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爱毛姆,最近看他的书,一边看一边吃葡萄。不需要BGM,只要葡萄就够了,文字流畅优美,人物和事件的刻画却冷峻刻薄,夏天读起来配着酸甜的葡萄,最妙。
在我小学时,曾经读过一本号称是名人笑话集的小册子。书中呈现的每一位名人,都非常脸谱化。比如讲赫鲁晓夫,有一个笑话是,赫鲁晓夫在路上遇到一位作家,赫鲁晓夫傲慢地说我从不给猪让路,而作家则礼貌地致意:而我恰恰相反。它讲毛姆,说毛姆写的自传,由于太枯燥,并无出版商搭理。
一度让我对毛姆产生了一些刻板印象,所以我很久都没有读毛姆。
《月亮与六便士》买了很久,几年前才读,是因为当时对西方绘画史产生兴趣,想看一下这本以高更为原型的书。
高更其人,人到中年放弃优渥的生活,开始跟印象派那些人搅到一块,画一些少有人赏识的画。
后来又跑去梵高在法国乡下的房子里共同生活,闹崩。
再后来就去了大溪地,和当地的女人同居,过着原始生活,画一些具有原始性张力的画。病死之后,世人看见他的画,惊为天人——往往是这么个套路,迷人的故事大抵都是如此,不能免俗。
我们叫它大溪地,其实它在大陆一度被译成塔希提。但后来总也绕不开大溪地这个名字,索性就一直这么翻译下去了。
大概十几年前,黄小桢唱过一首《大溪地》。当时国内对海岛的终极印象还留在马尔代夫上,是蜜月圣地,大溪地还没有“解锁”。它只出现在歌词里、文学作品里,它是天才画家的终极天堂。这一切赋予了它致命的吸引力,伴随着“大溪地”这个名称,在年华的流转间停留了下来。
在《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里,高更性格乖戾,他为了画画放弃过去的生活,也有女人为了他放弃家庭。它妙就妙在高更在书中分明是一个不理世事的混蛋模样,生动得很。而现在经常被引用的一句话是“我们都注意脚下的便士,却很少有人抬头看天上的月亮”,如果你只记得这句话,却不看原著,会误以为高更是一位志向高洁的人。
普世意义上的“志向高洁”的人,一定是“利他”倾向非常高的。高更显然不是。毛姆不作引导,也不作评价,只是把一切都鲜活都剖开给你看。这让我开始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面纱》有被翻拍成电影,最近的一版在2006年。主演是爱德华诺顿和娜奥米沃兹。
由于男主演太帅,许多观众不明白,为什么女主不爱自己的老公。
“我帅成这样,怎么可能有女人不爱我”
诺顿对自己的认知比较清晰,他理解这种困惑,所以电影版是讲述男女主人公在“疫病时期产生的爱情”。
电影版的结局没有变,沃尔顿得了疫病死去了。为了坚守电影的爱情主题,女主生了一个儿子,在后来与出轨对象再次相遇时,冷眼以对。
这就非常可惜了。小说里的凯蒂是一个生动的女人,虚荣、爱玩爱闹。原本在殖民地香港生活,但丈夫发现她出轨,赌气带她去了疫区支援。在疫区的生活,偶然的吉光片羽让她仿佛也成了笼罩在金光中的人,对“道”有了一些追寻的念头。
但是当光芒散去,远处的牌坊失去了灵性与圣洁,凯蒂也一样。
丈夫死去了,至死也没有原谅她,说出了“死的是狗”这样的话。
凯蒂想要留在修道院,也被礼貌地拒绝了。
她回到香港,一不小心就和出轨对象又滚了一次床单。
真是太遗憾了,人想要离开泥沼,确实很难。不怪凯蒂,谁又没有一些欲望呢,不必苛求。
这个时候她决定回家。经过漫长的旅途,回到家,但是母亲已经在她抵达之前患了重病去世了。
虽然悲伤,但她的父亲却脱开了之前沉重的责任枷锁,仿佛是重新活了过来。
他准备离开这个地方,踌躇满志。并且没有把凯蒂列入他未来的生活计划中。
他看着凯蒂,他和她说话,但是很显然他并不爱他,可能他自己都没有发现这一点。他的一切都是因为责任,过去数十年沉重的生活重担磨去了爱的可能性。
凯蒂却决定和父亲一起走,想要脱开旧世的枷锁,父亲不是唯一的一个人。最终她也是自私的,上演了一场理解与父女情深后,还是决定跟了去。她父亲最后的一丝希望也破灭了。
与电影版不同,凯蒂认为自己生的会是女儿。她说她的女儿,她不会让她成长为自己那样的人。
所以,通篇《面纱》,讲述的是一个女人自我认知与成长的故事。并且在最终也保留了她自私的一面,并没有成长为圣母,依然入世,无比生动。
也就是这一点上,电影版《面纱》与原著差了不止一个身位。
《寻欢作乐》讲述的是大作家与大作家的EX的故事。着墨重点在于EX,罗西。据说是毛姆对于女性的最高致敬。
世人眼中的罗西是一个坏女人,简直是大作家人生中的污点,虽然作家前期那些充满了烟火气的作品,都是在与罗西的婚姻中写就的。
她明明赋予他生命,但世人想要以蜡油封住作家,塑成一尊神像,以供祭拜。
这件事相当恐怖。
被当成神像的人,从此没有别的使命。他的标签是一切正能量的集合,他对异性的殷切,一定是慈祥而不带猥亵成分的;他对后辈的关爱,一定是没有任何胁迫的。
你一定想到了谁,是吧?
科技已经发展到需要担心AI统治宇宙了,“崇拜”的因子仍印刻在我们的DNA中。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也需要一些崇拜,需要神像让他心安理得。
如果有谁跳出来说,这蜡里封着的是妖魔鬼怪,一定会被视作异端。
这个社会就是有着这样一种奇特的约定俗成。屏蔽起关键词来,比什么都快。
以上与《寻欢作乐》本身无关。
真的,毛姆太妙了。幽默辛辣,并且尊重女性。集以上优点于一身的,通常是同性恋者,毛姆也不例外。我爱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