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秋的那个周末

作者申明:这篇小说后半部有(经少量删节后还是)露骨、严肃、不俗,以女性角度描写的性爱情节。对误入歧途者,概不负责。请好自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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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约

周六立秋,说好了台风要来上海。清晨的风吹在脸上有点凉凉的孤单,唤醒她心底一丝沉睡已久的柔情。隐约想起那天微信里飘过来的那个陌生人,他的头像只是纽约街头的几片树叶。突然有种欲望,她想随着黄叶起舞,在台风到来之前随一个陌生人远去。

约了,是繁华的夜灯里一个安静的角落。她进去时整个酒吧只有两个人,一个大腹便便地喝着啤酒,一个清瘦的高个子端着一杯红酒,低头抽着烟。不喜欢胖男人,不喜欢抽烟的男人。

在服务员过来领位之前,她坚定地作出决定走向了那个抽烟的男人。他抬起头时,她第一眼看到的是他眼镜后面蓝灰的眼睛,眼神里流荡着秋天的影子,繁华后的空灵。

他微笑,站起来,一边拉身边的椅子让她坐下,一边很武断地说,“服务员,给她一杯同样的红酒。” 服务员三个字发音非常标准。

他们举杯对视,喝酒,谁也不说话,沉默中相互打量着把彼此看了个透。他的酒杯很快空了,他吸进一口烟,终于说话,“你问吧。” 英文是纯正的伦敦口音。

她不知道问什么。想知道他的全名,做什么的,从哪里来,为什么在上海,喜欢什么。可是知道了又怎样?不如就让此刻活在虚无里。于是什么也不问了,下决心做一回心中那个感性的女人。用手轻轻拨去空气里的浮烟,她盯着他,说,抽烟不好。

他更是云雾了一口,用蓝眼睛深深地咬住她的黑眼睛,说,“是不是一个先决条件?”

她避开他的目光,继续沉默,因为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管他抽不抽烟。

是啊,什么的先决条件啊?聊天吗,交友吗, 还是......做爱?

她挪了挪身体,拉拉自己的短裙,马上意识到这样也把他那刚漂浮着的目光拉到了她的大腿之间。她赶紧把身后那个红色靠垫放在腿上。他把烟放下,一只精瘦的手伸过来,长长的手指把靠垫轻轻地拿开,往她身后放时,她很配合地挪动了身体。

他把手慢慢地收回去,一点也没有碰到她的肌肤,只是说,“我不想让眼前的美景有一丝干扰。”

两个人静静地坐着,中间飘荡着烟雾,烟雾里缠绕着淡淡的欲望。她起身上洗手间时,能感觉他的目光盯着她的背影。她回来时,他的目光,仍然凝固在那里和她相迎。走向他时,他又站起来,白色的布衣,蓝色牛仔裤,棕色的牛仔皮靴,瘦瘦的脖子上挂着一个独特的带有非洲头像的挂件。他低头给她拉椅子时,忽然幻觉他的脸上轮廓好像《廊桥遗梦》里的金凯。

她正沉浸在自己对金凯的幻觉里微笑,听到身后说,“你挑剔我抽烟,我还嫌弃你个子矮呢。尽管你的腿很美。”

世界上有这种臭男人,夸你时还骂你一句。她只好说,“你好缺德啊。好在我现在的自信已经不会被你这样的恶人摧毁了。知不知道抽烟是你的选择,身高不是我的选择。”

她讨厌抽烟的男人,讨厌自以为是,自以为清高,自以为不入流就是高大上的男人。虽然他笑起来有些迷人,但那也无法解释她为什么还没有找个借口开溜。

也许只是怕台风袭来时一个人的孤独。

他好像知道她的心思,“我好喜欢风雨来袭之前的水边,我们明天去看海吧。”

她嘴角撇了一下,心想,这个人神经又无聊,谁会在台风来临时去看海,谁又跟他说明天啊?

他见她不吭声,又要了一杯酒,说,“你为什么要约我,想要干什么?”

她不知道。真的。她平日都很忙。身边有一大堆成功男士,全是生意场上的。虽然跟老公分居,为了孩子,他们似乎也藕断丝连地交往着。也许就是一时冲动的一个举动,说到底自己就是一个女人,一个有血有肉、秋风秋雨里害怕孤独的女人。

被逼的没话可说了,只好对他承认,平日里做着强女人,与陌生人约会就像是一次化妆舞会,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人。

他笑起来好温柔,甚至还有点害羞。“那你今天想做什么人呢?你经常这样约人吗?”

“没有!已经一年没约过了。你呢?” 她故意只回答他后面的问题。

“我才来上海不久,我不喜欢和人交往,尤其是笨女人。”他一边起身,一边又说,“我走开一下,你想想我和你说的话,任何一种能持久的男女关系都要有三个基础,缺一不可:才智,兴趣,性。你在寻找什么?”

他去洗手间时,她的眼睛追随着他的背影,心里一边想着这三元素理论一边把自己结婚前交往过的几个男人过了一遍。好像有点道理。不过,关于他的第二个问题“自己在寻找什么”,她却真地难以回答。她这样冒失地约他,是因为怜惜这绽放的肉体吗?还是为了追寻这骚动的灵魂?

他回来时目光盯着她,好像要抠出她内心的答案。“你的伴侣,哪怕是一天,都应该能和你产生美好的交流,能和你愉悦的相处,还能和你兴致勃勃地上床。如果有一个人能让你的大脑,性器和其它身体零件都不感到失落,他就是能给你幸福的人。”

“你找到过吗?”

“没有。最好也不过是三缺一。”他坦然地回答,依然不饶地盯着她问为什么要约他。她轻轻甩了甩头发,反问他,“你为什么出来见我?你又在寻找什么?”

他却诡笑了一下,“你离婚了吗?”

天,他怎么知道自己结过婚!

“嗯,看来没离。那你有孩子吗?”

