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以后的 税收 ,接触了很多建筑工程的老板,在税收方面都会咨询我一个问题:进项问题如何解决,列如水泥河砂石等, 建筑行业普遍税收压力比较大,如何利用 税收政策解决税收压力呢
建筑业从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之后开始实行注册地缴纳9%,项目地缴纳2%的纳税办法。对于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应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相比营改增之前的纳税办法程序相对更复杂。
建筑工程企业因为“购买发票”而有牢狱之灾的企业比比皆是!所以,开票有风险、纳税要谨慎!
解决办法:
建筑行业企业可申请到有税收洼地政策的地方注册,(TEL:181)因为当地在税收方面是有扶持政策的,(8308)荣昌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总部经济招商:(0103)税收优惠政策
建筑业可享受增值税地方留存的50%-70%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地方留存的50%-70%的税收优惠政策。(备注:增值税地方留存为50%,所得税地方留存为40%)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地方留存的基数为多少,地方留存基数高,企业拿到的比例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