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连载)
是他的一个铁哥朋友的生日。
先是喝酒,然后又去歌舞厅载歌载舞,一边又叫来啤酒,一瓶接着一瓶的往肚子里倾倒下去。到底喝了多少瓶,哪里有个数!
夜深散场,于行已然醉得五迷三道晕头转向难以自持了。
但还知道坐了三轮脚踏车回家。
他的手里晃着一枝红玫瑰。
已经接近子夜时分,大门早关了。
胡乱的不知轻重的咚咚咚的擂门,一边还叽里呱啦的瞎嚷嚷。
门开了,是小姜开的。
开了门,也没理睬他一下,她就撇下他迅速的转身返回房间里了。
进得家门,路过她住的房间,见她房里面的灯尚未熄掉,本来已经走了过去,都踏上两三级楼梯踏步了,似乎忽然的想到了什么,却又退了回来。
鬼使神差的,他将她的房门敲开,啰啰嗦嗦而口齿不清的,说了好一大堆。直弄得她,云里雾里,摸不着头脑。
然后,他将那枝红玫瑰交到她的手里,才扶着楼梯扶手,轻一脚重一脚,哼哼唧唧的踏阶而去。
第二天早晨,他醒来得相当早,几乎是熹微初露就起了床的。人年轻,再怎么醉,只要好好的睡上一觉醒来,就什么事也没有了。
起了床,出了卧室,步入客厅,他狠狠的吃了一惊。却见小姜,像只温驯而慵懒的可爱大猫一样,蜷缩在电视机对面的沙发上,衣不解带,搂着她自己从下面拿上来的小被子,熟寐犹酣。
他的脑袋还微微有点昏沉。
昨天晚上的许多事,他都已毫无记忆。独独对那一枝红玫瑰,他却还有模模糊糊的印象,他甚至还能模模糊糊的回放出,他把红玫瑰交到她手里的那个画面。
隐约记得,这枝红玫瑰是,一个他根本不认识的,穿白色连衣裙的,戴眼镜的,学生模样的女孩子,在他倾情仿唱完刘德华的《忘情水》后献送的。献送之后,眨眼间就消失不见了。
不知道她是刘德华的粉丝呢,还是一个误入歧途的文学爱好者?
抑或,只是因半醉不醉而更显得潇洒帅气的他,《忘情水》又仿唱得如此的有模有样神形皆具迷住了她?
她是他生命之中,到现在为止,唯独的一个给他送过红色玫瑰花的人。
后来,人海茫茫,他再也没有见到过她的影子了,好像她在他于行的生命当中,也就注定只此昙花一现,献送红玫瑰一枝,再无有其他别的什么交集的必要了。
这枝红玫瑰想起来让他颇觉蹊跷。
那个送他花的戴眼镜的学生模样的女孩子就好生古怪。
她几乎就是凭空而来,他都来不及细看一眼她到底是个什么长相,她就神秘的消失得无影无踪。简直就是,如梦如幻,不像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一个素不相识素昧平生的女孩子, 她怎么会送给他一枝红玫瑰?她又为什么要送他这枝红玫瑰?她这到底算是哪跟哪?她这到底又是有几个意思?
他完全没有一点头绪,把脑壳都想爆了也是枉然。
更为古怪的是,他接过这枝红玫瑰后,就随手放在了座位前面长长的玻璃茶几上了的,一直都没有再去动过它,离开歌舞厅的时候,好像他也并没有拿起来过,但在三轮脚踏车上,不知怎么回事,却发现它是在他的手里攥着,而且,就像是生了根长在了他的手掌心里了一样,甩也甩不掉,直至把它交到小姜的手里。
从歌舞厅拿一枝别人送的红玫瑰回来,送给另外一个女孩子, 这样的借花献佛,想起来确乎是有些好笑,有些荒诞不经,有些莫名其妙不可理喻。
他甚至有些怀疑,这似乎不应该是自己能够做得出来的事情,这似乎完全不符合他一向的风格。
不过,他这不是喝高了吗?一个喝高了的人,有时候会做点什么跌眼镜的事情出来,恐怕也没有什好稀奇的,或许也不至于要如何如何的取笑吧?
就算是要取笑,也只得由他去取笑了,反正他是喝高了。
但问题还不是个取不取笑的事,问题是,小姜收下了他的这枝红玫瑰,她一个大姑娘家的,心里会怎么想。
他怎么会送她一枝红玫瑰? 他为什么要送她一枝红玫瑰?他这到底算是哪跟哪?他这到底又是有几个意思?
就像完全弄不清楚那个眼镜女孩怎么会给他送红玫瑰一样,他也同样完全弄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把这枝红玫瑰转送给小姜。
幸而,他还有个借口可以勉强拿来说一下~~他是喝高了。
有生以来,这也是他第一次给一个女孩子送红玫瑰。
他和谦谦妈妈萧媛媛,从相爱到结婚,最后到分手,不管是她的生日,还是什么节日或纪念日,他连花瓣都没有送过她一片。想起来,是不是有点过分的心不在焉了?不觉心生愧疚。
但现在,他却给小姜送红玫瑰了。尽管送得有点稀里糊涂的。
只是她,是否能仅仅当他是喝高了,而一点都不放在心上,懒得另做他想?