她能感到自己的脸红,毕竟有点做贼心虚。“他跟着他奶奶。”

她低着头时,他起身去结帐。

随后她很快就感到身边多了一只手,“我们走吧。”

她显得疑惑地看着他,有点失落,感觉似乎正听着一支带着神秘的乐曲,才刚入味儿,却又要结束了。

“去我办公室。你不是想知道我干什么的吗?” 他向她眨了一下眼。

她心里不禁暗喜,没有因为自己有孩子、还没离婚而被赶走。她虽然对他一无所知,接过他的手站起来时却感觉他们已经相识了半辈子。


2. 相悦

他牵着她的手过马路时,她有种想要哭的感觉。就是这样一个陌生人,拉着她默默穿过下过雨的淮海路。他在一辆白色电瓶车前面停下,抬起一只长腿跨过坐垫,屁股和长长的衬衣从后往前把上面的雨水擦干,然后又很自然地站回原处,示意她先坐下。

她穿的是让她身材毕露的暗花露背连衣短裙。分腿而坐是不可能的。犹豫之间,他把她从侧面抱上坐位,把她的双脚放到左边的踏板上。他自己在她前面坐下,右手启动车子,扶住方向,左手反过来寻她的右手。她挨他的身体紧紧的,好像很怕被甩出去。

电瓶车在车流和霓虹中快速地穿梭,她的头发随风飘着打着自己的脸颊,空气中渐渐弥漫着他身上清新的体香。她好希望这路一直可以通到遥远不可知的地方,他们就这样一起消失。

他却在一个商业大楼前停下。她跟着他进了大楼,进了他位于三楼的办公室。

办公室不大。他先进去,不开灯,却直接走到窗前开了一扇窗。她还站在门边,屋里已经响起了吉普赛人的音乐,他吐出来的第一口烟正好随着音乐的节拍起舞。窗外的树叶使劲地厮打着街灯投下的光影,外面璀璨的闹市也随之闪烁不定。

顿时感到屋里充满了台风前夕的鬼魅,空气带着湿气清新,又带着闷热浓重。里面暗暗的幽光,反衬着窗边他清瘦的白色身形,一头浓密棕发仿佛在吉它声中颤抖。

“你怕进来吗?”

她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也许是出于自我保护意识,不是怕他,其实是怕自己会有太多冲动,她随手就开了门边的灯。正随意环顾时,他很快过来关了她身后的门,把大灯关了,又开了一盏柔和的壁灯。

办公室里四个大桌子上摆满了文件夹,三面墙上挂满了摄影作品,从近距离拍摄的克鲁格公园的雄狮,苏丹的饥民,印度的寺庙,泸沽湖畔的摩梭人,每一幅摄影似乎都透着理性和浪漫的灵魂。“是的,我上辈子是《国家地理》和《纽约时报》记者。” 言语间充满了自傲不羁。

这时她觉得自己像个小学生。说话会显得浅薄,沉默会显得无趣。好吧,既然比不上他的才学见识,那就乖一点吧。她拉了最近的椅子坐下,把高跟鞋也蹬了,又很随意地拉了边上的椅子过来把脚搁上。他很解人意。一杯红酒马上就到了她的手上。

她意识到两人只有一个杯子,更觉得亲密惬意。

“是的,平时这里没人来陪我喝酒的。你是我在上海工作以外约的第一个女人。” 他对着窗吐了一口烟。

“错了。你没约我,是我约你的。” 她边说边把双脚往前够了一下。

“是的。不过我没拒绝你,是你的福气。” 他顺便把酒杯递过来。

“哦?你为什么肯青睐小女子,是荷尔蒙分泌失调吗?” 她抿一口,对着窗边的人笑了一下。

他吐着烟,盯她一眼,“是因为你说想找人陪你听台风咆哮、或者坐火车去看叶落秋黄。还有,你说,何必又白白虚度一个秋天。”

她知道自己脸红了,也许是酒,也许是心中的欲望,秋情胜似春啊。

他把烟头掐了,过来拿酒,顺势走到她的身边,捧着她的头,亲了亲她的头发。她平时讨厌烟味儿,但没讨厌他对着她呼吸时送过来的气息。岂止是没有讨厌,她闭上眼睛,感到自己在期待中的心跳加速且身体轻微的痉挛。

他仿佛毫不在意她的感受,端着酒杯走到她的前面,他的蓝眼睛发着亮光,说,“你既然有勇气约见一个陌生人,为什么没有勇气彻底离开你的丈夫?”

她又被问住了。自从老公提出离婚、且和他的新爱明目张胆地出入成双,自己一直以孩子为由不肯离婚,所有家人朋友都在谴责他,而自己的牺牲似乎有目共睹。她也俨然站在道德的高地在两人的角斗中保存着自己仅存的心理优势。

此刻她的脸红不知是因为刚才的兴奋还是暗暗的内疚,或者是红酒的缘故。不管怎样,看着他蓝色的眼睛,即使借着隐隐约约的酒力,敢于承认吗?不肯离婚其实只是因为自己不肯服输。自己从小到大被宠被爱,不管学业或是工作都只有成功没有失败。这样的被弃自己哪里有过思想准备?她即使内心无爱看不到快乐,却更不想成全丈夫从此快乐地跟着另一个女人啊。

“不肯服输?可是,我赢了吗?消耗的青春拿什么来还?”一丝悲哀突然侵袭了她的胸怀。

她用沉默保护着自己的自尊。从他手中接过酒杯时,无意看到他左手中指和食指上戴的一对钻戒。她一大口酒下去,又盯了一眼那对设计独特的钻戒,各自镶嵌着红、蓝宝石加细钻的黄金白金如龙凤般盘旋着扣着他又硬又长的手指,两个戒指一个相对厚重,另一个纤细,在一起紧凑又独立,华而不张,仿佛相依着在诉说一场绵绵情话。

她怕他注意到自己的目光以及内心的波澜,便以攻为守地反问他,“你结过婚吗?”

他稍显不太耐烦或不屑,说,“我是一个古典的男人。”

她有点纳闷这句话的含义。古典的男人专一,一辈子爱一个,结一次婚,或是他有别的意思?

