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我觉得虽然有一定道理,但也不是不可规避的。
爱情是需要维护的,婚姻也需要经营,即使是徐志摩这样伟大的诗人与陆小曼这样充满着才情的女子,也依然因为彼此少了对婚姻的栽培,而造就了一个遗憾的悲剧。可是他们俩却是是相爱的,也上演了一段旷世奇恋。徐是爱曼的,曼亦是爱徐的,只是曼太骄傲,徐对曼的期望太高,他们俩在某一点上达不到共识,以至于两者越走越远,其实他们的爱还是存在的。他们1926年结婚,1927、1928年快乐的日子渐渐式微,他们疲于对婚姻的经营,1931年11月18日,徐负气而走,1931年11月19日,飞机失事,时年徐34岁,曼28岁,从此天人永隔。说起来,他们在一起才五年,他们还那么年轻,未来的路还那么长,却不得不为现实所屈服。我想,倘若曼肯放下她的一点点骄傲,不至于这样;倘若徐肯如从前一样多走进曼的内心,多关爱她一点,不至于这样;倘若他俩都退一步,也不至于这样。很多人说是志摩害了小曼,我想小曼的母亲说的是最为公平的,志摩害了小曼,小曼也害了志摩,两人是互为因果的!
我觉得既然两人相爱,能走到一起,那必然两人灵魂上能进行交流,心灵上能达到共鸣。当婚姻发生问题时,我们不能盲目的去寻找对方的错误,把她与之前自己理想中的那个影子对比,更不能和其他人比较。我们要做的是静下心来,多与对方交流,多沟通,找到存在的问题,并通过两人都能接受的方式来解决此问题。如此,两人依然能达到如初恋时美好的模样,琴瑟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