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似乎见过,好像比较熟悉,怎么跟他比较像,是他吗?是吧!怎么他不理我,见面不打招呼,幸亏他没看见我,不然太尴尬。
上世纪九十年代,十几岁二十岁不到的他,将近一米八的大个子,白皙脸庞,带着金丝边眼镜,中分发型,米色风衣或深色西服花色衬衣,随意切换。加之谈吐优雅,举止潇洒,中专毕业后在电力局上班。高薪的他不忘精进,自考大学本科,进级高级工程师。这样的他对我一个普通高中生甚至大学生都是致命的诱惑。
本世纪二十年代,再见他首先胖了,以前120,现在估计一百七八。以前中分,现在寸头;以前西装革履,现在夹克便服运动鞋。以前潇洒飘逸,鹤立鸡群,与众不同。现在路人甲乙丙丁。以前肝肠寸断,半死不活,现在随风飘散,一去不复返。
上世纪九十年代,十岁初头的我,从没走出过县城的我,个子矮小,身材平平,短头盖顶,大红大绿加运动鞋。围着他听他讲外面的世界,跟他学各种新式的游戏,比如围棋、象棋、军棋、跳棋、打扑克。比如某某港台名星,某某流行歌曲,某某我从未见过的玩具,集邮等等。
他光芒四射,熠熠生辉,是我仰视向往的人。
本世纪二十年代,朝他的方向狂奔了几十年的我,有房有车也有白发皱纹,也比以前胖了不少。短发不再,长发高束,但芳华已逝。
所幸你没看见我,最好永远不见。让彼此记住最美的年华,相见不如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