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为他倾尽所有,伪装成一切他能欣赏的样子,温柔到能渗出的那种暖意,就跟在他身后羞涩地悄悄地做个孩子,是不是会等得到他的倾慕?
《何所冬暖,何所夏凉》里有句经典台词:
我可是在用生命追你。
席郗辰反问安桀,如果有个人肯用生命来追你,你会不会接受?“注定不可能的就不要勉强了吧。”
我不清楚安桀那一刻能那样回答的原因是不是因为想到叶蔺的死不罢休,却也赞同安桀的看法,要让你用生命去追求的那个人一定不值得爱了,即使追到也不会长久,或是长久了也不是因为爱情,倒是因为被你的执着感动了。
那个真心爱你的人,是不需要你花费全部生命才能得到的。就像有人说,别和那个追求你很久的人在一起,这种持之以恒的追求看似该去称赞,却恰恰忽略了心理学的一种依恋。
他能追你这么久不变心,不能否认他钟情这个命题,但也可以说他已经迷恋上了喜欢你追求你这种状态这种感觉。大概是这样的感觉已经变成一种精神支柱,向上退后也好,都已经离不开了,而对你,只是这种支柱的一个终端映像。
Two/
我们都可能会有个看一眼就想随一世的人,都可能会有个偷偷摸摸喜欢着暗恋许久的人,也都可能有个某一刻想放弃所有一心追求的能让自己内心爆炸的人。
可是这样,就足够让我们用尽了力气吗?
我是那种越成熟越想谈场轻松恋爱的人。
不要风涛浪起的分合波折,可以有矛盾,但不想要用分手再来紧逼缓和,这些无疑是拿在一起做砝码,只会加深矛盾。
恋爱可以轰轰烈烈,在两个人的生命里惊天动地,却不是把追求的过程演绎地多么壮美。壮美到再来一次都宁可退避千里。
因为太丧命了呀。
我可不想要因为追求你一个太阳,忘了自己才是那个最炽热的光环。我的生命也是足够有限,不想要因为一棵小草变得混沌失所。我不要丢了自己。
只是在你面前我才要卑微的伪装成你喜欢的样子,我也有人追求,有几人暗恋地心花怒放,在除你之外的世界里,我可以骄傲的扬起小尾巴,享受真实的快乐。
所以呀,从肯定成熟的某一天起,
我终于停止了对你漫长无际的追求,想要一种自得的轻松舒服,没有伪装成的小公主娇羞,没有强迫自己的搜集你喜欢的一切,没有再去模仿你崇拜的女神…
我终究还是一盏星,追求太阳远比提亮我自己要费力的多。
所以啊,到底是要花多大力气,才能追到那个让我小鹿乱撞的你呀?
我想说,太费力的,就毫不费力的告诉自己:我要放弃了。
我更想有一个视我为自己后半场生命的他。
END
“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