本来就不多的胡须,说:“村西啊,还真不近,去干啥?”

我说:“你管不着。”

王蟋蟀点点头,用下巴点了点车座,说:“上来吧,我载你一趟。”

我笑着问他:“收钱不?”

“你看着给。”

“没钱。”

“没钱就甭给了,上车。”

我坐上王蟋蟀的摩托车,跟俞高山说:“走了高山,早点回家。”俞高山点点头,拍了拍老驴,朝右边拐弯走了。我又跟王蟋蟀说:“把我送到车站就行。”王蟋蟀骑车很快,一时间我竟吹地睁不开眼睛也闭不上嘴。

七点零七分第二十八秒,到车站。

我挥手对王蟋蟀说:“走吧,慢点骑。”王蟋蟀没说话,掉过车头,摆摆手,又狠拧着车把,一溜烟不见了。

我转身走进车站,一摸口袋发现家门钥匙不见了,可能是在某个地方掉了吧,还有备用的,不找了。我已经困的不行了,坐上公交车就睡着了,头倚在车窗上,晃晃荡荡的,撞地玻璃砰砰的,车缓缓拐进一条小桥,只是桥下的溪水已经干涸了大半,溪岸两旁种的都是杨树,一片一片,大多只是一些树苗,偶尔有几棵歪树,斜着对准天空,露出悲怒状,抗议着什么。

树影呢喃,不说不行;世界蹒跚,一步不停。

我彻底睡着了,疲倦,与世界无关。

在车上,关于去见孙阿兔,我梦到了很多种可能,我从没做过如此真实的梦,一种可能都很真实。这段时间,我忘记了很重要的事,但是忘了具体。忘记了很久之前的事,看不到很远之后的事。我好像只生活在了现在,此时此刻。

七点零七分第三十九秒,我到达了目的地——她家北边的土坡旁边的站牌。

我在她家门口等待。我蹲在角落里,点了一根烟。太阳太高,看不见地面上的汗流浃背。地面太阔,人和人之间的距离太大。我苦笑一声,坐在了地上,又点了一根烟,水泥地上,小拇指盖大小的蚂蚁飞快地在我面前爬来爬去,不知道方向,不知道地点。蚂蚁急功近利。我反复地思来想去,我并不否认一个答案的举足轻重的重要性,可有的答案不是称心如意的,或者是根本没有答案。人该如何自处。道路的那头在售卖着什么,突然有人不屑一笑,人们一哄而散,结果显而易见,真诚是改变世界的唯一方式。刹那的感悟,一夜的笙歌,一天的谨慎,一辈子的白日梦,都是掩耳盗铃。

她家门口的柳树突然扬起了柳条,是她出来了,她上身穿了一件黑色的无袖体恤,上面画着一只羊,下身穿了一条灰色短裤,脚上是高跟拖鞋。

她用手挡着热烈的阳光,说:“没可能了,咱俩不合适,我有心上人了。”

我看不清她的脸,可我依旧苦苦哀求:“有什么问题可以解决的啊。”

她说:“没什么好解决的。”

我吸了口气,不甘心地点点头。

她又说:“快走,不走我放狗了。”转身走进家门。我小时候被狗咬过,那只狼狗在麦地里撵了我二里地。

想到这,我果断迈开步子,原路返回。

七点零七分第四十九秒,我回到了车站,就像回到了我原本的世界。

我坐在马路台子上,人群成川,车辆如流,可我听不到他们说话。我点了一根烟,打电话喊了丁叁喝酒,他住在车站这边,并且让他再叫几个人,人多点热闹,可他谁也没能叫来,我以为他的朋友都有事忙着走不开,后来他跟我说,其实就是因为他人缘不好。

截止到七点零七分第五十二秒,我喝了三瓶。

丁叁没回家,和我在宾馆住的,他喝的有点多,在昏迷和清醒之间徘徊。我把他扔在床上,在厕所抽着烟写了一首诗就睡了:

“太平间里仿佛又传来收音机的声音

今晚暑夏重生

乱套的车流没一辆相撞

整齐的人群无一位幸免

粉红色的汹涌的大河

人畜无害

扔出绳索勒住诗歌

倚在苔石上的鱼竿

是什么丑态

其实不必奇怪

古往今来

鱼、怪兽、神仙也无奈”