“记得我前面说的三要素吗?” 他看出她的疑惑,眼睛盯着她,同时用一个手抓住她放在椅子上的双脚,自己坐到椅子上后又把她的脚放在他的腿上。他一边有意无意地捏着她的脚,一边继续说着:“古典的男人是忠于自己的狩猎者。我们喜欢带点挑战刺激的猎物。我们也忠于自己的感受。我不相信自己能跟一个女人相守一辈子,除非这是一个特别的女人。她的心保持独立,形和你若即若离,让你永远着迷。她永远不会属于你。在她面前,你可以是个永远的狩猎者,她会让你穷一生所有来追求她,想象她能不断满足你的大脑,身体和心情的各种欲望。”

她听他讲话时,心想,天,这怎么听着像是老公追小三的风情。而且自己多年来对老公有求必应,难怪一败涂地呢。她眼睛继续盯着他,脑子有点走神时,听着他的声音仿佛有点遥远,“好在这样的女人从来没有出现过。我也知道自己不是结婚的材料。没有给出过承诺,就不用违背自己的承诺。”

这时他已经又点上一支烟,喝了一口酒,吐了一口烟,说,“其实每个人都是一个矛盾体。虽然我的本性是一个狩猎者,我的成长背景让我把婚姻看得很神圣。我无法想象自己做个离婚者,也无法想象自己和另一个也应该是矛盾体的女人相守一生。所以我选择忠于自己的感受和需要。你要知道忠于自己不同于欺骗女人,其实这是很多女人经常混淆的概念。”

她听着心里发毛,他的话信息量非常大。她选择性地想着,他忠于他自己的感受,那至少表明他现在没有在应付她吧?但他想要从这场相遇得到什么?

似乎她的大脑已经渐渐被酒精麻醉。没有大脑把关,那颗不设防的心已经飘飘然地对这个男人有了种莫名的爱慕。

虽然他没有继续逼问她的内心,但她知道他懂得。两个完全陌生的人跨过多少经度纬度、时空变幻,相逢在静安区这样一个静谧的夜晚,诉说着仿佛是前世今生的修行。就如一场秋梦。

而她本来想问的关于戒指的事情,顿显无比的庸俗。她用手拨开烟雾,从他手中接过酒杯,只是淡淡地问他是否也有孤单的时候。

“孤单的感觉是年轻人的奢侈。我喜欢一个人过,单而不孤。而且寻觅的过程让我感到血脉的张力。”

他说话时,蓝色的眼睛带了点血丝,不知道是因为酒精,还是男性发情时的欲望。他的样子深邃、似暴风雨前的平静,又有点像他身后墙上那个狮王在搏斗前暗藏的兴奋。

外面的风速加快了步伐,树叶混着风声,感觉像是咆哮。她听得有点醉了。很想趁着醉意靠拢他抱住他的头,或者从他身后用手指穿过他茂密的头发。很想。

她电话声响的时候,他们对视了一眼。她把脚从他身上收回,从包里掏出手机,看一眼,是婆婆打来的电话。心里犹豫着要不要接,看看时间,十点二十八分。儿子应该已经睡了。她想,如果有急事,电话一定会接着再响一次。

他站起来,把酒瓶里剩下的酒全部倒在杯里,喝了一大口,给她递去。她抿了一口,看着他。他显得好高大,她坐着的身体越发显得娇小。

他嘴唇压下来的瞬间,她听到了吉他的颤音,听到外面又一阵风声。她用舌头迎接了他的,缠绵着一如树叶迎接着风暴。室内室外一切都在抖颤。

她好喜欢他那股味道,他的火辣。她听见自己疯狂的心跳。

也听见了自己理性的声音。轻细、清晰。

“我该回去了。”

她闭着眼,在他的亲吻中,他的臂弯里,站起来。穿上鞋子,她弱弱地说,“我们走吧。”

他马上知道,他们只是各自回家而已。“明天我们去看海,好吗?”

她没有说话。只是示意让他把酒喝完。他一饮而尽。走到窗边把窗关了,关掉音乐,又关了灯。外面的街灯已经很暗淡。他过来拉她的手,牵着她走到门边,又把她掰过来对着他,双手捧着她的耳边,亲亲她的额头。默默地开门。关门。牵着她的手。坐电梯。下楼。

她叫的车在门口等着。她上车时,他跟着过来,蓝眼睛里诉说着没有说完的话,没有做完的事情。

车门徐徐关上,她没有和他吻别。他的脸贴着窗户时,眼睛里的光好悠远。

车子开在夜色中,外面呼呼的风声,她有很多思考要做。

突然想起要给婆婆回电话。公公婆婆一直像父母一样待她。他们也许比她更痛苦,为他们儿子的背叛内疚,也为他们唯一的孙子担忧。

电话只响了一声,对方就接了。是八岁的儿子。“妈妈,妈妈,你今天没和我道晚安哟。外面风好大,你在哪里呢?”

现实就是这么甜蜜和无情。她想哭。想回去抱抱儿子。却本能地撒了一个谎,“宝贝,妈妈在外面出差,这里没有台风,但是回上海的航班取消了。宝宝去找奶奶睡觉吧。下周妈妈回来后一定多陪你玩儿!”

电话挂了。心思没挂。她为自己的自私感到一丝羞愧。撒谎显然是不想在这个周末回公婆家看孩子。这样撒谎是善意的谎言吗?还是在欺骗儿子?倘若继续假装幸福只是在欺骗自己吗?还是会造成对儿子更深的欺骗?

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错了,或者将要犯错。这些年她一直是女儿、妻子、妈妈、老板,好像已经忘了做女人是怎么回事儿,甚至忘了做自己是怎么回事儿。人生里物质的东西都有时,做女人还重要吗?做女人是为了更好地做自己还是为了大千世界里的某个男人?没有男人的女人还是女人吗?不做女人能做好自己吗?不做好自己能做好妈妈吗?儿子的成长需要父亲吗?即使自己有勇气离婚,如果真离了,老公再结婚生子,自己的孩子会更加孤单吗?

她的大脑不停地像转盘一样飞速旋转,终于转速减缓时,陡然一愣,发现思维停在一个念头:倘若自己敢于面对和接受失败-婚姻的失败,敢于重新寻找快乐,也许她会让儿子更加快乐?

这个最后的念头把她的酒性完全冲走。外面是深深的夜色,车子已经过了南浦大桥,马上就要到家了。家,却只是自己一个人的。她感到唇干舌燥,便下意识地抿了抿嘴,一下子又尝到他的味道。突然想起还是不知道他的姓名,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干什么的。有点揪心的疼痛。风呼呼地拍打着车窗和自己空空的大脑,而心里能感觉到的也只是唇边和一个陌生人亲吻过的痕迹。除了他瘦高的个子,蓝灰的眼睛,他的面容都已在这夜色里风声中逐渐模糊。在极度的疲倦中,这样一点点温暖竟也让她心中升起一丝弱弱的希望,久违的,快乐的希望。

到家了,她一头倒下,迷迷糊糊听到电话铃响时,已经是周日的清晨。她还以为是在梦中。居然是他的声音。她纳闷他怎么知道她的电话号码。


3. 恋欲

“早啊,甜心。台风终究也没来。你想我了吗?”

