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自由了,已经离开她了”——
都宾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当然,几乎所有的人最喜欢人物。我们可爱的都宾,从他小学时,到青年,到中年,到故事的结局,不同时期,不同地方,所以的人,包括都宾深恶痛绝的夏泼·蓓基,都那么喜欢他佩服他。他无比诚恳、坦率、专注、智慧和勇敢,他从不钻营伪善,他公正热情,淡泊名利,他善恶分明,正直守诺。都宾简直比《战争与和平》中的列文更加合我的心意,他没有列文的那种傻乎乎,他几乎从不纠结,每每出面做事,无往而不利,功成名就。
作者萨克雷对小说中每一个人都抱持着嘲讽嘲笑的态度,除了都宾。他如此刻意塑造的这么个完人,简直不像这个世界的产物,为什么?
不不不,萨克雷塑造都宾的目的就在于嘲笑他对爱米莉亚的痴情。这甚至就是都宾存在的依据。当然,都宾的完美形象也是作者想要给读者一点希望:这世界上无论如何还是有这样的好人在的。
可是阿喀琉斯之踵毕竟存在:他对爱米莉亚一见钟情,刻骨铭心,至死不渝。十几年来,他以爱米莉亚世界为世界的中心,克服千辛万苦,满足她一切合理不合理的愿望,甚至帮助她和乔治那个没用的浪荡子一起私奔、结婚,只为了让她快乐。任何状况下首先考虑她的安危和感情,像一条忠实的牧羊犬一样守在她的脚边。爱米莉亚有着所有女人都有的通病,享受爱,却从不付出,醉心于别人对自己痴恋不改的虚荣心,骄傲于自己能够长久迷住男人的魅力,却从来没有考虑过平等地回报。她对世事基本没啥辨别力,乔治和蓓基是什么样的人,她全然看不明白,被蒙蔽和欺骗也毫无察觉;就这样,都宾也依然全心全意尊重她糟糕的判断力,百依百顺,不图回报地守护在她身旁。
爱情听说是一种短暂的化学反应,但是此定律在都宾那里全然不起作用。都宾就是《来自星星的你》中的都教授啊,是女人心目中的终极猎物吧!好巧,他们都姓“都”。
可是都宾在全书中最动人的时候不是他深情款款地看着爱米莉亚的时候,而是在快结束时,爱米莉亚答应收留女骗子蓓基,都宾这次终于忍不住反对,而第一次、应该也是最后一次和爱米莉亚闹翻。
我很纳闷萨克雷是如何捕捉到这种感觉的,这得需要多丰富的社会和情感阅历,才能看明白这一点:这不是一种因长期得不到而灰心绝望主动放弃的态度,而就是一种主动摆脱情感束缚后的自由自在状态。这种大彻大悟的体验真的对每一个陷于情爱困境的人都有大有裨益的,都宾对爱米莉亚说:
换作一个慷慨大度的女人,我早赢得她的芳心了。现在,我终于知道我用一辈子的时间费尽心机想要得到的宝贝儿不值什么。恕我直言,你不配享受我奉献给你的爱情。……我不怪你,你心地善良,也尽了努力,可你的确够不上……够不上拥有我的爱情。也许,一个品德比你高尚的人说不定因分享到我这点儿爱情,而十分得意呢。再见吧,爱米莉亚。
作为一个智慧的人,到了这里,都宾才算是完全符合了,虽然显得有点晚,可怜的都宾和爱米莉亚,白发已生。
多少陷于情感困境中人,无力掀开蒙在他们眼前的面纱,无力吹散弥漫在他们身边的雾霾。每每碰壁,不是认为自己努力还不够,就是认为世界末日到来。身为局中人,可能很多人至死也不能明白,爱情确实可以作为生活中无关紧要的小事,确实可以。
很喜欢都宾最后做决定离开爱米莉亚时的想法:
我要好好地尽我的职责,我要督促新兵们把制服上的纽扣擦亮,教导中士们把账目记清。我要在大饭堂吃饭,听那苏格兰医生讲故事。
更喜欢都宾同志在《名利场》中最后的结局,他虽然和爱米莉亚结婚了,退役进入家庭生活,可是他早已看通透了,他对爱米莉亚的爱不再成为他的束缚,他写《旁遮普历史》,他怜爱小女儿,他获得了生命最终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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