我沉沉地进入梦乡。七点零七分第五十九秒,天空升起月亮,山在海的西边沉下去溺了水,河溪逆流,蝉长命百岁,人类记得怎样相爱。

七月八号上午,丁叁比我醒的早,他凑过来跟我说:“李杨死了。”我有些震惊道:“什么时候的事?”“就今天早上,被他儿子捅死了,都上热搜了。”

李杨是我们隔壁村的村长,五十多了,是个高大魁梧的男人,留着一脸络腮胡,人挺和善,有时跟村民开些无关紧要的玩笑。可惜的是妻子早亡,七八年来他也一直没再找,也是为了女儿和儿子着想。去年经过介绍找了一个,比他小了十多岁,叫沈柳,也是丧偶,丈夫是车祸带走的,末了也没能留下个一儿半女的,她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想要个孩子。

他儿子跟我同岁,叫李兆,女儿比我要大几岁,叫李垚,还上学的时候跟王蟋蟀好过,做过爱,那时候王蟋蟀说,她屁股上纹了一只黑色的大蝴蝶。后来不上学了,混了黑道,茬过架,比王蟋蟀运气好,没伤过人。那个李兆在外头也玩过,不过比王蟋蟀和他姐玩的都轻,最多就是抽烟喝酒打炮。可我觉得那个李兆不太对劲,我见过他,过年庙会的时候,他们村的代表团来我们村会演,人群中,我一眼就看见了,他年纪轻轻的,头顶上却是一大片地中海,额头上长了许多黑斑,皮肤泛油泛光的,一笑,比别人打了他一拳都难看。

丁叁说:“我看网上说是李杨在村委会处理公事一夜未归,一大早回家刚进门,全是惊喜。”

我说:“儿子捅了爹,这种伦理悬疑可是最吸睛了。”

我和丁叁出了宾馆,吃了一碗麻辣烫之后去了网吧玩了两个小时,就各自走了。刚出网吧门走了几步,就搭了宋常青的顺风车,她是我的邻居,98年的,是个教师,幼时爸妈离异。她爸给她留了一大笔钱就走了,不知道去哪了,前几年她妈去世了,整栋别墅只有她一个人住。她正好下班回家就捎上我了,穿了一件白色短袖,下身是一条修身牛仔裤,脚上是白色帆布鞋。

我说:“谢谢了宋老师,真是麻烦了。”她笑着说:“别客气,跟你说多少次了,叫我宋姐。”我笑着点点头,我朝她摆手说了声再见。

她进了家门,我也走回了家。

那对石狮子又重新出现在了我家门前。我自顾自地缓缓走进房间,地板上铺着的稿纸和五线乐谱纸把我的小腿掩埋,像海水。更像我年少时做过的梦一样。

白天,周围的万物都在散发着本不属于他们的生命的光辉,生机盎然。我用右手捂着嘴巴,用左手遮住眼睛,而我睡着觉做着梦,梦到谁在谁心里占据重要地位,谁因为谁说过的最后一句话而仇恨至极,实在是些烂熟不堪的桥段,我觉得,与其这样,还不如听听隐匿在壁画上花盆里的呼吸声。

晚上,当四周不管是巨大的还是微小的都落下眼皮,重重地睡去,像是只有魔咒才使他们变成这样,因为他们本不应该沉睡。而我应该。可我也并没有,外面下着雨,雨打在窗户上,我的心中无缘无故升起一股纯粹的恐惧,可我又想,我或许是混淆了自己的身份,我又不是雨泥中钻出的一条蚯蚓,不必担心被青蛙一类的动物吃掉。

我该做点什么。

七月十五号,我去村南找工作。

孟观棋是我的很好的朋友,我去找他,他住在村南。他家里是养羊的,挣钱不少,但他的志向并不是养羊,而是唱歌。他有个酒吧驻唱的工作,每天唱到凌晨一两点下班。

下午我到了村南,他骑着电车去车站接我。吃晚饭时,他说:“待会你去新康街,我问老板了,那边还要人,我去北门广场那边。”我说好。

新康酒吧是一个露天酒吧,在空地上支起几个帐篷,人在里面喝酒聊天,前面搭一个小舞台,架上设备,我就在上面唱。我会唱的歌不多,只会唱一些老歌,好在新康酒吧的客人也都是些中年人,点的歌我大多会唱,他们有些还带着孩子来,孩子们在空地上跑着玩,立在舞台上的氛围灯光交相闪烁,孩子追着光,用脚踩用手抓。中场休息,他们上来跳舞,大多是从网上学来的,也会跟我闹,问我多大了,我说:“跟你们差不多大。”