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调皮,她都可以想象他一手拿着烟,一首拿着手机,也许正对着窗口和她说话呢。她想起来自己的微信里有电话号码,心里多少有点高兴他在想着她。她一边随意地伸了一个懒腰,一边低低地回了一声早,故意没回答他的问题。她就想接着听到他的声音。

“外面下雨了。下雨的日子总让我想家。你想过来陪我吗?”

他是指想念英格兰吧,她心想。

她很想去见他。她很难抑制自己对他的好奇心,对他的经历、他的灵魂、他的身体的好奇心,还有自己年轻的身体本身对性的纯粹的饥饿。心底更深处,也许她早就渴望彻底撕毁自己的婚姻,彻底自由,却苦于真的没有勇气。这样约见陌生人,也许就是为了逼自己最后犯一个无法逆转的大错,或许会产生新的寄托,哪怕不过是幻觉,也会给她理由不再在无爱的婚姻里继续消耗自己残余的青春。也许她想通过背叛丈夫而达到内心的平衡?或许,一旦她真的背叛了丈夫,是否也会让丈夫突然产生失败感,产生失去她的恐慌而回心转意。这可能吗?她愿意这样的结局吗?

她下意识地摇了摇头,记起昨晚心中埋下的那丝希望的种子,虽然快乐依然渺茫,晨光照射的大脑只想带着她的身躯往前走。因为女人一旦对男人产生了爱慕,离献身也不太遥远了吧。她知道这不可思议,自己有点迷上了这个不知名姓的金凯,虽然他说他不过是个忠于自己的狩猎者而已。这种感觉让她热血沸腾。

对他而言,她猜测,也许很简单,可能他在雨天有点寂寞,或者就是一个狩猎者的本性,还没有追到的女人总要到手后才放弃吧。

什么是追到手,就是睡过了吗?

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心里暗暗期待想和他发生一点什么,可一想到男人对自己的兴趣也许只止于性,又不由得感觉有点冷。也许自己还是不够洒脱吧。

对方在电话里说,“哎,你又睡着了吗?还在吗?”

她心里本想矜持一点,却听见自己说,“我饿了。你可以陪我吃早饭吗?”

“你到我家来,我给你做。”

她不吭声。他接着说,“我把地址发给你。一个半小时后见。好吗?”

“嗯。” 她很没用的就答应了。

看看手机,已经快九点半了。他的短信刚好跳出来,是陕西南路复兴中路路口和一个笑脸。他算得真好。她赶紧起来梳洗打扮,从这儿过去,少说也得四十五分钟呢。她一边煮咖啡,一边先喝了一大杯水。浓浓的咖啡香很快就弥漫厨房。

不知道为什么,她一闻到咖啡的香味,就会想起自己那个早已搬走的老公。此刻他正在给另一个女人煮咖啡吧。而且可以肯定他会把咖啡端到她的床边,再顺顺她的头发,轻轻地叫醒她。她肯定早就醒了却继续装睡发嗲。因为咖啡的浓香也总是会把自己给弄醒的。多年以前,他早上总会兴致盎然地端着咖啡来到自己的床边,她静静地呼吸着咖啡的香、爱的蜜,等着他趴过来和她继续前一晚的亲热。

想着这些,眼睛有点潮湿模糊了。日子继续着,爱情去无痕。她抑制住自己的思绪,安慰自己该来的已经来了,多少撕心裂肺的痛苦感受也已经不再。也许金凯是对的,两个多变的男女,又如何可能不变地相守到老呢。

她端着咖啡走到阳台,喝一口老苦的咖啡,感受着又一个夏末秋初多情的风雨。雨很细地飘着,一阵阵的风,风中的树叶晶莹剔透、坚挺地贴着树枝跳着媚舞。头发被风吹到自己唇边时,她把思路又拉回现实,回到这个周日的清晨,咖啡的苦香,初秋的风雨,她还安好,将要第二次约见同一个陌生人。

自从大学刚毕业和老公开始拍拖,两人结婚后一起出国又一起回国,自己已经十多年没有和另外一个男人亲近过。去年刚发现老公外遇时,虽然一气之下约见过两个陌生男人喝咖啡,但都没有肌肤之亲,也没有第二次见面。从这个角度说,自己将要走出的可是重要一步啊。

想到这里,想到今天也许会发生的事情,她感觉脸都红了,赶紧去浴室洗澡换衣服。洗完澡,她照着镜子仔细地给自己全身涂着润肤霜,边涂边用双手交叉摸摸自己的裸肩,并顺着身体缓慢地往下一寸一寸感受着肌肤的光滑细腻,感受着身体的线条在晨光里柔和的延伸。

已经好久没有心情这样抚摸自己的肌肤了。曾经好长一段时间,每次洗完澡,老公都会很细腻地一遍一遍地抚摸着爱她。是因为自己做了妈妈加上生意上的成功才逐渐丢掉这份感觉吗?她知道生完孩子后,一方面因为生理上的变化,一度对自己的身体缺乏自信而不主动找老公亲近;一方面也怕业绩受到影响,经常加班,还要应付客户,回家后累得只想睡觉。接下来的几年自己连续升职,她渐渐恢复自信,虽然后来又开始感受到身体的需求,而老公回家却越来越晚了,加上周末要围着孩子转,他们之间的亲密越来越少,而自己却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其它变化。

她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思路总是会跑到老公那儿。也许是金凯终于给了她审视内心的勇气,唤醒了自己内心深处对爱情的思念、对情感的需求,也许是用这种方式在潜意识地向老公告别。因为据说男人的心会跟着身体,而女人的身体,最终都会跟着自己的心走吧。

这样想着,她突然意识到,她的心,也许终于将要走出婚姻的大门。所有不舍的、所有留恋的,终将成为过去。若干年后她一定会记得这个初秋的早上,记得这一时刻的自己向过往频频回首,没有怨恨,没有痛苦,却带着温馨,带着期待。

她的心中,终又点燃了做女人的欲望。

她穿上一条蓝底百花宽吊带的低胸连衣裙,没穿胸罩的胸依然坚挺。穿上高跟鞋,再摸摸自己的腰和臀,看着自己在镜子面前转了两圈,她满意地出门了。


4. "为秋天"

