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没有过一场初恋呢,至少情窦初开都一定经历过?
从前在青涩的年纪,以为喜欢一个人就是那个时间、发生的最自然而然的事。心弦被拨动,只想要在一起。却太年轻,不晓得什么责任、什么委身。但知爱ta就要得到ta,就要留在ta身边,无论风风雨雨陪伴ta。
可是啊,渴望被爱是人与生俱来的倾向。也渴望给出爱,给那个心爱的ta。只是没有人教我们,要等待爱情自发,要学会设想规划,要必须先心志成熟到可以有责任的担当。恋爱不是过家家,不是两情相悦就可以一直相悦到地老天荒。情总会有迷恋期,有荷尔蒙大量分泌的时刻。那是两个人感情甚笃算不得什么,因为还在相互了解的新鲜里。只有把对方残败的真相都看透,虽然不完美,依然愿意陪ta走下去,这才是和婚姻相连稳固的爱情。
圣经从不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世界上的第一位证婚人正是上帝。祂创造了男人,又用他的肋骨创造了女人。祂还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婚姻意味委身,不是诞于一时情欲之爱,而是这一生:无论变成怎样,我要和你过下去。那是不离不弃的爱,那是忠贞不渝的情。那是基督待教会的永不放弃,永远接纳,永怀希望。不是谈不好,合不来了就分开。
可是这些年,圈子里流行各种小情歌,全都是极力描摹爱情的美好,诱人把礼物盒提早拆开。每个人都有权利渴望爱,但是心志不成熟却不适合谈恋爱。 神的心意本是一男一女,进入婚姻,永不分开,可人总要试一试,不照着规矩来。
本来对那一个的爱,就该在婚姻里细细展开。可偏要那一刻遇见了你,就不要放过你。偏要我喜欢你,就要在一起,就要不计结果地耗下去。还没开始,就已注定要更深地受伤害。还以为是情圣。其实是没有照着说明书打开。其实还是追求自我此刻的愉悦,是还没有成熟,是还不能对他人负责。
偏偏年少时又有几次这样的经历。失望多了,受伤害多了,到最后心也不能再敞开。那些痴情人其实并不那么可爱。他们所谓的痴情,一往情深,其实是负了那个真正要和ta相伴的那一个人,是极大的残忍。因为已没有最好的给ta了。
所以还是回到起头,一切按说明书来吧!毕竟随了情欲乱来,到头来太可能是一场空是彻底的伤害(没有那么多的例外)。还是规规矩矩,先确定心志成熟,可以在关系中委身,承担相应责任了,在预备进入婚姻了,再进入恋爱。不把所有的热情投在正在交往的这一位,而把更多的热情放在婚后,一直更深爱。爱情啊,她的果子不该过早采摘,必须先有合适的年纪。毕竟有句话叫作:用错误的方式打开,假装幸福的代价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