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上次打官司,把“IPHONE”商标权给输掉了,这次更惨,因为被认定外观抄袭国产手机,iPhone 6 和6 plus 两款机型,被禁止在北京销售。
为了让大家看得更清楚一点,放上国产品牌手机的大图如下,真心好丑。
被认定抄袭的两款苹果手机如下,大家应该都不陌生。
我能说除了轮廓相似,没有一点看得出抄袭的痕迹的吗?
要告也应该让魅族来告啊,起码外观上要漂亮的多了,谁会想到要抄一个丑的不能再丑的东东呢?
何况是苹果。
当然人家魅族肯定也做不出这么没底线的事来。
但是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经过比对,iPhone 6和6 Plus两款手机与佰利的“手机(100C)”虽有差别,但一般消费者难以注意到,认定二者无显著区别。
无缘无故被这个不知名的国产手机敲了一闷棍,苹果当然不服,已经提出反诉。
不过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苹果想要赢得官司,多半只能靠运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