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碰巧看了一些关于“酒神精神”的文章,掩卷捉笔,贻笑大方。
“酒神精神”对文学艺术家及其创造的登峰造极之作产生巨大深远的影响。在西方,公认的酒神是狄奥尼索斯。他在诸神中以酒和狂欢著称,他的狂欢使人生进入一种悲痛和狂喜相交织的癫狂状态,象征着情绪的释放。而与之对应的酒神精神则代表着一个醉狂的世界,它使人们沉迷于酩酊大醉后的狂歌曼舞,并在这种狂欢与放纵中与世界融为一体,感受生命的欢悦,忘却人生的痛苦。在中国艺术精神里也有一种酒神精神,它以道家哲学为源头,追求一种洒脱与自由。庄子的物化,魏晋风度的玄化,李白“斗酒诗百篇”的纵恣,乃至现当代文学里“红高粱”系列小说中的释放都是中国土生土长的酒神精神。
一、
西方式的酒神精神以尼采哲学为主要代表,其主要内容是狂醉、狂喜、原始生命力的畅快等。在《悲剧的诞生》中,尼采最早提出了酒神概念,他认为酒神代表着丰盈的内在生命力,他用酒神来说明古希腊艺术尤其是悲剧的产生、发展和西方文化的变迁。
尼采在悲剧艺术的探索中找到了酒神精神这把钥匙,然后便用这把钥匙来开人生悲剧之锁。在他看来,酒神精神的要义是以“既然无数竟相生存的生命形态如此过剩,世界意志如此过分多产,斗争、痛苦、现象的毁灭就是不可避免的”为前提的,因而要肯定生命,就必须肯定生命所必然包含的痛苦和毁灭。可以说,尼采将酒神精神从艺术这方小天地推向了整个人生的大舞台,就此酒神精神便可以理解为一种广义的审美的人生态度。
西方式的“酒神精神”是动态的,它把自然纳入到人的个体里面。“酒神精神体现为醉态,其最鲜明的特点是狂欢和忘我”,古希腊人在祭祀的时候喝酒,喝过酒后就狂歌乱舞,冲破一切道德伦理对人的理性限制,群体的狂欢和个体的痛苦在其中交织着。一方面,个体在日常情况下要守住自己的个体,当打破一切伦理界限的时候,个体就解构了;另一方面,通过这样一种个体解构的痛苦,便会更加意识到自己的个体,从而本能地便有种要摆脱痛苦的倾向。
二、
庄子的物化,魏晋风度的玄化,李白“斗酒诗百篇”的纵恣,乃至现当代文学里“红高粱”系列小说中的释放都是中国土生土长的酒神精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几千年的中国文学史就是一部酒神精神舞蹈的历史。
庄周主张“物我合一,天人合一”,把人看成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自然的怀抱中去寻找一种精神的安慰,物化所达到的境界也就是精神逍遥的至乐之境。为了获得那份自由,庄子倡导“乘物而游”、“游乎四海之外”、“无何有之乡”、“曳尾于涂中”,强调要无己、无功、无名。即讲究精神超脱,鄙视尘世的苦乐哀欢和肉体的物质享受,迫求精神上的无拘无束和融于宇宙自然的至情,把精神上的逍遥看成是人格理想。这种追求绝对自由、忘却生死利禄及荣辱,正是中国酒神精神的精髓所在。
魏晋南北朝作为“中国政治上最混乱、社会上最痛苦的时代,然而却是精神上极自由、极解放、最富智慧、最具热情的一个时代,因此也就是最富有艺术精神的一个时代。”如此的社会现实使得魏晋名士只得把怀抱寄托于山水,在山水中寻求自己内心的平静,把自己的感情以一种邂逅的方式表达,以获得一种暂时的超脱。时局险恶,最好的办法是终日饮酒,不问世事,不评人物,那满腔的抱负也仅仅在借助醉酒时透露一点。在那时,酒作为一种手段可以藉此来躲避政治上的迫害和人事上的纠纷,而更重要的是包含了对生命的关注及生命智慧的自觉。在醉境中追求内心的放松,人格的完整,以期获得回归自然状态,进而追求与生命本体的融合。在这里,酒神精神与生命的本真联系在一起了。
再往后,现当代文学里莫言的《红高粱家族》系列小说中也包含着中国式的酒神精神。小说中,酒坊伙计在酒神前对《祭酒歌》倾力高唱:“……喝了咱的酒,滋阴壮阳嘴不臭……喝了咱的酒,见了皇帝不磕头,”在这里,酒神精神是人欲的一种释放,追求那份不受压迫的自在。一方面酒能滋阴壮阳,这象征着对生殖能力的充分肯定;另一方面见了皇帝不磕头,这象征着对权势的一种抗争。
三、
中西文化特质的这种差异,使得中西方酒神精神在内涵与呈现方式上也不同。可以说,西方的酒神精神是大群人在一起喝酒、集体狂欢、狂歌乱舞,是一种动态的骚动。而中国的酒神精神是一个人独斟独饮,或者是两三个朋友对饮,呈现的是一种摆脱烦恼,放大心胸,卸除束缚的洒脱。
西方式酒神精神里的骚动是执着于它的生命冲动,动作像着了魔一样,像中了邪一样,通过这种动作摆脱他的自我意识所带来的痛苦。而,魏晋名士如竹林七贤们都是很自得的,有种“乐感意识”在里面。此外,西方式酒神精神带有一种情欲的狂欢与本能的冲动,带有一种原始毁灭的破坏力,这在中国式的酒神精神里是极难见到的。
正如拉伯雷在《巨人传》中呼喊的“喝”吧,对酒的崇拜,对酒神精神的迷恋,使得无论是中国追求洒脱,独斟独饮式的酒神精神,还是西方追求狂欢,集体狂欢式的酒神精神,都在各自的文化史中推动着文学艺术乃至整个社会格调的前进。
(完)
文/佃恒
201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