出租车刚过南浦大桥,手机响了。是他。他只是问她是否快到了。她告诉他还有十分钟左右。

她吩咐司机把车子停在指定的路口,一边付钱,一边往外看。一走出车门,她感到由衷的惬意。雨已停,天被洗得清新,风撩动她的头发,还有那颗忐忑的心。她四处望望,看到高高瘦瘦带着墨镜的他从陕西南路上不紧不慢地向自己走来,仿佛一步一步从屏幕跨到现实里。他穿着一件宽松的牛仔布衬衣,袖子稍稍卷起,露出手臂上棕色的皮肤,白色的休闲长裤,蓝灰色的布鞋。她的目光紧盯着他棕色齐耳的头发在风中一路摇晃,好像生怕他又变回屏幕里去。他慢悠悠地微笑着把身体移到了她的面前,头低下来吻一下她的额头,蓝眼睛看着她,说,“你很高兴见到我,对吧?”

也许这就是有自信和没自信的区别吧。他不说他很高兴见到她,只认证是她很高兴见到他。

“走,我们去买吃的,先伺候你的肚子。” 一边说话,一边拉起她的手。没走几步,他低下头说,“你用手搂着我的腰,这样我们靠得近,给这拥挤的人行道省点儿空间。” 她听话地试了一下,把自己的手伸过去,他用右手搂着她的右臂,她的头正好靠到他的肩。他们默默地走着,她可以闻到他的体香,内心错综复杂。

首先是强烈的不真实感,不敢相信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镜头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一个有夫之妇,和一个来历不明的欧洲人相拥并行在这熙熙攘攘的大白天,大马路,大上海... ... 。

混杂着梦幻般的柔情,向往,感动,没有理由的无比的信任。她就想这样走下去,但愿长梦不复醒,续一世情缘。

混杂着自责、内疚、害怕。因为不是梦。她仿佛看到四周无数双眼睛,瞪着自己,张大的嘴巴向她发出潮水般的声音,“你疯了!”

她正想渐渐抽回自己的手时,他停在了一个集市,看着她,她的高跟鞋,说,“里面有点脏。你在这儿等等我。” 她犹豫了几秒钟,拉起他的手往里走。

他像一个老上海熟练地在各个海鲜和蔬菜摊位间穿梭,她像一个外国人在后面跟着。是啊,平时家里有阿姨烧菜,或者去外面吃,要不去公婆家,她已经很多年没进过菜场了。她知道,他在看菜,而市场里的人都在盯着他们。一圈转下来,他买了八个大明虾,十几个金灯果,一把芦笋,一小把韭菜,一罐新鲜的夸克酸奶。他一手拎着这些袋子,一手牵着她,满意地说,“可以了,你肯定会喜欢的。”

往回走时,他们经过一排花店,他进了一家,里面的老板明显是认识的,熟悉地打了招呼,给他看当天的百合。他挑了最大的五根粉紫色百合,老板熟练地把每根都剪了一节,包起来,然后看她一眼,随手交给她。他付了一百块,跟老板说了再见,不忘牵她的手,回到街上。

她不由得心想,原来他常带女人来这儿买花呀。想着就把自己的手拉回来。他好像知道她的心思,说,“我住的老房子有点暗,我常年四季都买花。书和花,是我最喜欢的事物,有了这两样东西,四壁生辉。”她的嘴角不留意地笑了。

他们这样走着,他拎着菜,她捧着花,迎着初秋的风,踩着朦胧的节奏,就像一对正享受着爱情的男女。

进了一个弄堂,又在里面拐了两个弯,他停在一个门牌号前,边掏钥匙,边对她说,“里面很简单,不过简单也是我的家。”

她感觉他的声音里似乎也有点紧张。门开了,有点暗,他们爬着窄窄的楼梯。他高高的个子在上面,她小小的在下面。他们听得见彼此的呼吸和心跳。二楼到三楼的楼梯口有一道门,他扶着门等着她,说,“你知道吗?这是我的天地,从来没有任何女人来过。”

她心里琢磨着这句话的份量。他明显知道自己是没离婚的,她进他的家,走的是重要的一步。他期待什么呢?他这样的男人不是不愿意有任何承诺的吗?他凭什么相信自己?他明明喜欢自己,可是为什么呢?莫非他就是可以拿得起放得下的情场高手?也许他已经想好了所有可能性而仍然无所谓?

再往上走几级楼梯,到了。右边的门半开着,是卫生间,窗明几净。他站在左边的木门前,人和门差不多高。他脚蹭脚先把鞋子踢了,回头看着她。她站到他身边,仍然穿着高跟鞋的身体本能地挺直了一下。吱呀一声,门开了。他拉着门把,让她进去。

他随手把门关上,迅速把自己手里的东西全部放在进门左边靠窗的水池, 又接过她手中的花,也放到水池边。她正想环顾四周,他已经把她拉到自己身体前,他的眼睛看着她的,左手搂着她的腰,右手在她背后上下抚摸着,他让唇贴着她的头发,又捧起她的头...... 蓝眼睛凝视着她不知几秒,他的亲吻先是铺天盖地,再用他暖暖的舌头紧紧缠住她的,直到他们四唇紧扣,双舌相扭,各自无法呼吸。

她感到自己的心也在一瞬间跳到了舌尖,最喜欢最喜欢,是他贪婪的呼吸中那股温暖野性的味道。她不想这么快就迷失,于是用本来抓着他肩膀的右手抓住他后脑的头发往后拉,拉出一点空气,两人同时一口深呼吸,相对着笑了。

他把她轻轻放开,从口袋里掏出烟来,点上,满意地猛吸一口,对着窗吐着烟,半眯着眼睛,说,“有的笨女人居然没有注意到我一个多小时没抽烟。”她回他,“有的蠢男人真是不领情,我要是说了,不反倒让你更难受吗?”其实她确实注意到他一直没抽烟,怕说出来等于是提醒他。不过心里暗喜他居然会想着戒烟这事儿。

趁他抽烟的功夫,她开始走动,并用双眼扫视他的家。不算小。雅致温馨。累计了不少生活、不少情趣。厨房和客厅是敞开式的,中间一个很大的多功能实木台子,吃饭,喝酒,聊天,都很方便。从客厅右侧上楼,有一个小吊楼似的卧室兼书房。厨房和客厅的左边一整排窗,窗台上依次种满了各类香料植物和花草。窗开着,外面院子里的繁枝茂叶,流动的是上海弄堂里最让人向往的小布尔乔亚的气息。室内空气里混杂着雨后泥土的芳香和老原木地板的味道,她还来不及看家里的其它装饰,一切已经让她感到轻松,甚至感动。

进门的右边有一个很大的落地镜。单身男人家里有落地镜的好像不多吧,她心想。她悄悄往镜子前一站,才发现口红已经被他“吃”了一半,而且下巴上和嘴角上都有。他从后面过来,拉起自己的衣角就给她轻轻擦。顺便还拍了一下她的臀部,把她往自己身边拉过来,又放回原地。然后说,“你把口红再补上,好吗?”

