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是因为我昨天睡了18个小时,所以,我今天完全有权利彻夜无眠。
那么,在睡不着的夜晚,你,你们,会做什么呢?
从前的我,会关灯,躺着,闭上眼睛,想很多不好的事情。
现在的我,会去做一些我想做的事情,比如看书,比如画画,比如看电影。。。。。
当然,今天晚上,这些事情我都做了,然后,我还想写点东西,所以,我打开电脑,打开写字板,永生涩的输入法,慢慢的一个字一个字打上去,因为,我想要习惯用电脑来写作。
2017开始精读并且做读书笔记的书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这是我看过好多遍的书。我能说我从前根本就没有读懂它吗?除了特蕾沙,卡列宁,沙碧娜。。。。。。。我还记得有个情节是俄国的坦克行驶在波西米亚的大街上,还记得沙碧娜的画室。。。我找了一只钢笔,写下那些我喜欢的话语,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抄写其实是最有感情的表达,我只想好好的去读一本书,读懂它。今夜,我读了一章,写了半页的读书笔记。
我喜欢画画,最重要的一点可能就是它能很直观的用线条和色彩表达所有你想表达的。虽然我的线条总是不到位,虽然我的色彩总是很单调。。。。今夜,我画了两张速写。我不知道我是适合速写还是不适合,我总是在很短的几分钟之类就完成它,所以它很粗糙,显得敷衍。但是,速写的要旨不是在于速吗?这是一个需要我大量练习的领域,但是我总是回避它,因为,我做不好它。
其实,我最想说的是我今夜看的一部电影《和莎莫的500天》。
他从一开始就说了:它不是一个爱情故事。
那么,它是什么?伤痕?宿命?分歧?梦想?。。。。。。
爱情是人生里的一场灾难。这部电影,就是告诉你,这灾难有多么的真实。它也告诉你,爱情也不过是一个人的一件很小的事情。
爱与喜欢,经纬分明。你狂热追逐的,是她不经意瞟过的。你想要的,是她不想去触碰的。一个笑容,一个眼神,可以激发你所有的感觉,也可以击溃你所有的防备。
是的,你觉得这是你的命中注定。她却理智的如同横亘的冰山。连分手都说的那么轻描淡写,甚至不如对一盘好吃的食物有热情。她还会说最好的朋友的那类话,出去喝杯咖啡也是可以的,喝一杯也未尝不可。是她没有爱吗?不是,只是对你没有信心而已。
当她慨叹宿命的时候,也是她委身爱情,彻底离开的时候。这就是莎莫。
喜欢和爱是那么的不同。喜欢只是把心切开做成一副拼图,找到感兴趣的人,弄乱了,再拼拼凑凑,又可以完整如初。
而爱,是把心,用刀切开来,煎炸炖煮之后,热情腾腾捧上来,任你大快朵颐或者置之不理。
想一想,都要痛彻心扉。
爱情不过是一件小事,或者可以改变你,改变你的整个世界,也或者,它什么也没有改变,终点不过是起点。
别人的夏天,或许是你的秋天。在注定的那一刻。
那么,你喜欢我吗?
那么,你爱我吗?
先问出这句话的人往往也是最先选择离开的人,你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