邂逅
一见误终身,一眼抵万年。
邂逅,大概是这个世上最美好的字眼了吧。
我粉黛红唇,媚眼如丝。
他酒过三巡,正襟危坐。
遥想我们对视的那一瞬间,心中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虽然不是从小锦衣玉食,但也是娇生惯养,何曾受过如此屈辱!竟有一天,我要将自己打扮成待价而沽的商品,不仅要被打包出售,还要被评头论足。
三年前的那个秋夜,那个五光十色的包间,我很难向你们解释我为什么会在那里出现。若是细细撕扯开,又会疼痛一遍。
他目光一阵扫射,然后我们对视,最后他伸出食指,指向我的眸子。意味着,彼时彼刻,我属于他。
不问他姓甚名谁。
不问他年过几旬。
亦不问他是否已有如花美眷。
脑海里只有王维写桃花夫人息妫的一句诗:“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
我笨拙地只会斟酒,碰杯,然后逼迫自己一饮而尽,如此往复。
在我不胜酒力胃寒发颤,仍要恪守职业道德的时候,他将手掌撑开,手心朝下,挡住杯口,示意我不必再喝。
那一瞬间,我才近距离地凝视他,剑眉虎眼,仪表堂堂,顿时好感倍增。
边上的女孩数落我,“像个牵线木偶一样,不会喝酒还不会笑,来这上什么班?”言语里充满了恶意。
我瞅了瞅他边上的男人,肥头大耳,还毛手毛脚的。泯然一笑,不予理会。只当是醋意未消,又添新恨。
虽说我沦落至此,但陪伴的好歹是个气宇轩昂还善解人意的美男子。想到这,不由得超他会心一笑,人总得学会苦中作乐吧。
曲终人散之际,我才被另一个女孩提醒须得获取客人的联系方式,方可交差。我心生窃喜。
我小心翼翼地请求,他泰然自若地接受。这一见误终身,一眼抵万年。
可风月场所,从来都不是爱情开始的好地方。
有些东西,胆小如我,只敢保留,不愿争取
自幼就洞察如丝,凭他朋友圈里的只言片语,就足够断定他并非单身。这一星半点的好感不足以变成我插足别人感情生活的动力,只好默默埋葬。
可事到如今,兜兜转转,才发现,有些爱情,就像一个心形图案。我和他萍水相逢的那一点,只是伏笔,需要时过境迁,需要物是人非,我们才能遇见更好的彼此,并肩前行。
就当,遇上我,是上天对他最大的报应吧。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余地
他在爱里悬崖勒马,她便愤然暗渡陈仓。
重逢,这大概是这个世上最有故事的字眼了。
他说,他女朋友嫁人了,新郎不是他。
他说,他从未想过,她会离开他。
他说,在长达六年的时光里,她的女友只给他上了一堂课:糟蹋眼前的美好,直到变成过去未曾珍惜的,最终都会追悔莫及。
他说,她走以后,他一个人在房间里难过了好多天,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最后,得出了一条结论,那就是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他今后会遇见更好的。
于是,我们相遇了。
刚开始的那段时光,全部都是他在用他的故事填补。他说,我听。
他的女友对他一见钟情,任凭他霸道,冷漠,又不负责任,她都欣然接受。
她为他,真的低到了尘埃里。
他始终没能力为她建造一个遮风避雨的家,她在物质上从没要求过什么。
他一次又一次地劈腿,她一次又一次地原谅,她在精神上也步步妥协。
他让她怀孕过两次,都以流产告终。她离开的时候第三次怀孕,而她却被她的闺蜜告知他跟她闺蜜的闺蜜厮混。
我能想象她的绝望的这一刻,我对陪伴六年的她,没有一丝的嫉妒。只有悲叹,命运对待痴情的女子始终凉薄得令人发指。
我庆幸她选择离开,她离开的时候已有身孕,却是嫁作他人,这一点倒是细思极恐。
可见,哪怕爱极了一个人,低至尘埃,也还会给自己留一丝余地。
现实的人生哪有破釜沉舟!破釜沉舟的项羽,最后的结局是乌江自刎呀!
有时候,我很感激这一份余地。
她告别了灰暗的人生,走向了幸福美满的康庄大道,也将更好的他留给了我。
他为了见不想出门的我,可以在我家楼下一等五六个小时,没一句怨言。
他听我说从来没坐过飞机,立马订南京去厦门的机票。他说,他要去旅游,带上我,坐飞机。
过年的时候,我离开南京,回了几百公里以外的家乡。我抱怨可能要有一个月不能见面,他便朝辞金陵彩云间,一脚油门踩到我跟前,陪我过年。
他教会我,喜欢是说说而已,爱是付诸行动。
那些年,他亏欠她的,上天都安排了着一并还给了我。
想来,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