她给自己搽口红时,他开始利索地进行一系列的动作。先是拿出一个大花瓶,剪花、插花,那高高的百合挺拔又随意地立在花瓶里,花瓶往桌上一放,果然四壁生辉。然后他拿出两个酒杯,开了一瓶红酒,先递一杯给她,再给自己倒上一杯。他说,“为秋天”。

“为秋天。”

一边捧杯一边对视。她想,他真聪明,“为我们”显虚,“为现在”太实,为什么都不如为秋天。秋天充满诗意,且今年的秋天伊始,人生的秋天将至。充满诱惑,充满欲望。

仿佛在梦幻中她听到了自己肚子的叫声,才想起自己今天还没吃过。终于明白为什么恋爱中的人会变瘦。转念又想,假如,假如有这样的假如,假如以后两人熟悉了,朦胧去掉,“返璞归真”,生活又变成“一粒饭黏子”和“一抹蚊子血”时,今天掉的斤两一定又会长回来吧。

而且,而且,如果转一圈的人生又转成那样,换一个主角到底值不值?

她又想起他说的三元素和狩猎者的概念,还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迷上她。也不知道这种着迷会持续多久,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地相信持久。她脸上露出一丝他察觉不出的苦笑。

他已经喝完了第一杯,过来亲一下她的头发,开始去弄菜。她跟过去,看他从柜子里拿出粗短的意式通心粉、又拿出一瓶用香草浸泡的橄榄油,他打开了给她闻一闻,她好喜欢。再看到窗台上他种的一盆盆罗勒叶,迷迭香,还有不知名的植物。她看着他熟练地洗菜,切菜,弄虾,心里越来越迷惑,这样一个精瘦不食烟火的人,怎么会过这样人间的生活呢?

他一边洗手擦手,一边看她一眼,说,“亲爱的,你搞得我忘了最重要的东西:音乐。音乐是生活的灵魂。”

巴赫的无伴奏大提琴声顿时填满了所有的空气。她看着窗外的树叶抖动,正好迎着提琴的颤音。再看一眼他深邃神秘的蓝眼睛,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彻底盘问他的来历。


5. 重生

他迎着她的目光,笑笑,摸了一下左边的口袋,像是想抽烟,不过还是忍住了,转身继续投入到厨房的工作。不一会儿她就闻到橄榄油热大蒜锅的香味。她拉个高凳子坐在大台子边上离他最近的地方,蹬掉鞋子,喝了一大口酒,对着他坚挺的背,说,“哎,金凯,昨天在酒吧里你让我问你问题,记得吗?” 他背对着她点点头,她听到一个个明虾下锅的哧哧声。“那我就问了,不许生气啊。”她一边说着,一边伸了伸腿,又用脚尖轻踢一下他的臀部。他一边抖动着锅子,一边扭头看了她一眼,好像没有反对的意思。

“你干什么的?为什么在上海?是不是想和我睡过就跑?”

她开门见山了地扔给他三个问题。他不理她。炉子烧得旺旺的,煮通心粉的锅子已经加过两次水了,感觉他的明虾芦笋也已经快好,金灯果和香料应该是最后放的吧。

屋子里弥漫着扑鼻的鲜香,洋溢着远古动人的弦乐,窗外撩人的秋风送来树叶沙沙。剩下只有沉默,还有她肚子叽咕的声音。她有点不知所措,甚至有点后悔自己的无趣。毕竟是自己先约他,而且又送上门来,怎么反到咄咄逼人问他是不是想睡过就跑呢?难不成自己一个已婚之人这么快又有了其它期待?

咔嚓,他关了火,控干通心粉的水,把粉和调料拌到一起,很熟练地装了两盘,又在两盘子上分别撒上干奶酪粉,黑椒粉和干罗勒叶。他把多的一盘端到她的面前,另外一盘放到她对面,给自己和她满上酒,拉了一个凳子坐到对面。他举起杯子,看着她,像大人看小孩,说,“你饿不饿?想说话,还是想吃?”

她很乖地就吃了第一口。再吃了第二口。很好吃。她一边叉起他已经剥好切段的明虾和芦笋,一边看着他,挺认真地说,“嗯,都好吃。味道浓郁,口感清新,很简单,却好吃。金灯果这么做我还从来没尝过呢。”

他听了这话又从自己盘子里挑了几个果子给她,说,“嗯,简单浓郁清新,很好的词汇。仿佛昨天我见到你的感觉 。” 她看着他,眼睛都不眨,生怕打断他的思路。

“昨天我让你问我问题,你没问,我心想,遇到了一个非常不一般的女人。”“一般的女人见面都会问一大堆,男人会讲一大堆假话达到目的。你什么也没问,还敢晚上跟着我去办公室,今天还来我家了。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道。”

“你什么都不问就跟着我走,说明你骨子里喜欢冒险,更说明你直觉中对我的信任。会信任陌生人的女人很少。这样的女人有可能是单纯的轻浮,也可能是有强大的内心和自信。显然你属于后面一种。”

他抓住她端着酒杯的手,直视她的双眼,说,“我喜欢你的聪明,直觉,自信。你的自信和感性让你非常性感,甚至超越你本有的漂亮。”

她喝了一口酒,自己都能感到脸红得发热。

“你可以对我的过去和现在盘根问底,也可以继续相信自己的直觉。你要知道,知道对方的过去就等于给自己背上包袱。如果我们有缘,我们会有很多机会笑谈过去;如果我们没缘,又何必现在自寻烦恼呢?”

