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2.0:论坛、博客为代表
Web3.0:社交平台、微博客为代表
UGC(User-generated Content,用户生产内容,也称UCC,User-created Content)功不可没。
PGC(Professionally-generated Content,专业生产内容,也称PPC,Professionally-produced Content)
OGC(Occupationally-generated Content,职业生产内容)
PGC和UGC有交集:表明部分专业内容生产者,既是该平台的用户,也以专业身份(专家)贡献具有一定水平和质量的内容,如微博平台的意见领袖、科普作者和政务微博,知乎的大V。
PGC和OGC有交集:表明一部分专业内容生产者既有专业身份(资质、学识),也以提供相应内容为职业(职务),如媒体平台的记者、编辑,既有新闻的专业背景,也以写稿为职业领取报酬。
UGC和PGC的区别:是有无专业的学识、资质,在所共享内容的领域具有一定的知识背景和工作资历。
PGC和OGC的区别:以是否领取相应报酬作为分界,PGC往往是出于“爱好”,义务的贡献自己的知识,形成内容;而OGC是以职业为前提,其创作内容属于职务行为。
以OGC为代表的网站:各大新闻站点、视频网站,其内容均有内部自行创造和从外部花钱购入版权;
以UGC为代表的网站:各大论坛、博客和微博客站点,其内容均由用户自行创作,管理人员只是协调和维护秩序;
以PGC为代表的:由于其既能共享高质量的内容,同时网站提供商又无需为此给付报酬,所以OGC站点和UGC站点都很欢迎PGC。
显然,PGC是稀缺的,由于内容的生产是需要成本的(时间、人力和物料),不给付报酬恐难维继,而给付报酬的PGC则归属到OGC的范畴。无论是以内容提供见长的新闻站点、视频网站,还是以互动服务见长的社区、社交站点,都努力争取更多的PGC。
或许PGC只是业界的一种错觉,根本上来看,PGC是UGC中的一部分,只是这部分内容相当精彩。互联网内容供应仍是泾渭分明的UGC和OG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