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一直喜欢看聊斋,那些俗气而美丽的狐鬼们伴我走过了很多不愿学习的时间。时常惊讶于她们的叛逆执着,那些美得不能用语言描绘的精灵们,为了某个落魄的书生,甘愿落入尘埃,甘愿灰飞烟灭,甘愿千年修行于一刻灰飞烟灭,只为那个人过得好。喜欢那些为了一份感情而活着的生灵们,痴傻疯的执念。时常沉浸在书中因主角的悲喜而开心伤感,那些纯粹为爱为情而活的妖们比起虚伪无趣的正人君子要精彩许多,书中浪漫主义里诠释着至善至美,生死不渝。知道书与现实的差距,就更欣赏书中故事。
后来长大,在生活中渐渐认识到人永远不能像书中那样简单而恣意的活着。正式课本里的英雄们都没有过多儿女情长,他们的生命只为某件事而存在,为了那个事业,其他什么都不重要,理性的近乎冷酷,他们放弃所有人性里欢悦的事情,历尽磨难屈辱,终成大业。那时教育我们以英雄为楷模约束自己,可我依然喜欢书中那浓浓的带点傻气的纯真,喜欢那些幻化美丽的妖们,时常暗想,生命都如楷模,简单而理智,懂得取舍,那么活了千年也终如机械,乏味如同符号。
小的时候看阅微草堂笔记,很不喜欢纪晓岚的措辞方式,简单而带说教。没有一点故事的婉约色彩,这种枯燥乏味的凝聚使我质疑,作者多么无情才会把一场场美好的故事演绎成几句话的轻描淡抹,把一段段悲情故事淡化到没有悲喜,这对于年轻张扬浮躁,喜欢艳丽辞藻,诗情画意的我无疑很失望且厌倦。但故事真的精彩,忍不住看着心里骂着。
渐渐经历了一点世事,回头再看当初的聊斋,突然觉得平淡而潦草,有些浮华。再翻开阅微草堂笔记,言简意赅中有许多我们无法超越的对文字的驾驭,忍不住感叹纪晓岚的才华!那些简单的语言里人物故事便活生生跃然纸上,忍不住细读,越读越回味无穷。依然喜欢聊斋里边那些人物,那些活在某个圈子的狐鬼与才子们,可以超越生死,可以逃避许多的世俗的归宿,可以用一种不受生死控制的极限诠释爱与哀愁,荡气回肠的故事背后,然而对比阅微草堂笔记,总觉得聊斋的表达方式有些肤浅俗气。
成年后, 真的面对现实的生死,亲眼看着亲人耗尽最后一丝生机,阴阳两隔,亲手送走了至亲,便知道了死了就是永远的走了,不管我们再把他说的多么有诗意,也改变不了真实的灰飞烟灭的性质。不管文人笔下再如何美化,逝者终归在另一个世界无法感知,活着的追忆在时间里会越来越淡。
收起书,蜷缩在角落,这一生有一点欲望,手里的钱恰好可以满足自己的欲望,恰巧有可以自主支配的时间去成全这个欲望就是幸福。生命这么短,不必总用来迁就,多陪一些你爱的人,善待那些爱你的人,被宠被爱,有人可宠可爱都是福气,不至于真不再见了,连回忆的细节都是奢侈;书里的故事终归只是说教气息重一些,凡人的世界,简单的爱与相守就够了,不必大起大落,不必负累过多,幸福莫过于想爱的人时候,他恰好也在想你。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无疑是最悲哀的文字。用自己都把握不了的明天,去给对方承诺一个将来,这样的承诺终不过书句,即便听着与说着都感动着,也不必太当真。人生最实在的承诺,爱在当下,牵着手,不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