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写作,因为喜欢,所以热爱

我出生在一个家大人多的知识分子家庭,可能先天的基因,让我对书情有独钟。

从识字初始,每次发的新书都会让我翻的掉皮去攘,姐姐们都嘲笑我是吃书的。后来一发新书,虽然听着妈妈的数落,但她还是会找来旧报纸或牛皮纸,给我把新书—本本包起来,这样防止让还没学完的书被我吃掉。

所谓的“书虫”是否就是这样得来的呢?

我的幼时在农村渡过,那时学校没有正规教材,每一个新学期成套的书总是有限。为了节约书钱,也为了都能受到教育,我们从小读的书总是老大读完,老二看。实在翻的让书不能再用时,要么去借,要么重买。

所以在幼小的心里,书是很稀罕的读物。

真正对书感兴趣,是家里哥哥姐姐读剩的小画书,字还认不全时,就被书中的人物和画面吸引,画书上那线条简单的人物构造,一招一式的武打动作,都让我爱不释手。有时还模仿画书中的人物,手拿树枝演练一番,或者和姐姐及小玩伴对打。印象最深的当属《岳飞传》、《杨家将》、《画皮》等,总被书中生动的人物造型所诱惑,虽不能说出道理,但书却把我的兴趣给“勾引”了。

小学阶段,小说是我的最早启蒙者。那时字还没认全,就敢捧着厚厚的《李自成》、《孤星血泪》、《青春之歌》、《第二次握手》等中篇小说阅读。当我艰辛的把一本书读完,总会合上书回忆故事情节,遇到喜欢的段落还能打开书翻找,闭上眼再细细品味一番。

这应该叫思考吧!

在家里我不是最小的,但我却是被忽略的那一个。因为姐妹七人,自小我被奶奶搂着睡,所以我的童年生活一直是被寄养长大的。家里的重活干不动,轻活有三个姐姐分担,又因为晚上和奶奶睡在一起,所以我的不被重视,倒成全了我对阅读的有力武器。只有沉浸书中,才能忽略不被重视的母爱亲情。现在想起,家大人多的姐妹中,不被重视的岂止我一人,我应该感谢那段时光,成就了如今喜欢写作的自己。

初中,因为一篇作文被全县的唯一《学作文》刊登,当我的名字撒发着墨香被铅印书页上时,我的心被振动了。被当做范文朗读时,掌声让我第一次得到了尊重。那一刻忽然发现,原来我离文学这么近,随便写写的作文就能得到别人羡慕。这归功于孤独时与书为伴所结的善缘。

初中二年级我们举家搬迁洛阳,在这里结识了一位闺蜜,因为共同的爱好,让我们在一起读席慕容、徐志摩的诗,还一起聊北岛、舒婷、顾城等作品。从字里行间找着我们喜欢的诗句。我们天南海北,盲目的迷恋,遇到好的诗句和美妙的句子相互转抄,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纪,文学紧紧让我们联系在一起。

初中毕业分离时,为了纪念永不逝去的青春,我们相约以日记形式得到对方讯息。每天怀揣着一份使命端坐在灯下,写着一天的学习和收获,烦恼了就打开日记本把心情载入史册,凭着一腔热情和对文学的热爱,我们用文字传递着友情。

每月一次见面我们都是带着日记本出现在对方面前。相互交换着探看,字里行间流露着真挚的眷恋。分享着自己的故事和初恋,把最纯真的一面毫不保留的呈现。我们相互欣赏着,好的词句和新写的诗篇。两人研究着押韵和长短,直到有了满意的答案,才合上日记本互看容颜。

然后挽手散步在洛阳的大街小巷,只要时间允许,我们不知疲倦的走着谈着,笑着看着,真希望让时光停滞不前。就是这样的场景总让我们寄希望于下一次相见,我们触摸着对方的思想,在文字中交流彼此的情感,让厚厚的日记本记录着我们的友情和对文字的眷恋。

工作后,结婚了,文字也离我越来越远,就连喜爱的《读者文摘》、《女友》都逃避了视线,97年时逢下岗,工作的不如意,和生活的种种,让我心灰意冷。没了共同喜欢的朋友,激情被淹没在日常的柴米油盐。从什么时候开始,青春已在我的记忆里渐行渐远,曾经的理想少女早已成为琐碎妇人,似水年华里种种的美好也早已藏在无法触摸的角落,不是不想,而是不敢。生命中转身蜕变的疼痛,无人能懂。

九年后,儿子的出生,激起了我的文学梦,他带给了我不一样的心境。为了给儿子创造一个文学园地。从他一岁开始,每天在网上为他写成长日记,多年不动笔,早已语穷词乏。从最初晦涩苍白的语言到风趣幽默的搞笑描写,都能激起网友的同感。多次被群主置顶为精彩日记共宝妈浏览。

整整坚持六年的书写,让我对儿子的爱全部从指尖敲打在网络里,那种对文字的热爱和执着,不是靠一个热情和喜欢就能表达完善。那是一种心底的沉淀,不管过去多少年,一旦尘封的记忆被打开,所有的思绪会在大脑中把久违的的爱恋串联成串,一点点的输送出去。那是一种深情的呼唤,它大声叫着,让我实现我的白日梦,把钟爱的写作坚持下去。

如今我在写作营安了家,清水亦有鱼的遇见,使我象久旱逢甘露的禾苗,渴望学习,渴望写作,渴望遇见更多的牛人和老铁。那怕写的再烂也要把文字呈现,先学会分享,从中取长补短。相信在这里我能找到另一番天地,先让自己的精神世界变现,在没有充分的底气前学会小碎步走路,突破年底目标写作30万大关。

对于写作,因为喜欢,所以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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