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函数的一般形式
定义一个函数需要遵循以下规则
- 函数代码块以
def
关键字开头, 后接函数标识符名称以及圆括号()
- 任何传入参数和自变量必须放在圆括号中间, 圆括号之间可以用于定义参数
- 函数的第一行语句可以选择性的使用文档字符串,用于存放函数说明
- 函数内容以冒号起, 并且缩进
-
return
[表达式] 结束函数, 选择性的返回一个值给调用方, 不代表达式的return
, 相当于返回None
2.2.2 函数的参数
在刚接触Python函数的时候, 特别是系统库源码时, 经常会看到func(*args, **kwargs)
定义的函数, 这里做出详细解释, 一般我们定义函数需要预先确定函数需要传入的参数个数, 多传或少传解释器都会报错, 上面func(*args, **kwargs)
这样定义函数就是用来接收多传入的参数
如上, 我们给hi()
函数传递了三个参数, *args
全部接收到并放入了一个元组中
如上如上, 我们给hi()
函数传递了三个参数, *args
全部接收到并放入了一个字典中, 所以在函数中定义这两个参数, 即可接收所有类型以及不确定数量的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