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朵漫不经心地悬在天幕下。风吹一吹,便动一动。然而微风不解意,空气染上了好几分的躁感。在阳光的笼罩之下,三分慵懒愣是生成了七分睡意。
跟着脚步急匆匆的放学大军,我走出了校门。迎面而来的是菜品和米饭的香味。脚步略微一顿,我移向了卖些杂书的小摊位。这世间,温柔的东西总是格外的让人心驰神往。我承认,我是被封面这幅温柔的画抓住了眼睛。我拿起了这本杂志。“水星在微白的天空中转瞬即逝”映入眼帘。大概是值得一看。
后来我才发现,那些能让人记住良久的画面,往往是在不经意间便芳芯吐蕊,沁人心脾。
路面斑驳着光与影。此刻无论是清风、路景还是阳光,都正当时。你的身影渐行渐近,眉目淡漠。我想用世间最贴切的词去形容你施予我的初映象。如画般的清风少年,这一眼,你入了心,也留在了脑海。
说到这里,按正常的剧本,后面应该会发生一些大家所以为该发生的一些故事,因为主人公、配角、背景,这些因素一个都不缺。但是,非常遗憾,我是一个与剧本无关的路人。
我的喜欢时常都来的无厘头,也莫名其妙。大概是,起于颜值,忠于气质,结于人格。想来,很是纯粹与肤浅。
被画面一眼惊艳的后遗症就是,我开始不自觉的在人群中找寻你的身影。寻着了,暗自欢喜;未见,便是一阵一阵的失落。
再后来,我慢慢得知我们在同一栋教学楼,在同一栋宿舍楼,心里的欢喜便是盛不住而露于外表。是的,我对你的关注更加密切了。你早上到校的时间不得而知,但是你中午会很早的离寝去学校,我便也早些时候离寝,想做到时间同步。那时的我像个偷影子的人,尾随着你,踩着与你同节奏的步伐,开心的像个孩子。
后知后觉,我高一,你高三。
从我再没有见过你的身影后,我便把遇见你的次数无比精准的记了下来。
擦肩而过,十三次。尾随你入校,十四次。偶尔遇见,九次。
心底的欢喜戛然而止。
你是惊艳了年月的少年,随时光远去,也会渐渐失了颜色。
未闻昆名,愿君安好。想来是,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