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最深的一次外出学习上课,是关于“质量问题分析与解决”这门课程的。在此后的工作中,对这门课中的知识应用还是比较多的,例如后来在公司内部搭建“岗位能力素质模型”时、应届生能力素质测评项目时,都用到了“问题分析与解决”这个概念。前段时间在看一个老师的文章时,再次看到了这个概念,突然感觉理解的角度和深度不一样了,不吐不快。
其实,“问题解决”的前提是“问题分析”,而“问题分析”的前提是“发现问题”。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无法发现问题,就无从分析和解决问题。问题有现象和本质,有表面和内在,所以发现并定义一个真实的问题,是不容易的。那么,如果不能找到问题的本质和内在,也就无法分析问题发生的根源,解决问题就纯属无稽之谈了。所以,本质上讲,所谓的“解决问题”,前提是发现了问题,用另一个时髦的词来讲,也就是“以终为始”。
每个问题的产生,都有以下几种因素:时间、环境、干系人。也就是,问题是已经发生了、还是正在发生、还是预感在不久的将来即将发生;问题发生时周围的环境如何、有哪些关联因素;问题的发生,会牵扯到哪些利益干系人。弄懂了影响问题产生和消失的这些主要因素,我们才有肯可能真正地解决问题,自然也就引申到了解决问题的角度,其实就要考虑到它的时间、环境和干系人等要素。
首先,问题的时间因素。不管问题已经发生、正在发生和将会发生,都要客观评估其影响程度、急迫程度,再来决定解决的步骤和时间期限及选择的解决方式。举个例子,如果你负责组织一场重要的会议,在会议前最后一个晚上,做最后一次现场调试时,进行到一半时,会场突然出现了停电。或者是会议进行到了2/3时,会场的投影仪突然不亮了。又或者是会议还有10分钟就要结束时,你发现外面已经下起了瓢泼大雨。。。。。。
其次,问题的环境因素。问题的产生,是否是单一的一个因素突变引起的,解决了这个单一因素,是否问题就消失了?还是不一定。比如最近几天,小区旁边的河里突然多了许多自上游漂流下来的水葫芦,而且面积有日趋扩大的趋势。作为河道管理部门,该如何解决?派人严防死守,在自己辖区河道内每天打捞一次?还是联合其他区段的河道部门,一并汇报上级部门,开专项会议协调解决?
最后,问题的干系人因素。问题产生后,涉及到了哪些利益干系人?我们在解决问题时,是否要照顾他们的需求?优先照顾谁的需求?如果有的人的利益照顾不到该如何处理?只照顾重要干系人的利益需求,还是全面兼顾不偏不倚?
写到这里,我突然发现,这个问题可以继续延伸下去,延伸到很远、很久,逐渐地变成了一个更大的问题,根本不是一篇短文能解释和解决的了的,这又变成了一个新的问题了。篇幅所限,我只能给出自己的比较务虚的建议“从长期、系统、多赢”的角度解决问题,前提是分析到问题的根源,找到了真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