最后我给他们唱了一首孤勇者。

这时从左边角落处走来一个人,天黑看不出男女,戴着鸭舌帽,穿着运动服。脚步不自然,显然喝的不少,走到我跟前模糊地说:“点首《传奇》。”我在灯下仔细一看,问道:“宋姐,你咋来这了,还喝这么多。”她没说话。倒在我怀里。

我跟老板说:“哥,我先走了,我朋友醉了。”

老板付给我两百块钱,说:“明天还来啊。”

我说:“来。”

我开了宾馆,准备把宋常青放到床上,然后去找孟观棋,可她突然睁开眼睛,用胳膊勾住我的脖子,翻身把我压在下面,她脱了衣服,也帮我脱了衣服。

结束后,她说:“我跟很多人做过,你介意吗?”

我抽着烟,说:“我没想怎么样。”

她凑过来,摸着我的脸,说:“娶我吧。”

我灭了烟,说:“早点睡吧。”

说完我起身穿上衣服,走了。

这几天我一直在新康酒吧驻唱,但是再没见宋常青来过。

差不多该回家了,七月二十号下午,孟观棋把我送到车站,问我:“跟宋常青怎么样了。”我说:“一夜情。”他摇头说道:“可惜。”我笑着说:“这有什么可惜,总会有答案的。”

车延迟了,我出站点了一根烟,却发现人都朝着一个方向跑起来,我拉住一个大哥,问:“怎么了大哥,怎么大家都往外跑?”大哥挣脱我边跑边喊:“大棚起火了!快灭火!”我眼睛一凝,也朝那跑,我在孟观棋家住了几天,如果我没记错的过,他们说的大棚跟他家的羊场挨着。

我跟着人群跑了好几里,远远的就看见树的那边火光明昼,烟雾缭绕冲天。

我边跑边大声喊:“孟观棋!”

我跑到孟观棋家时,火已经灭了,孟观棋家南边的房子和羊场的栅栏和房子已经变成灰烬了,羊死了一些,也跑了一些。此时的灰头土脸地孟观棋瘫躺在地上,他的父母蹲着哭。

第二天我才知道,孟观棋邻居家的大棚里的丝织品不慎起火,火势蔓延过来,连累到了羊场。现在的我没办法帮孟观棋,想让邻居赔偿,可是连他们自己也成了这种情况,也没办法。

我还是回去了,回家了。

二十一号,整了一把全新的备用钥匙,睡了整整一天。

二十二号,杨曦约我下河摸鱼,摸到了一只龙虾和一只巴掌长的鲶鱼。

二十三号,我看书,摸弄着胡须。

二十四号,刘森很不错。

二十五号,喝了二十多瓶啤酒。

二十六号,进了医院。

二十七号,我打电话给宋常青,我说:“在哪?”她说:“在家。”我说:“我能过去见见你吗?”她说:“来呗,想做了。”

好多东西无法准确定义,因为他们没办法只做他们自己,世界上任何跟他们有因果的,都会走过来跟他们侃侃高谈,手舞足蹈。

养家糊口而奔波忙碌的人,也常常会在碰杯时、闲聊中,无意间讲出一两句关于理想的话,眼神憧憬;指点江山、从始至终都高看自己一眼的梦想家,也会在剧烈的挣扎中向丑恶的世俗低头作揖,面容灰暗。

三十号晚上,孟观棋给我打电话,对我说:“羊找到了。”

我又说:“那就好,找到几只?”

他笑着说:“一只。”

我说:“一只你还这么高兴,在哪儿找着的。”

孟说:“昨天俞高山给我打电话说在他家。”

我说:“那么远的路,怎么跑俞高山家里去了?”

孟说:“听俞高山说是我的羊爱上了他的驴。”

三十一号早上我跟孟观棋一起去俞高山家找他。到了他家,俞高山一句话也没说,打开栅栏,赫然是驴和羊,此时羊正躺在驴的身上睡觉。孟观棋立马跨进栅栏,叫醒羊,要带回家。可俞高山不让,他们俩就这样吵了起来。

在吵闹声中,我看到,在驴的尾巴末端上,用蓝色布条拴了一把老旧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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