他说了这么多,吃得很少,一杯酒倒是又很快喝完了。她有点不置可否。一方面觉得他非常有道理,一方面又觉得他倒是真的隐藏着什么。

他觉察到她的不快,又加了一句,这次声音变得有点低沉,“你不必知道我的过去,但是昨天见到你之后,我真地想着要戒烟了。”她感觉他这样的话说出来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不是一个需要稳定的关系、需要约束的人。

“昨晚回家后,我突然有点厌倦无牵无挂一个人的生活,而且还有点嫉妒那个离弃你的丈夫。”

她心里浮上来一股带着自怜的感动。她感动他想戒烟,感动他用了嫉妒这个词,又有点鄙夷自己的感动,也有点记恨自己的丈夫。

也许他只是想得到一个施予者的满足感;或许他只是因为狩猎者骨子里的占有欲,越是有竞争越会爆发。还有,她止不住想,万一他就是一个纯粹的骗子呢?

转念又想,这样的骗子骗什么?女人到了这个时候,是怕被骗掉贞操,青春,还是钱财?

她把酒杯里的酒一口喝完。他给她填上酒,又顺便站起来切换音乐。空气里瞬间流动着那首让人心碎的《秋天的树叶》,史翠珊迷人的嗓音伴着深红的液体一起温暖着她的血液,她好想闭着眼和他起舞,却只是看着他,随乐曲轻轻摇晃着肩膀以上的部位。她想摇走大脑里所有的疑惑。

他很自然地踱步过来给她额头一个温柔的亲吻,却不停留,又踱回窗口点上一根烟。她依然痴醉的目光随着他的步伐、随着乐曲、随着窗外飘打的树叶游离。他吹开吐出来的烟雾,看定她,说,“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从来没有跟三十岁以上的女人约会过。”

他等着她的反应。她不呼吸。

“昨天我知道你是已婚后,心里挣扎了一会儿。”

她一口深呼吸,不知道说什么是好。找回意识后,说,“那你今天还是约了我。而且,你既然都不让我问你的过去,我也更不会为我的过去道歉。我不但已婚,你知道我还生过孩子呢,而且我很爱我的孩子。”

她加了后面这句,有多重意思。生过孩子,就有孩子,还爱孩子,这是比较复杂、又考验男人心胸的大问题。况且,生过孩子,对很多男人来说,...... 这也许是一个不能无视的生理事实,一个心理上的考验。

可是既然是事实,她就不怕说出来,也不怕有什么后果。她瞪着他,等他回复。

“当然,我知道。所以这不是你的问题。而是我要说服自己的问题。”

他说这话时,左手插在裤袋里,右手夹着烟来回走着。乘着吐烟的机会,他又站到窗边,把目光投向了窗外。他虽然背对着她,她也可以看出他的纠结。她感觉他的心情不仅仅是要不要和一个生过孩子的女人睡不睡的问题。她解释不出。也许这和他的背景有关? 其实她心里仍然有好多疑惑,譬如说,他是英国人,为什么微信上放的是纽约的街景?他没结过婚,左手无名指和食指为什么戴着那对特别的戒指?这一定和他的家世有关吧?

也许是自己想得太多。她已经喝得有点头晕,目光和思路都有点不太集中。他的烟已经快吸到夹烟的手指时终于掐掉烟头,回头对着她说,“我需要离开上海几周。”

这时她才注意到大桌子靠窗的角落堆着文件,最上面是一张看似是打印了行程的纸以及上面的护照本。她注意到那是本美国护照。他看到了她更加疑惑的目光,一边过来拿自己的酒杯,一边尽量不经意地说,“我还会回来的。我母亲生病了,我需要回一趟纽约。”

她没理由不信,也没理由相信,于是淡淡地问他母亲的病要不要紧。他只是很轻描淡写地说是老毛病,不要紧。

初秋的风吹着,还是热的,但是夏天已经走了,不会再回头。她唯一的安慰是自己大概还没有爱上他,还什么也没失去,没有开始就不会有结束。

他静静地收拾着盘子。把桌子擦干净,只留下杯子和酒瓶。他把瓶里剩下的一点酒给平分了,举起杯子说,“要不我们过两周在纽约见面?”

她没和他碰杯就把自己酒杯里的酒干了。他知道她不会去的。她把头埋在桌上,想哭,哭不出来。又有新的乐曲响起,一阵风又刮过。他把双手从她后面伸过来,握住她发凉的手,他的下巴搁在她头顶上,嘴唇吻着她的头发,暖暖的呼吸。她犹豫着要不要让自己的脸紧贴他的手臂。她明明闻到他皮肤和袖子上温暖洁净的香,很想推开他却又想把脸埋在他的臂弯,哭会儿,流点泪。

也许他说的全是真的。她又这样善意地想着。

就算是撒谎,又怪谁呢?本来就不过是一场偶遇。本来就是不相干的陌生人。在这个浩大的城市里,谁又了解谁?自己的亲人只有儿子,那个完全信任自己的儿子。而眼前这个人是谁自己也不知道啊。

她又听到心底的声音,“我为什么在这儿沉迷?是应了这寂寞躯体的呐喊吗?”

他却完全没有理会她的苦痛。也许他因她的苦痛感到兴奋。她感受到的是他滚烫的呼吸,接下来他滚烫的唇贴着自己凉凉的额头,还有自己滚烫的血液似乎又在瞬间将要冲出胸腔。

他干脆把她的头捧起来,继续着爱抚着亲着她的额,脸颊,鼻子,她的唇。她很想把他的头拨开。肯定是酒精的缘故,她不能。她转过身来,用自己的双手吊着他的脖子,却用一脸柔情对着他深邃的眼睛。他的脸紧绷着发着铜色的光,她看他时,他露出得意的微笑,似乎猎物已经唾手可得,现在完全由他掌控,是狼吞虎咽地猛吃,还是一点一点将她撕碎折磨,享受自己胜者的欢快。

她不记得自己已经有多久没有这被追逐的感觉,也许是飞蛾扑火般不可理喻,她一边盯着他,一边又用自己的双腿和脚夹住他的腰部背部,轻轻地、死死地夹住。她闭着眼,世界和儿子不再存在。

房间里突然响起了歌剧,女高音在钢琴声中优雅回旋,他的十根手指轻抚着她的裸背慢慢地移动,他的唇吸着她的唇,舌头渐渐深入截住她的呼吸。她的喘息只是让他的手指更快更自由的探索着她的肌肤,从背部,到肩部,到胸前,再回到背部。窗口的风紧了,女高音从柔润回转渐渐变得清脆绕梁,他喃喃咬住她的耳垂,仿佛在说,“你为什么属于别人?”

