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 especially careful with ideas that are unfamiliar or different from your own because those are the ones you will be most inclined to deny a fair hearing.
打婴儿起,我就只接受我喜欢的事物。慢慢的,变成了只读我喜欢的文字,只看我喜欢的节目,只穿我喜欢的衣服,只吃我喜欢的食物……
可我又为什么会对这些产生喜欢呐?是因为这些有益于我,是因为从众心理,还是因为被迫……
我想以上的原因都有,但是它们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有时候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我认为,起决定性的,是这个事物是否与我们的思想相符。
当一个事物与我们的思想相符时,我们才会去喜欢它,即使这个事物对我们有害,只要满足了前面的条件,我们便会义无反顾的去喜欢。像童话故事里,被施了魔法的红鞋子般,不知疲倦。
记得以前,我超级爱汉堡和薯条,当然不能少了可乐。麦当劳、汉堡王轮着吃(个人觉得肯德基不好吃,汉堡太咸了),隔几天不吃就馋,那种感觉,就像烟民,隔几天不抽烟一样。吃着吃着问题就来了,最明显的,就是体重蹭蹭蹭的往上窜,还有就是体质下降等一系列毛病。谁都知道这东西高热量,还油炸,对身体绝对没好。可是我会考虑嘛,当然不会,谁让这些符合了我爱吃的思想呐。
再比如,现在露脚脖儿,似乎成了一种时尚的象征,不管刮风下雨,不管冷暖与否,这脚脖儿都是一定要露的。不露你都不好意思出门,不露你都不好意思说你有活力。冬天,经常能看到一个人上面裹得严丝合缝的,完了下面露个大脚脖儿。在我看来,他们也许是知道,这样对身体也是有害的,可是那又怎样,在他们的思想里,这样做好看呀,这样做年轻呀,不露脚脖儿与他们的思想相违背呀。至于冷不冷,管它呐,他们不说谁知道,反正我是挺怕冷的。
这两件事情,充分说明了,我们对一个事物的喜欢与否,是要看它与我们的思想是否相符。我们常常,也仅仅只是因为与我们的思想相悖,而与正确的事物擦肩而过,犯了爱屋及乌的错误。
有的人可能会说这是随心随性,是一种注重自我的表现,可是这样,我们和动物又有什么区别呐?
我们需要,并且必须注重那些与我们思想不同,甚至完全相悖的事物,因为有些时候它们才是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