大概也只能说句,但愿吧。
这让他很有些忐忑不安。他不知道,倘若被她误解了,他要跟她如何解释才好?
一口气喝了一大杯凉白开水 ,他去撒了泡猛尿。尿撒出来,尿骚味少,酒馊味却多而浓,煞是刺鼻。
回来又喝了一大杯凉白开水,然后,在她的一侧坐下来。
他以研究般的目光看着她。因为大醉方醒,除了脑袋还有点昏沉,他的神态也显得有点疲软乏力,而他的目光,虽然是有点疑惑,却也如同德高的老人一般的安详。
他现在亟待要捋清楚的是,她怎么会睡在他的客厅的沙发上。
虽然,昨天晚上,除了那枝红玫瑰,回家之后的一切,他是什么也想不起来了,但是,他知道一定不会是无缘无故的。怎么可能呢,她不好好的睡在自己房里,却无缘无故的来睡在他的客厅的沙发上。
他在她的一侧也就只坐了分把两分钟左右,便想起去卧室里拿床毯子替她加盖上,但刚一起身,她却睡眼惺忪的醒来了。
他已经做得是够轻手轻脚的了,几乎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连呼吸好像都尽量控制过,但还是将她搅扰了醒来。
她看到他,张大嘴巴惊疑不置,好一会儿才说,你怎么起来了?没有什么事了吧?
于行像是个上课搞小动作被老师抓住了的小学生一样,有点发囧的说,我也才起来一会儿,没有什么事了,好多了。
她还是有点难以相信,说,真的没有事了?还是再去躺会吧。
他叉开五指梳了梳头发,说,不躺了,我真的没有什么事了。
昨天晚上,他别了她上了楼,却进不了门。因为他找不到开门的钥匙。尽管钥匙就在他的裤带上挂着。
就像前面擂大门一样,也是胡乱的不知轻重的咚咚咚的擂房门,也是一边敲嘴里还一叽里呱啦的瞎嚷嚷,仿佛里面也会有谁像小姜一样来替他开门似的。
因为无人来给他开门,他的动静弄得越来越大,简直是惊天动地。不止是家里被他弄得不得安宁,周围四邻也都听得到。
都几天过去了,仍然还有邻家大妈碰到他母亲问他这个晚上是怎么一回事。
他的父母和小姜几乎是不约而同的来到了他的身边。
父亲用备用钥匙替他开了门。
母亲和小姜搀扶着他,好不容易才将他按在床上。谁知道他不安分,乱滚乱翻,三个伺候他的人刚转身没得两秒钟,只听得砰的一声,他已像个装实了的大麻袋一样掉落到了地上。
掉落到地上后他就开始呕吐。黏黏糊糊汤汤水水的,吐了一大滩,身上也沾了不少,污秽不堪,恶臭冲天。
见他这般模样,老两口心疼得直顿足捶胸,叹气连连。
三个人齐心协力,迅速利落的将卫生打扫得干干净净,将酒醉鬼也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并在他的卧室里四处都喷洒了大量的花露水,满卧室香气弥漫,沁人心脾。
酒醉鬼总算是安静下来了,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了,像死猪一般的沉沉的睡着了。但两个老人还是不放心,担心他还会像前面一样再掉落地上,母亲要留下守着他。
其实,这种担心显然是多余的了。他睡得如此这般的死,恐怕雷都莫想将他打动一分一毫,哪里还会掉落?