她只是让夹住他身体的腿夹得更紧,手指掐着他的背部,头半埋在他的腋下,大口地呼吸。

他一个手搂着她的腰就势把她扶起,一个手把杯子和瓶子移到桌子边上靠窗的位置,再把她抱到桌子上。他用双手拨开她犹豫的双腿,让自己的身体站到她两腿之间。他的眼睛温柔地看着她,他们对视着,轻喘着气,一秒,二秒,十秒钟。他把她的吊带拉下肩膀,双手摸着她的裸肩往下托住她的双乳,凝视着。她想起来,这悠扬的音乐是很多年前看过的《歌剧魅影》的一系列插曲,男女正混唱着《想起我》“想起我,柔情地想起我”,他的右手抚摸着她的左乳,左手抓捏着右乳,慢慢地低下头来吮吸着她的肩,她的胸部。他的脸在两个乳房之间摩擦着游离不定,...... 。她的呻吟随着布莱曼的嗓音抑扬顿挫。

他用双唇咬住她乳头的一霎那,她一阵尖痛,那带着快感的叫声混杂着荡气回肠的天籁之音,又被外面的风声树叶声卷起,传到胡同里也许变成一曲爱的交响乐,也许只是让人脸红不齿的放荡,也许什么都不是已在瞬间的嘈杂声中消失。她对这一切都无所谓了。

他用右手托着她的背往后放,空气中歌声弥漫“醒着的时候想起我,安静的,顺从的......” 他撩起她的裙子,用手抚摸着她平平的腹部,她心底有几秒钟的意识,他一定看到了自己肚子上轻微的纹路,还有剖腹产留下的疤痕,她盯着他的眼神,想看到他心里去,看他是否有一丝退缩。

他没有。他用右手轻轻抚摸她淡淡的疤痕,左手依然不停地寻觅,...... 在她的呻吟和压抑的叫声中他又移开往下,慢慢地,往下,往左,往右,她的腹股沟,她的双腿,大腿之间......

他的手指还在捉弄着她贪婪的乳房,她终于感到了...... 感到他吞噬了自己的全身。他紧捏着她,咬住她,吸吮着她的汁液。在激情的歌声充斥着世界的刹那,她狂叫着让整个身体抖动,在黑洞里天旋地转。她全然没觉到自己的眼睛已经充满了泪水。

“你渴望让自己振作、自由。如果你能找到一瞬间,想起我。我们从没说过我们的爱会常青,或者会像大海一样永不改变。...... 想想我们一起分享、一起经历过的事,不要回想可能发生的。...... 想起那些日子,想起所有过去的时光,想想那些我们没来得及做的事情。......”

她不知道是为过去流泪,还是为这一刻流泪,还是为也许将来不再的爱情流泪。她的身体在颤栗,所有的血液狂奔,细胞在分裂。他的一只手轻抹着她的泪,另一只手摁住她的肩膀,她没有挣扎,只有满脸的深情。她朦胧地看着他进入自己的身体,自己的手指扣住他有力的手臂,身体完全让他掌控,星月缠绵,狂风作浪,排山倒海,一泻千里。就在那天旋地转,她的身体脱壳和他相融的瞬间,她看着他和自己叠加的身体,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一个大写的“人”字,恍然大悟自古以来人为何会被书写为一撇加一捺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

她震撼的肉体和灵魂似乎经历了一次一生难求的狂欢,也许一切都只因为自身的饥渴、对未来的无知无谓,放纵着这天地间肆无忌惮、单纯原始的欲望。狂欢的巅峰后,获取的,是自己原本快要麻木的身躯里“人”的重生。


6. 苏醒

不知不觉窗外又起风了,带着细雨。此时已逝,秋天将至。风吹在脸上她也不再觉得孤独,凉凉的,摇晃着心底那丝完全苏醒的柔情。

她摸着他轻放在自己腹部的头,闻着他们身体狂欢后的气味,听着他的轻喘,自己的心跳。他们之间隔着她的婚姻,他的旅程,隔着明天和各自不同的人生,可是她流泪的眼睛,却绽放出一丝笑容。


(完)


湘伟

初稿:2015年8月至9月,上海

复稿:2015年9月底,新泽西

三稿:2016年1月,上海

感谢很多朋友对初稿的审阅以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尤其感谢北美文学圈的朋友Jane Tang、一男、楚歌、凌岚以及其她才女朋友提出的诸多美好建议。

后记:

这篇小说是我的处女作,2015年在小范围的朋友圈里得到很多反馈和讨论。15年年底回美国时,有美国的华人朋友专门相约纽约来探讨婚姻、爱情。

很多人问,一夜情有没有情,什么是爱,什么是欲,什么是性。这都是千古的话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感受,我无法回答。我非常喜欢我的一个美国文友-子皮-写的这段精美文字:

人类自从从猿进化到人,男女相悦就不再是春天短暂的游戏。远古时花开一季的爱情,我们执意将它一延再延:走过夏天,走过秋冬,走过岁岁年年,走到地老天荒。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以让人泪下;世上也不乏一生一世的夫妻。然而长久了的爱情到底是什么样的爱情,不知有多少人能说得清,道得明。最美的童话,一旦王子和公主走到一起,也只能说一句“They live happily ever after (他们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然后逃也似地结束。
爱情也许只是一种欲望,一种追求。成真的梦想是否还是梦想?世上有些东西,还没有得到的时候才真正拥有;而一旦得到,就已经失去。
昆虫的生命,一般相对地短暂。所谓“蜉蝣朝生而暮死”。可我们今天还可以看到,一些完整的恐龙时代的昆虫: 那是百万年前的昆虫, 不幸地死在树胶上;其中一些,被永久地封存成了美丽的琥珀。
有些戏剧,有些诗,有些乐曲和画和摄影,可以是琥珀——封存着一些爱情,在它们死去时的﹑美丽的﹑一瞬间。”

这篇小说所表达的欲望和我2016年创作的充满理性的《蓝颜》形成对比。我希望以后有机会写成一个完整的三部曲《欲望与理性》。

在此写作的过程中,我试图思考这个人类永恒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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