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一只叫柴斯特的小蟋蟀🦗。读完这本书后,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柴斯特应不应该回老家呢?”
故事是这样的,一次偶然的机会,小蟋蟀柴斯特坐着火车来到了纽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被一个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收养了,天天住在他家的报摊里,还认识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它们成了好朋友,还一起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可故事的最后,柴斯特还是选择回到了老家,这是为什么呢?
我想,柴斯特是向往自由的。因为它演奏的音乐太好听了,在时代广场总有许多人来欣赏,所以柴斯特每天都要不停地练习新曲子,这样它没了休息的时间,而且还要被关在笼子里,这让它没有了自由。想想在老家,它可以无拘无束地躺在木桩上,晒着太阳,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可以随意演奏自己喜欢的曲子,而不是像在纽约,要在规定的时间,时常被关在笼子里,去演奏人们喜欢的歌曲,这不是柴斯特想要的生活。
它毕竟是一只小昆虫,更喜欢大自然。就像它有一次对老鼠塔克说的:“秋季快到了,这是康涅狄格州最美的时候,每天都晴空万里,一望无际,南瓜要收获了,还有成堆成捆的玉米,还有在一起玩耍的小伙伴们……”这些都是纽约时代广场没有的,柴斯特想念自己的老家了。
终于在一个夜晚,柴斯特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塔克和亨利,坐上了回老家的火车、“铃铛不见了。”当玛利欧也发现柴斯特不见了,说:“我的蟋蟀拿着铃铛,回家去了。”尽管有太多不舍,他还是坚定的说“我很高兴是这样的”。读到这里,我也特别支持柴斯特尊从自己内心的想法,回到家乡,做一只自由自由、无忧无虑、快快乐乐的小蟋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