只不过,做父母的总是这样的比一般的人要多个心。
但留下来了的却是小姜。 她是主动要求留下来的。她不忍心老人家一把年纪还来受这个累。她觉得这对她来说其实根本就算不得什么,她心里早就有主意了。她可以就着客厅的沙发睡觉。
这有什么呢?不过就是在沙发上睡一觉罢了。对她来说,在沙发上睡和在床上睡不会有太大的区别。她以前在外面打工,比睡沙发难睡得多的觉都睡得多了。
可是,像他母亲这么大年纪了的老人家,恐怕是难以吃得消的。
见她态度坚决,老人家只好依了她。心里想,日后再感谢她了。
后来有一天,他母亲私下里悄悄的塞给小姜一张四人头大钞,以示谢意。
别小觑了这张大钞,当时,普通的人,辛辛苦苦干上一个月的薪水,也不过才两张多一点点。
他母亲出手,从来就是豪爽而大方的。老人家的个性素来如此,一点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她连屋后好大一块种满了各种蔬菜的菜园子,都能仅凭义气,没有任何条件的,就送给了一远得不能再远了的远房亲戚,建房造宅。只可惜,这个远房亲戚却原来是一个一点也不讲义气的主,不领情不说,背后还多有蔑词。
只是,她无论如何也没有能够说服小姜收下她的这份礼物。
为了这事,老人家后来在于行面前,大赞特赞了她不知道有多少次,这个乡下女孩子,她是有多么的仁义。
这个春光明媚的上午,于行没有在家里吃早餐。为了感谢小姜一夜的照顾和看护,他请她一起去了水南桥头,吃了声名远播的南门口米粉店的米粉。当然,他没有忘了给父母各带了一份回去。
当他向她表达他的谢意和邀请的时候,小姜像一个年龄比他大得多的长者一样,语重心长的说,我不要你的什么感谢,南门口的米粉呢,我也不要你请我,只要你往后少喝点酒,莫再醉成昨天晚上的那个样子就好了。你想得起来昨天晚上自己醉得是个什么鬼样子吗?完全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彻头彻尾的傻蛋。
于行连忙点头哈腰的答应说,知道了,知道了,我一定会放在心里的。
本来不怎么想去吃什么米粉的,但是,见他邀请得很是诚恳,小姜终于还是答应了他,随他一起来了。
两个人在靠最里边的角落处,隔着长方桌子相对而坐。
米粉店的生意兴隆得不得了,且得耐心好好的等上一阵。
不经意的四处望望,发现今天来吃米粉的人,成双成对的年轻人好像特别多。
今天莫非是个什么特别的日子?但想了想,好像又确乎也并没有什么与平常的日子有所不同的。
除了他和小姜,其他的人应该都是情侣吧?可是谁又知道他和她不是情侣?他和她看起来难道不也是很像一对情侣么?
在别人眼里,太有可能就是把他和她看做是情侣了的。要说他和她不是情侣,只怕还没有几个人会相信呢。
刚才,从家里出来,从巷子里出来,在来米粉店这段并没有多远的路上,他和她走在一起,他心里就这样担心过,别人会把他和她怎么看,会不会指指点点,这个姓于的小子又谈恋爱了,而且这回是老牛吃嫩草,拐上了个不足二十岁的小丫头片子。
这是他很不希望的。
一路走过去,他觉得仿佛有无数双眼睛从他们身后的各个角落里在盯着他们,并且紧紧的尾随不放,背脊骨上便仿佛有成队的蚁虫在自下而上的爬。
所以,他有意拉开了两个人走路的距离,尽量不让人家产生误会。
不过,这会儿在米粉店里,两个人这么近的相对而坐,他反倒放开一点了,反倒比在路上要从容和坦然得多了,竟也不那么怕别人误会了。
误会就误会。人活在世界上,哪里有不被别人误会过的?只要心是明镜台,惹些尘埃又何妨?
他交叉着双手撑在桌子上,微微眯着眼睛,细细的瞄着她。
他看到她的脸上仍然似有一丝残存的倦色。他想着是自己害得她一夜睡不好觉,心里又是愧疚又是爱怜。
这一丝倦色,虽然让她略微的显得不是那么的精神抖擞,但她并不白皙的皮肤,却依然还是那样的细腻而有珠子般光泽,依然还是那样的别有味道。
原来,他还觉得她好像是算不得十分漂亮的,这会儿却觉得,其实,除了端庄,她至少应该算得上也是有点漂亮的了。而且,她是比较耐看的,又比较有特色,很容易就能让人记得住的那种。
与她在一起,大约也不至于太过辱没了他吧?或许,偶尔也会有不明内里的人投来艳羡的目光呢。
但他却还是原来的他自己,依然只是想认了她做妹妹,而且,经过一夜的折腾,他是越发的想认得厉害了。除此,别的什么杂念,心里头依然是连个意都没有起过。
只是,那枝稀里糊涂的红玫瑰让他颇觉脑壳疼。他无法确认她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但他知道,这事儿想着想着,很容易就会想到他不希望的那上面去。
他想来想去,觉得是得跟她好好的解释解释一下了,却不又知道如何开口,才知道这事儿,真要给出个好好解释来,它是有多么的不容易。
尤其怕,解释得不好,越解释,反而会越来越不好解释了。
恐怕,只有等往后一些再说了。
不禁苦笑了一下。
小姜的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说,你干嘛呢,这样子的盯着人家发呆?
他才倏的回过神来,说,我有吗?
她好比是已经看穿了他一样的笑道,你肯定是在想些什么了,想得眼睛都不转了,该不会是打的什么歪主意吧?
话刚出口,她突然的发现自己好像是有点口无遮拦了,脸上闪过些许的羞涩,偏向一边,不敢正面对他。
幸好这时候,服务员恰巧将米粉及时的端了上来,就什么也不说了,开吃。
后来,隔三差五的,他带她又来吃过好几次米粉。
两个人每次坐的,都是与这次相同的座位。就算是被别人占了先,也要等那先坐的人走后,他们才落座。
两个人对他们最初坐过的位置,似乎都有那么一点情有独钟。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