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对党忠诚、个人干凈、敢于担当”的要求。这是新时期做人做事从业的基本标准。对党忠诚是为政之魂,个人干净是立身之本,敢于担当是成事之要,三者缺一不可,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精神风范,体现了党员干部的精气神。
要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德。忠诚是一种品格,一种情操,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甚至是一种法律义务。无数的共产党人坚守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与情操,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阶段留下了无数可歌可泣的光辉事迹,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革命烈士赵一曼将对党忠诚镌刻进了骨肉,融入到了灵魂,在狱中虽受尽折磨,仍忠诚不减,为国捐躯,“未惜头颅新故国,甘将热血沃中华”;干部楷模焦裕禄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用生命铸就了对党忠诚的光辉形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担当的新时代楷模廖俊波把对党忠诚镌刻在了八闽大地的山水之间。忠诚可以转化为力量,对党忠诚才能心无旁骛,对党忠诚才能践行担当,对党忠诚才能务实为民。对党忠诚需要在学习中不断强化,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锻造。
要有个人干净的做人底线。始终怀有对岗位责任、党纪国法、手中权力的敬畏感,是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前提,也是保持个人干净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要始终怀有对岗位责任的敬畏,珍惜每一个岗位的机会,夙兴夜寐、尽心竭力,多为党和人民做事情,尽最大努力不留遗憾、不留“污点”;要始终怀有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守住党纪这条“红线”,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守住法律这条“底线”,筑牢廉洁从政的法治屏障,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履行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始终怀有对权力的敬畏,认清权力的性质,坚持权为民赋、权为民用的正确权力观,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滥用。
要有敢于担当的履职能力。敢于承担自己分管负责的事情,敢于直面问题、迎着困难、顶着压力前行。强烈的责任意识、迎难而上意识是敢于担当的前提。敢于担当,既反映党员干部的思想、品德、能力,也反映党员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是否敢于担当,是判断、检验党员干部综合素质的“试金石”、“大标尺”。一定要防止只想做官、不想做事,岗位内的工作不负责、职责内的事情不担当的不良风气侵蚀了自己的头脑。切实用“三严三实”指导自己修身、用权、律己,老老实实谋事、创业、做人。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在位不尽责、在岗不履职,面对问题不敢解决、面对失误不敢承担,甚至整天想着如何发财升官,谋着做投机官、无为官,忘记了党员干部的本分。
忠诚、干净、担当,虽然只有短短六个字,但真正要做到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将其作为座右铭,时时刻刻用来对照自己,警示自己,鞭策自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形成行动自觉,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事业上的清白人、堂堂正正大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