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一个人了,我会看清他原来有多拙劣的演技。解释,都是掩饰,因为承认自己错了很难。你不说一句,坐在他对面,再次端详那张看了不知道多少遍的脸,那个人原来长的是那么泯然众人,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居然曾经如此的痴迷。
喜欢他,喜欢他的体味。爱他的时候,他经常吃大蒜的体味,都让你觉得心动——那是他特殊的体味,他的标志,风从他吹向你,那味道足以让人心旌摇曳。不爱他了,觉得他身上的味道为什么那么重,好刺鼻。他吻你,你都觉得没有办法回应,因为那个蒜味是在是觉得不舒服,不由心生厌恶。
喜欢他,觉得他做什么都有道理,他就是你的宗教啊。他说你要这么这么做,那么你只能这么这么做,如果做不到,你会觉得自己不能做到他说的,你是不是配不上他,你是不是不够好,因为你做不到听他的话还能不委屈自己。不喜欢了,你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你说自己的想法,他觉得很有道理。他跟我说某个事情,你也有了不同的看法。
喜欢他,觉得他做什么都是对的。那天,因为着急怕他落下你,大街上喊了一嗓子,他把就你熊哭了,说你没有修养,因为着急的感受被忽视了你哭的很伤心,但是你仍然觉得他好有道理,暗自下决心以后不要大惊小怪,成为他心中那个淡定从容的所在。不爱他了,听餐厅里服务员跟他小声吵吵,忍不住买单,退步,从来没想过他也会有这么没有修养的一面。放在以前,只会会觉得他好牛,可以这么理直气壮的争取自己的“权力”。
爱,果然让人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