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自写了一篇冗长的爱情记叙文后,像是文思枯竭了一般,再也写不出那么多文字了,或许是腹中确实缺少了几滴墨水罢。再多想法也不过是一闪而过,始终难以形成长篇大论。
此次提笔,不知到底要写什么,总觉得该要写点什么罢。
倏而想起,前不久与一朋友讨论起所喜爱的文笔风格之事。言及白话文,发现我俩甚喜爱鲁迅先生的文风,难以想象这个朋友口中的死肥宅,对于书本文章有着特殊的爱好,偶尔会拿出一些书来与人分享,时常写下的文字能让人静心的读。也不知他究竟写过多少文字,这样充斥着情感细腻的文字却不得机会一睹为快。
正是因为出于对白话文的喜爱,我会刻意地去模仿,就连日常写作或是官方总结,或多或少都会有夹杂着些白话文的感觉。简单的认为此种风格不会显得文章单调浮夸,还会具备着些连绵深思之意。
记着第一次知道白话文是在初中的语文课上,那个温柔又端庄的女老师,正讲到鲁迅的《藤野先生》一文——鲁迅写文章所用之白话文风格,是由胡适所发明创造,包括我们所看的水浒传也是白话小说。也算是明白了,水浒传正是我喜爱白话文的伊始,再后来一连学了鲁迅的几篇文章,也渐渐地喜爱他的文风,也更喜爱他在那种特殊时期看透的事理人情能直截了当的用文字抨击。“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地步”刘和珍君的大难,让他以最深刻的文字去披露着当时的中国人,而这句话延用至今却也不无道理。
白话文却没有文绉绉的迂腐味道,细细品读也当是文人之所必备文风。作为当代的写作主流,相比那些不加思考而堆砌的文字,白话文所能带给的咀嚼品尝意义更为丰富。
言及白话文,大概是将琐碎枯乏的文字赋予一种叫人揣摩心思的气息。
罢了,潦草结尾,就此停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